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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論
中國治理大氣污染再邁一步。據財政部網站10月14日消息,中央財政將安排50億元人民幣用于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重點向污染嚴重的河北省傾斜。這筆資金將以“以獎代補”的方式,按上述地區預期污染物減排量、污染治理投入、PM2.5濃度下降比例這三項因素分配。(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AA11版)
今年以來,中國發生大范圍霧霾天氣,約四分之一國土面積受影響,其中華北地區尤為深重。透支環境制造的惡果,不僅僅影響到社會發展的品質,更威脅著民眾的健康。在霧鎖中國的環境焦慮之下,國家安排專項資金進行大氣治污,預示著中國大氣治污向前邁進了一步,這無疑是值得期待的。
公眾期待之余,也有疑問:50億的專項資金能夠促成空氣質量多大程度的改善,“以獎代罰”的資金分配方式是否合理,地方政績與治污大局如何從博弈走向共識……種種疑問,不僅僅關系到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及效果,更是折射出惡劣環境下,民眾釋解環境焦慮的急切。
環境問題的復雜性,不僅僅是中國的難題,也是世界的難題。環境保護的背后,充滿著諸多的利益博弈:之于國家發展,它既是經濟問題又是社會問題;之于地方政府,它還可能是政績問題……發展與保護的矛盾,是所有問題的根源所在。因此,治理大氣污染,國家的重視和財力的支持很重要,但找到地方發展與環境保護間的平衡點,恐怕才是讓觀念發生轉變的關鍵。
而“以獎代補”的資金分配方式,本質是專項資金的專項考核,與當下的政績考核體系關聯性并不太強。雖然它具有績效的正面導向價值,但這種方式是否對專項資金覆蓋的地方政府具有促進作用呢?效果顯著,可以獲得更多的獎勵,那么動作遲緩和滯后的呢?是不是也應該有相應的懲罰機制進行鞭策?而環境保護作為國家戰略,卻往往不能在發展水平及官員政績的考核中得到嚴格體現,這也是各種環境保護行動在地方舉步維艱的原因所在。應該看到,環境問題愈發緊迫,在發展過程中已然不再是可選項,而是必選項。
國家財政50億專項資金注入華北空氣治污的新動作,無疑表現著國家層面的環保決心。但是,這50億專項資金,能否促動地方發展觀念的轉變,從GDP的迷信中走出來,致力于創造“綠色政績”?光有資金注入,恐怕遠遠不夠。并且,即便是大氣質量變好了,其他環境問題呢?并非要求太苛刻,只是希望,解決環境問題,既要有專項的聚焦,更需要有長遠的戰略性規劃。因為,環境問題從來都不是孤立的問題。
按照9月公布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到2017年京津冀地區的PM2.5濃度應當比2012年下降25%。50億的專項資金投入,能否達成這種數值上的預期,需要時間來考證。而更重要的是,環境問題的解決,更應該從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運動思維中突圍出來,在理念和制度層面實現可持續。面對環境焦慮癥,形勢是緊迫的,但有共識仍需確立:既要看到華北霧霾鎖城的嚴重性,也應該看到環境污染在整個發展格局中的沉重性。
時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