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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監測有了具體時間表。昨天,在2012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環保部部長周生賢表示,明年,北京、天津、河北和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和省會城市開展PM2.5和臭氧監測。
地區差異大新標分期實行
周生賢昨天說,環保部門必須避免監測數據和群眾感受“兩張皮”問題的出現,監測數據更不能自說自話。目前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已經不能適應我國空氣質量管理需要,必須抓緊修改完善,增加細顆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監測指標,盡力爭取早發布。
周生賢說,由于我國不同地區空氣污染特征、經濟發展水平和環境管理要求差異較大,新增指標監測要開展儀器設備安裝、數據質量控制、專業人員培訓等一系列準備工作,因此新標準要分期實行。
具體時間表為:2012年,在北京、天津、河北和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和省會城市開展PM2.5和臭氧監測;2013年在113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和環保模范城市開展監測;2015年在所有地級以上城市開展監測。2016年是新標準在全國實施的關門期限,屆時全國各地都要按照該標準監測和評價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并向社會發布結果。
北京已開始采購PM2.5監測設備
環保部要求,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要做到率先實施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率先爭取早日和國際接軌,率先使監測結果與人民群眾感受相一致。
北京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在積極治理PM10的同時,針對PM2.5等更高標準的污染濃度監測,已經開始進行設備采購、人員培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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