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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時觀察:
前不久的中央水利工作會議上,胡錦濤總書記提出要著力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快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3條紅線,把節約用水貫穿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生活生產全過程。而在今年實行的中央一號文件中,更是多次提到合理有效地利用水資源,尤其是要“嚴格地下水管理和保護,盡快核定并公布禁采和限采范圍,逐步削減地下水超采量,實現采補平衡。”文件還提出“十二五”期間要實現“地下水超采基本遏制”。但在河北這樣一個極度缺水的地區,高爾夫球場對于地下水無節制地濫采濫用,人們不禁要問,當地的政府部門究竟是不知情,還是管不住?
在不少地方,高爾夫球場都仿佛享有巨大的“特權”,沒有土地證規劃證,照樣開工建設;超采地下水,污染環境,這都是公開的秘密,但當地的水務部門和環保部門卻似乎毫不知情,既沒見到制止,更沒見到查處。在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里強調,要建立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制度。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負總責。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區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地方政府相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如果像高爾夫球場這樣典型的耗水黑洞還不能得到查處,中央一號文件所說的考核制度又該怎樣落實?公共水資源又怎樣能夠得到有效管理?期待相關部門的決心和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