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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境報重慶報道重慶市環保局近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簡政放權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一步下放市環保局行政審批和企業監管權限,全面簡化和規范全市環保行政審批。
據了解,此次出臺的《方案》明確了3類行政管理權限的下放。
一是下放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和環境保護竣工驗收(含試生產)權。重慶市環保局將對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由省級以上(含省級)環保部門進行環評文件審批外的建設項目目錄予以清理,確立市環保局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權下放清單。
二是下放夜間建筑施工臨時排污許可權。將市環保局委托市環境監察總隊行使的夜間建筑施工臨時排污許可權,按屬地化管理原則全部下放區、縣(自治縣)環保局行使。
三是下放企業監督管理權限。將市輻射環境監督管理站直管的工業Ⅲ類放射源和醫用Ⅱ、Ⅲ類放射源單位的日常監管權,按屬地化管理原則下放區、縣(自治縣)環保局行使。
重慶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環境管理權限下放將加強和改善市環保局的指導、監督、協調、服務職能,深化擴權強區強縣改革。(見習記者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