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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北京清晨迎來大霧天氣,部分地區能見度不足500米,空氣質量為中度或重度污染。圖為北京CBD的建筑在霧中若隱若現。中新社發 盛佳鵬 攝
中新網北京2月17日電(闞楓)近日,中科院一份關于“北京霧霾檢出危險有機化合物”的報告,再次引發社會對于“空氣有毒”擔憂。中科院專家表示,對于霧霾天氣中的危害物質公眾有知情權,大氣污染治理,國家層面應統籌建立區域聯防聯控機制。
霧霾中的危險信號 “公眾有知情權”
本月16日至17日,北京再次遭遇霧霾天氣。封閉的高速公路,氣象部門發布的大霧黃色預警,大街上各式各樣的防霾口罩……春節假期過后,返京工作的人們再次無奈投身“一片模糊”中。而在此期間,一則“北京霧霾檢出危險有機化合物”的新聞再次引發公眾對于“空氣有毒”的擔憂。
這則新聞來自中國科學院近日公布的“大氣灰霾追因與控制”階段性研究結果。在這份針對1月中旬京津冀霧霾天氣的專項研究中,專項組檢出了大量含氮有機顆粒物,報告對此提出了“危險”的警示。有媒體指出這是“洛杉磯上世紀光化學煙霧的主要成分之一”,還特別注明了,在洛杉磯上世紀的那次污染事件中,共有800余人喪生。
“以前我們沒有注意到這種物質的存在,現在很容易就監測出來了,所以我們用‘危險信號’的表述來提示公眾。”中科院“大氣灰霾溯源”項目負責人、中科院大氣物理所研究員王躍思在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再次強調了作為一個科研工作者,自己對于北京霧霾對于人體傷害的擔憂。
王躍思說,這類含氮有機化合物之所以“危險”,是因為它對人體的肺部和心臟的損傷都很厲害,但是目前還沒有科學研究能夠得出這類物質對于人體危害的定量關系。
“到底這類物質會多大程度造成呼吸道損傷或是肺心病,這些需要通過很長時間的科學實驗和流行病學調查,不是短時間內能知道的,但是我們的擔心是,當我們知道它的危害程度時,為時已晚。”
王躍思說,空氣污染一時半會解決不了,但是公布這個研究結果,就是提示公眾要注意防護,因為“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公眾至少有這個知情權。”
臨時性的應急預案收效有限
在中科院的這份大氣灰霾研究報告中,特別指出了,今年1月京津冀地區的強霧霾事件,是一次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共同作用的事件,但是從研究結果可以看出,人類污染物排放顯然是造成長時間霧霾天氣的“主謀”。
其實,大氣污染對于人們的潛在危害,中國工程院院士鐘南山日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指出,北京十年來肺癌增加了60%,空氣污染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他甚至直言“大氣污染比非典可怕得多”。
就在近日,媒體也報道稱,中國疾控中心下屬環境所,已有計劃全面開展霧霾對人群健康影響的基礎研究,并及時啟動霧霾天氣下的健康評估和預警,以疾控機構為核心力量,推進全國霧霾天氣發生時的衛生應急機制建設。
對于霧霾來襲的“應急”, 去年12月,北京就發布了《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日應急方案》,今年1月,遭受強霾天氣的北京還首次啟動極重污染日應急預案,實現了一定程度的公車限行和企業減產停產。同時,加強了建筑工地揚塵管理,要求裸露建筑材料全覆蓋;更新城市保潔手段,大量采用機掃沖洗方式進行道路保潔,防止揚塵產生。
但是,在王躍思看來,霧霾天氣的中的臨時性應急作用有限,“不能說沒有效果,但是收效不會很大,更重要的是對于污染物排放的長效監督和治理。”
“我們不缺制度和條款,減少污染物排放的技術也有現成的,關鍵要看落實情況。”王躍思說,以機動車燃油排放為例,可以抽查下目前汽車尾氣排放的合格程度,抽查油品質量的合格程度,如果這些日常監管能做到位,要比應急性的限行車輛更有作用。
此外,王躍思強調,對于霧霾天氣的治理,相較于某一個地區啟動的應急預案,更重要的是區域性的聯防聯控,“污染物擴散是區域性的,它們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由于受到氣象條件和地形的影響,北京的應急預案管得了北京的污染物排放,但是管不住周邊區域污染物向北京地區的輸送。”
國家層面需統籌區域聯防聯控
“治霾”不能單打獨斗,這似乎是今年1月覆蓋中國10省份的那場強霾天氣給各地政府留下的最切實感受。中國的污染已不能視之為某一地區單一因素的影響所致,必須看作涉及整個國家的系統性問題。
然而,在治污問題上地區間、部門間各自為政、缺乏協作已是長期存在的現實問題。有學者還將各地關于霧霾治理的態度歸類為:“空洞表態式”、“等靠要式”和“埋怨外地式”三種,并指出,地方與中央之間、地方與地方之間的相互扯皮使必要的行動方案只能被擱置,更遑論如何實施,何時見效。
“區域聯防聯控機制,這是中國治理大氣污染必須走的道路,但是我們至今沒有一個完整清晰的計劃去做這件事。”王躍思舉例說,在美國,區域聯防治理空氣污染的有“南加州空氣質量管理委員會”的例子,歐盟在治理酸雨方面,甚至都能做到國家間的協作,這些都值得中國借鑒。
其實,早在2010年環保部、發改委、科技部等9部門就提出了《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在這個指導意見中提出,到2015年,要建立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形成區域大氣環境管理的法規、標準和政策體系。
在今年1月,在霧霾肆虐中國大部之際,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在這次會議上,國家環保部部長周生賢表示,正考慮成立由環保部牽頭、相關部門與區域內各省級政府參加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以解決京津冀、長三角等跨省區域空氣污染問題。
對于中國的區域性聯防聯控的“治霾”機制,長期從事大氣污染研究的王躍思也給出了自己的設想。
王躍思說,以京津冀為例,建議由國家高層統籌,成立一個“京津冀空氣質量管理委員會”,“其中設立政府層級的領導小組,以及科學家和管理機構組成的技術委員會作為智囊,制定區域空氣污染防控應急預案和長效治理方案,并且統籌監管各地的政策落實情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