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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杭州市政協十屆三次會議將開幕。昨天,民建杭州市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其中,《關于杭州進一步細化應急預案應對霧霾的建議》引起廣泛關注。
該集體提案認為,“治霾”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雖然去年12月底,杭州正式出臺了《杭州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但“就目前而言,還存在具體實施難到位,預警機制不健全,應急預案需細化等問題。”
應急預案具體落實難
民建杭州市委會提出,在預案中到達I級(紅色)響應時,其中“交通運輸部門進一步加大公交運力保障”只是一條建議性條款,而“當日高峰被限行的2個車號的車輛,限行時間為6時至24時,限行范圍不變”是強制性條款,那么,“一旦出現I級(紅色)響應,公共交通如何來保障市民正常的工作出行難以落到實處。”
又如,預案多處提到“嚴格控制公務車使用”,市級行政單位車改試行多年,但是機關借用事業單位的車輛、事業單位租用車輛現象目前難以控制和杜絕。
再如,預案提到到達I級(紅色)響應后,企事業單位根據情況可實行彈性工作制,但是沒有強制性條款進行約束,很有可能會造成學校停課、學生放假,但是企事業單位照常上班,孩子無人照看的情況會普遍存在。
室外工作者也應及時停工或輪崗
為此,提案認為要制訂具體細則,對應急預案切實有效地進行梳理和整改。
比如,對于室外工作者,應和學校等單位施行同時和同等級的避讓,及時停工或實行輪崗,減少對健康的危害。
關于限行措施,貨車高峰期應分優先級和普通級,視預案響應程度分類進行限制,在I級預案時應限制市區大型貨車尤其是渣土運輸車、與搶險無關工程特種車輛等的使用;外地大客車限制進入市區,定點換乘清潔能源車;公交公司的除市區正常班次營運外,其他商務用大型客車限行;臨時駐車(除即下即走外)必須熄火。
再比如,對于控制公車使用,單位彈性工作制等條款制定具體細則,并嚴格執行。
應急機制也要分區域對待
提案認為,就杭州全市的范圍而言,各區域的空氣條件也不盡相同,以杭州為例,位于下沙的監測站點監測值明顯高于其他監測點。對這些重點污染的區域目前還沒有提前預警和提前應急的機制。
建議:“對于各區域特別是重點污染區域應實時預警,可在區域內實行區別性的應急措施,重污染區域提前應急。如污染較嚴重的下沙、余杭等地應根據實際的污染等級實行相應的舉措。”
同時,霧霾天氣的監測和預報是動態的過程,目前受設備和技術的限制,預警機制還比較滯后,特別是涉及到學校停課的通知,以及更大范圍的停產、停工、限行等,往往會讓公眾措手不及而引發很多問題。
建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一是提高預報的準確性和時效性,完善各部門的聯動預警機制,并把準確、科學的監測信息、空氣污染情況和防護要點等盡早通過微信平臺、短信提醒等動態方式告知每位市民。
面對越來越嚴重的霧霾天氣,政府應引導廣大市民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并做好日常應急防護工作。免費發放口罩和其他防護用品,同時應在公共室內場所安裝大型空氣凈化裝置,減少公共場所的室內空氣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