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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8月19日,“中國海監15”船、“中國海監18”船和“海監B-3807”飛機巡航監視發現,蓬萊19-3油田海域有3處油膜覆蓋區域,油膜長度從5公里到10公里不等,寬度50米到100米,分布的海域范圍達1.35平方公里,總體呈現銀灰色和彩虹色、局部呈蘭/棕色。
經取樣分析,蓬萊19-3油田附近海域表層海水石油類濃度平均為53.0ug/L,較前幾日監測結果有所升高。C平臺附近海底油污清理現場海水環境受到石油類污染,石油類濃度較前幾日有所升高。
監管軟弱無力
7月5日,國家海洋局召開媒體通報會,向社會公布了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情況。會上,該局還要求康菲公司要盡快確定并封堵B平臺附近溢油源,同時抓緊時間將C平臺泄漏的海底油污清理完畢,上述工作應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然而,這一要求并未得到認真對待。
經過多日監察,國家海洋局發現,康菲石油采取的溢油處置措施大多是臨時性的、補救性的,并不能徹底有效地消除溢油風險,再次發生溢油的可能性隨時存在,對渤海海洋生態環境構成巨大威脅。故此,該局于7月13日責令康菲石油立即停止B、C平臺的油氣生產作業活動,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徹底排查并切斷溢油源,徹底排查并消除再次發生溢油的風險。在溢油源未切斷、溢油風險未消除前,不得恢復作業。
同時,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責成康菲公司向公眾和政府作出說明,并向公眾道歉。
8月16日,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再次約談康菲公司主要負責人,了解事故處理進展狀況,并再次督促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海洋局的限期要求,于8月31日前封堵B平臺附近溢油源,清理完畢C平臺泄漏的海底油污。
經過此番督促后,康菲石油卻于8月19日告知國家海洋局,在蓬萊19-3油田C平臺北側發現9處海底油污滲漏點。同一日,國家海洋局牽頭國土資源部等7部委組成聯合調查組,以求共同應對。
聯合調查組在聽取了情況匯報后明確要求,康菲石油必須不折不扣地采取有效措施徹底排查并切斷溢油源,徹底排查并消除再次發生溢油的風險,并保證不再造成新的海洋環境損害,對已經造成的損害要切實負起責任。
聯合調查組還提出,調查期間,康菲石油必須積極配合調查工作,無條件地保存好原始數據和資料,并隨時按照聯合調查組的要求提供相關原始數據和資料。同時,聯合調查組強調,康菲公司必須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眾公布溢油事故的相關信息,特別是溢油事故的全過程及造成的影響和損害。
賠償遙遙無期
7月5日的通報會上,國家海洋局稱,因為渤海溢油事件,責任主體康菲石油面臨最高20萬元的行政執法處罰以及生態索賠。此語引起社會輿論大嘩。諸多評論以為懲罰過輕。此后,國家海洋局積極籌備生態索賠。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國家海洋局擬就渤海灣漏油事故向中海油與康菲石油發起上億元索賠。中國青年報記者就此事求證國家海洋局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由于蓬萊19-3油田仍處于溢油狀態,損害還在擴大,因此尚難以科學評估出賠償額度。此前,國家海洋局從未向任何媒體公布渤海溢油索賠金額,“渤海溢油索賠上億元”報道不實。不過,國家海洋局當下正在按有關程序積極進行這一工作。
據悉,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將代表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溢油事故責任方提起海洋生態損害索賠訴訟,并向全社會公開選聘法律服務團隊代理此案。北海分局稱,將邀請國內法學和海洋專家組成專家考評組,對報名應聘者進行初步審查,從中選取不少于5家應聘機構,進入正式選評范圍。對進入正式選評范圍的法律服務機構,采取現場集中考評、綜合評分的方法,按考評得分結果,推薦由一家主體辦理機構、3家到4家輔助辦理機構組成的法律服務團隊。
法律界則從公益訴訟入手干預。北京華城律師事務所律師賈方義已經向青島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以及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中海油和康菲石油設立100億元的賠償基金,進行生態賠償和生態恢復。他還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狀告國家海洋局行政不作為。
“我國的環境法雖然不落后,但在操作層面上對環境污染責任方進行評估,人為浮動很大。”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莫世健提出,在中國的環境污染責任評定中,公眾扮演的一直是走過場的角色,更加劇了環境污染的懲治力度低下。
截至目前,康菲公司公開道歉兩次。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總裁司徒瑞表示,“康菲對此次事件非常重視。我們將全力以赴,并將采取措施確保不再發生此類事件。”不過,對于8月底是否能徹底封堵,該公司卻不置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