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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常務會議近日原則同意《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提出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和總體目標。會議決定,該《規劃》經進一步修改后報國務院審批。
會議強調,“十二五”期間,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要以改善重點流域及近岸海域水環境質量、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保障水生態安全為目標,以流域-控制區-控制單元三級分區體系為框架,以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為依據,以污染物總量減排為抓手,以規劃項目為依托,以政策措施為保障,綜合運用工程、技術、生態的方法,實施重點流域水污染綜合防治戰略,努力恢復江河湖泊的生機和活力,促進流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到2015年,城鎮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到環境功能要求,跨省界斷面、污染嚴重的城市水體和支流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重點湖泊富營養化程度有所減輕,部分水域水生態逐步恢復,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削減,水環境監測、預警與應急能力顯著提高。
與2006年相比,2010年國控斷面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比例增加了13.4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下降了16.9個百分點,規劃項目完成率(含調試)提高了23個百分點,單位工業增加值化學需氧量排放強度下降了52%。(王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