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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羅銳)從今天起,惠東縣城和大嶺部分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記者昨日獲悉,惠東縣人民政府發出了《禁止在縣城和大嶺鎮相關區域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該通告于1月15日起正式實施。
據悉,惠東縣城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東至環城北路、縣林業局辦公樓、粵享和諧小區;南至環城南路、國際新城;西至西枝江、河北二路、新平大道二河仔橋至青云牌坊路段第一排門面;北至環城北路、三聯大橋。
大嶺鎮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東至西枝江,西至坑口橋(坑口河),南至大洲村財山、牯湖和渡湖地段,北至環城北路。
在上述范圍內,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在上述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違反相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國家、集體、他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依法追究賠償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惠東鼓勵市民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舉報(電話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