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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務局表示,深圳東江水源工程是為長遠解決深圳水源短缺問題,由政府投資建設的大型跨流域調水工程,是深圳的“生命線工程”。工程一期2001年年底建成通水,年供水量3.5億立方米;二期也于2010年年底通水。
工程橫跨深惠兩地,自惠州市水口鎮的東江和馬安鎮的西枝江取水,經兩級泵站提升,輸水管線穿越途經惠州2區6個鎮(街道辦)22個村、深圳6區12個街道辦26個村,在深圳經松子坑、西麗、鐵崗、石巖等水庫分片調蓄后形成一個覆蓋全市的供水網絡,整個工程輸水主干線全長106公里。
東江水源是深圳的生命線,但近幾年因偷盜、破壞設施較多,已致直接經濟損失近百萬元。記者昨日從深圳市法制辦獲悉,市水務局起草了《深圳市東江水源工程保護管理辦法(草案稿)》(以下簡稱辦法),對侵占、損壞設施或在管制水體內洗車和器具等均將面臨最高5萬元罰款。目前,該辦法征求社會意見,市民可于10月11日前反饋。
由于橫跨深惠兩地,管線點多、線長、面廣,多位于城鄉結合部,特別是深圳境內大多穿越城市建成區,工廠、居民密布,東江水源工程安全運行面臨日趨嚴峻的挑戰。一是近幾年偷盜、破壞設施情況較多,已致直接經濟損失累計近百萬元,如沿線的圍網被偷盜破壞的次數已高達數百次,累計1000多張;二是侵占工程用地現象屢禁不止,甚至出現過在工程用地上蓋房開店的極端情形;三是沿線公路、電纜、油氣管等交叉施工越來越多,供水管線透水事故時有發生;四是載重車輛超限行駛,跨越管線,壓壞工程的檢修路和排水溝。據近年來不完全統計,現場累計發現制止大型載重車輛超限行駛300多次,夜間及無人看守時發生的次數更是難以勝數,工程設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但現有法律法規對于東江水源工程這類大型跨境引水工程的管理和保護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違法成本過低。為此深圳擬以市政府規章形式,立法解決這一問題。
■辦法規定
針對這些現狀,辦法規定,在工程管理范圍內,如取土、采石、采砂、爆破、打井、鉆探、開溝、挖洞、挖塘等,處以5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0萬元罰款;修建非工程所需的建筑物及構筑物,最高罰5萬元,逾期仍不整改的,將強制拆除;侵占、損壞、拆除圍網等設施,限期未恢復原狀的,罰5萬元;在堤(壩)頂、原水輸水管道、暗渠、專用檢修道路等工程設施上超限超重行駛,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的,處以1萬元罰款,最高罰2萬元。
而在水域內游泳、洗衣或處5000元,甚至一萬元罰款。此外,辦法還禁止在工程管理范圍內“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污水、廢液,傾倒垃圾、廢渣等固體廢棄物或其它有毒物質;在水體內清洗各種車輛和器具;電、炸、毒魚蝦等水生動物;在工程管理用地上堆放有毒有害物質;行駛裝載有毒化學物的車輛、船只;其他污染水質的行為”,否則賠償損失,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還將處以5萬元罰款。(記者/張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