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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9月24日電(劉然)環保部、發改委等6部委日前聯合發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細則涵蓋20多條具體措施,如煤炭減量,油品升級,以及大幅淘汰黃標車等。并明確提出,在重污染天氣情況下,重污染企業限產停產、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業、機動車限行、中小學校停課。
環保部有關人士表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是我國大氣污染最嚴重的區域。實施細則明確的具體目標是,到2017年,北京、天津、河北細顆粒物PM2.5濃度在2012年基礎上下降25%左右,山西、山東下降20%,內蒙古自治區下降10%。其中,北京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實施細則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到2015年底,全部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茶浴爐;同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應全封閉設置圍擋墻,嚴禁敞開式作業,施工現場道路應進行地面硬化;到2015年底,渣土運輸車輛全部采取密閉措施,逐步安裝衛星定位系統。
此外,根據實施細則要求,2017年底,北京市、天津市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60%以上。“北京市要嚴格限制機動車保有量,天津、石家莊、太原、濟南等城市要嚴格限制機動車保有量增長速度。”實施細則說,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可直接上牌照或給予財政補貼。
實施細則還提出,北京市不再審批勞動密集型一般制造業新增產能項目,現有的逐步向外轉移;北京市,到2017年底,調整退出高污染企業1200家。“到2017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東省壓減煤炭消費總量8300萬噸。”實施細則要求,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納入各級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實行政府主要負責人負責制。國務院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各省(區、市)人民政府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將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