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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住古村腳下。今年5月份后這一段被梨園電站淹沒了。文大川供圖
一份回應年初發布的《“十二五”能源規劃》中的水電開發計劃的民間環保報告《中國江河的“最后”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在12月24日公開發布。
這份由自然之友等全國19家民間環保組織共同完成的報告,旨在對過去十多年水電開發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思考并向發改委提出建議。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等內容,這被民間環保組織視為一個治理江河、有利江河生態恢復的重要指導思想,并希望政府能據此盡快通過河流立法落實生態紅線的劃定工作,確保河流開發不只從發電的經濟價值考慮。
京華時報記者王輝
民間聲音應得到重視
過去十多年中,自然之友、綠家園、綠色流域等多家民間環保組織,就在金沙江、怒江等江河流域上的水電站上馬項目,與水電開發集團有過多次博弈。
民間環保組織指出現有水電開發審批制度的缺陷,存在生態和社會問題,以及在西南活躍地震帶上筑壩的風險,但往往民間環保組織的“建言沒有完全被體現在決策改進中”。
這與水電項目在上馬前沒有進行充分的信息公開有很大的關系。
報告執筆人、自然之友前總干事李波以報告發布前一個正在發生的案例來解釋,十多家環保組織就金沙江金沙水電站“三通一平”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向環保部提交行政許可聽證申請,但被環保部以非“環境保護行政許可的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為由拒絕。
“這與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中有關公眾參與的精神相違背。”李波說。
《報告》稱,民間環保組織根據多年來關注水電站項目建設過程的經驗,分析了水電開發決策和審批中制度缺陷,同時,報告還分析了水電開發過程中移民安置、生態系統破壞等方面的問題。
對此,李波稱希望這份報告有助于國家在下一步制定河流開發與保護規劃時有更為平衡的把握,在“十三五”水利規劃和能源規劃中及時提出應對的措施。
在當天的報告會上,自然之友還向水利部在線提交了申請《長江流域綜合規劃(2012-2030)》的信息公開,希望可以了解到目前的長江流域綜合規劃信息,進而獲得對規劃內容的知情,從而就水電開發與江河生態健康的平衡發出民間的聲音。
江河的作用不只是發電
2009年,中國在哥本哈根氣候會議上承諾,到2020年減排目標較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15%。在此背景下,水電開發似乎被視為“節能減排”的重要手段。
2013年1月,國務院印發了《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在該規劃中,2010年至2015年將開工建設常規水電1.2億千瓦;至2015年,水電將成為節能減排的重要替代能源之一,總裝機容量將達到2.6億千瓦。
伴隨這份“十二五”規劃,還有數十個大型水電基地名單的公布,也再次讓民間環保組織擔憂起來。《報告》稱,在計劃開工的五十幾個重點建設項目中,大多數都位于中國西南江河上游生態極其脆弱的區域,重慶小南海和云南怒江等在社會上引起諸多爭議的項目也位列其中。這些快速上馬的水電項目將使本來就已經瀕臨崩潰的中國河流生態系統雪上加霜。
“江河的作用難道就是發電嗎?”李波在報告發布當天的主旨發言中指出,它們還應有多重的生態服務價值。對那些具有生物多樣性和對人類價值豐富的河段,不宜開發,應保留下來。
2013年是“十二五”規劃實施的第三年,“若不馬上針對水電能源規劃做出反應,等這些水電項目紛紛上馬后,中國的江河將變成一系列的水庫群。”他在該報告中直陳水電開發過度可能帶來的危害。“現在我們能做的,一方面通過呼吁將虎跳峽、怒江等河流保留下來,另一方面則是研討在大壩已建成的情況下,希望水利部門與我們共同思考和應對面臨的后果局面。而且江河過度開發造成生態破壞,也將有可能傷及水電集團本身的利益。”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評價道。
