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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安1月4日電記者從陜西省環保廳獲悉,從2014年起,陜西省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制中的GDP分值將下調,而生態環保指標分值則會增加。
據介紹,從2014年起,陜西省各市GDP達到全省平均值視為完成任務,超額完成任務的不再加分。而生態環保指標分值增加,超額完成治霾任務還能加分。
盡管在2014年考核指標中仍保留一定經濟總量和增長速度的指標,但陜西省將“生產總值增長率”指標由原來的8分下調為6分。增設第三產業增加值增長率、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增長率、城鄉居民總收入占GDP比重、城鎮化率等反映產業和城鄉結構優化的指標。
同時,生態環保指標由原來的12分增加到25分,其中霧霾治理指標由原來的3分調整為8分,并對西安、寶雞、咸陽、渭南、銅川、延安市和楊凌示范區增設空氣中細顆粒物(PM2.5)濃度考核指標,增加治理霧霾超額完成任務加分項目,凸顯治理霧霾在當前環境綜合治理中的重要地位。(記者鄭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