□問題
水電開發四癥結
據《報告》統計的資料顯示,目前已建或在“十二五”規劃中重點開工建設的有181個水電站,主要集中在中國西南地區的主要江河上,包括雅礱江、怒江、瀾滄江、金沙江和岷江等江段,而這些區域也正是生物多樣性最為集中的地帶,其蘊含著比水電效益大得多的資源和多重價值。
在過去10年,無序開發的水電站,已一再突破這些流域的生態紅線,使得中國河流的生態系統已受到嚴重的破壞,例如珍稀魚類的減少和滅絕。上游水電開發蓄水也為下游帶來了河道干涸、湖泊干枯的結果。洞庭湖、鄱陽湖的干旱就是鮮活的案例。
此外《報告》還指出,水電開發帶來其他幾個方面的消極影響和教訓。
一、電站的決策和審批缺乏制度保障。這點表現在水電站在審批過程中本末倒置,江河流域綜合規劃的出臺,以及流域綜合規劃的環評過程一直滯后于單體水電站上馬的速度;其次公眾參與的價值、渠道與方法都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對有爭議的項目,公布的環評報告簡本上信息非常有限,申請公眾聽證會也常遭到拒絕;此外“三通一平”開工規定的制度缺陷造成了大多數水電站未批先建的亂象,如2005年金沙江下游梯級中的溪洛渡和向家壩水電站和中游梯級中的魯地拉和龍開口電站都是“先上車后買票”,綁架了電站主體項目的審批過程。
二、移民的妥善安置以及其公平和可持續發展的問題一直是困擾水電行業的重要問題。因此,移民政策在充分知情、協商、賠償、可持續生計等政策上,亟待改善。
三、中國西南地區的地震不容忽視。中國西南作為地質和地震活躍帶上的高風險,西南江河處在特殊地質構造和惡劣地質環境下,曾發生過多次烈度較高的地震并引發了眾多的大型塌陷,造成河流改道和堰塞湖的危害。
四、水電大壩管理的任務會日益加重。中國在“十一五”計劃之后,在水壩總量、高壩總數以及水電裝機總量,早已超出其他國家。維護這些大壩的安全,消除各種隱患和風險,減少大壩的生態影響,安置大壩移民社區等任務,都將給目前的水電大壩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對策
挖掘風能太陽能替代水電空間
針對目前大江大河上的水電開發無序帶來的問題,《報告》也給出民間環保組織的建議,希望采取積極措施,推動河流保護立法,劃定生態紅線和發展可再生能源。
首先,借鑒國外的水電開發必須受制河流保護立法的經驗,盡快通過河流保護立法,落實江河生態紅線的劃定,在已建和未建保護區的河段開展及時的、搶救性的研究和紅線劃定工作。
《報告》建議參照國內外環保組織已經在中國西南劃定的生物多樣性優先保護區域,進一步落實中國西南地區的瀾滄江、怒江和長江流域中的淡水生態系統生態保護紅線。在劃定生態紅線的區域內,實行一票否決的水電項目審批機制,而對優先保護區域內已經建設的水電項目,則要展開生態補救的工作。
其次,應建立和完善江河治理和水電開發決策中的公眾參與和公開聽證制度,如期望獲得2010年由水利部發布的《長江流域綜合規劃》全本內容,以期了解整個江河流域的綜合規劃信息,從而有針對性地提出民間的建議。
與此同時,李波說,環保組織也給出了最直接的建議,即取消“三通一平”先于水電項目主體工程環境影響評價通過的制度。此前,“三通一平”前期工程,先期開工造成的施工事實,也從未出現過主體過程沒有獲批,從而關停前期工程并恢復原狀的實例。
《報告》還指出,水電與節能減排的關系,還取決于水電是否助長了“兩高”產業長期產能過剩的問題。此外,在“十二五”能源規劃之前,非水能可替代能源的發展潛能一直被嚴重低估。在“十二五”能源規劃中,風能發電和水電的新增裝機量非常接近,分別為7000萬千瓦和7400萬千瓦,而計入的太陽能發電目標最新調整為4100萬千瓦。這意味著,太陽能與風能預計在2015年的新增裝機將達到1.11億千瓦,這將超過水電在“十二五”規劃中的新增裝機量。因此建議,應該大力挖掘非水能可再生能源的增長空間,替代部分在江河源頭的水電開發計劃,從而減輕水電開發對江河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