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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由于黃河里的沙被挖,3年來,河南省鄭州市南沙灘河岸已經被河水蔓延2里地,越來越臨近公路。南沙灘岸旁對面沙場附近的莊稼都蒙著一層沙土,有的已經頻臨枯死。由于挖沙導致河岸不斷后退,濕地遭到大面積吞噬。
河務部門治理黃河可能需要挖沙降河,但是沙場對生態的破環也是顯而易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進行挖沙活動,但同時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則規定,國家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在這種情況下,條例需要服從法律,但是從實際來看,這里面存有沖突
10月9日,河南省鄭州市的天空一片霧氣蒙蒙,站在鄭州市惠濟區臨近黃河游覽區的黃河浮橋邊,依稀可以看到兩三臺駐放在黃河里的機器冒著黑煙,發出“嗡嗡”的聲音。當地一名漁民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這是附近沙場的挖沙機器。沿著漁民所指方向,記者看到從挖沙機器處伸出的一條管道,延伸至岸邊公路另一側的沙場。
連日來,記者連續接到鄭州當地群眾投訴,稱黃河鄭州段的過度挖沙現象持續多年,缺乏管理,已經嚴重破環周邊生態環境,《法制日報》記者就此進行了實地探訪。
黃河挖沙背后的“錢規則”
“這臺機器挖的沙都直接通過管道輸送到沙場,沙場一天就能掙幾萬元。”鄭州市惠濟區黃河浮橋旁的一名村民向記者說道。
站在浮橋旁的黃河南沙灘上,《法制日報》記者觀察到,短短10分鐘內就有八九輛各種型號、裝載滿滿沙土的卡車經過,有幾輛大型卡車在經過浮橋時,將橋體壓得下沉,橋下河水猛然濺起。
“現在挖沙車還算少的,春天的時候一天能過兩三百輛呢。”浮橋旁的看管人員對記者說。
據附近漁民反映,黃河灘附近挖沙現象至少有3年了,以前挖沙的人很多,現在浮橋南沙灘這邊還有三四家。
走近一處挖沙場,記者看到,場內停著一輛很大的挖掘機,還有幾輛卡車,沙場堆放著兩三米高的沙土。沙場伙計告訴記者,現在很難抽到沙,每天只能抽到幾百平方米,1平方米可以賣到15元至20元,每天可以賣到幾萬元錢。
見到記者,一名戴著眼鏡、40歲上下的男子走了過來。旁邊人指著這名男子對記者說,這是沙場的老板。
“我們的沙場是經過黃河河務局批準的,要想在這里開沙場每年得給黃河河務局交錢,也有些有關系的可以不用交。”當被問到每年交多少錢時,這名老板沒有回答,只是說每個沙場不一樣,從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
“現在黃河岸邊只剩下8家沙場,以前有二三十家,很多都被取締了。”這名老板說。當被問到沙場的名字時,這名老板說沒有名字,需要沙的話可以到屋里談。
隨后,記者又來到浮橋附近一個臨近河岸的沙場,幾名工人正在河岸旁兩三米高的沙墻內松沙。一名工人對記者說,他已經在這個沙場做了一年,“也就再干一年,本來今年就要取締的,但是沙場的錢已經交(給河務局)了,不能退,所以就讓我們再挖一年”。
過度挖沙致生態遭破壞
浮橋附近的漁民告訴記者,由于河里的沙被挖,3年來,南沙灘河岸已經被河水蔓延2里地,越來越臨近公路。
記者沿南沙灘旁的公路行進,發現浮橋旁的公路兩旁落有厚厚的一層沙。經常走這條路的司機對記者說,這幾年,黃河沙被抽到沙場里去賣,眼瞧著附近的莊稼、路上都是一層灰蒙蒙的沙,拉沙的車經過公路旁的沙更是掃都掃不干凈。
記者看到,黃河南沙灘岸旁對面沙場附近的莊稼都蒙著一層沙土,有的已經頻臨枯死。據了解,這些莊稼地和林地都屬于鄭州黃河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
“在黃河灘區內挖沙,生態環境受到嚴重損害,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沙漠化,鄭州近些年的沙塵暴天氣也跟這個有關。”鄭州黃河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告訴《法制日報》記者。
有知情人士劉先生向記者介紹說,黃河濕地作為防洪的防線之一,近年來由于挖沙導致河岸不斷后退,濕地遭到大面積吞噬。
“黃河緊鄰鄭州市區,濕地動植物資源豐富。黃河濕地作為調節氣候、維護生物多樣性、凈化水質的重要渠道,有著巨大的生態作用。然而,由于近年來的挖沙行為,很多濕地遭到破壞、侵蝕,這必然會帶來環境、氣候上的后患。”劉先生說,濕地被稱為生態環境的“綠腎”,因此,濕地保護和建設是保護黃河的重要舉措。
在實地探訪中,記者也發現,黃河灘區旁邊的沙場占用了大面積的植被。一名沙場老板告訴記者,他已將這附近的上百畝地都買下用來做沙場。
“挖沙降河是黃河的治理策略,但是設置如此大面積的沙場會對濕地自然保護區造成破壞,而這種破壞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劉先生說,面對這些建在自然保護區附近的沙場,鄭州黃河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所能做的非常有限。
“我們會定期檢查,對于無證的沙場進行查封,但是沙場查封之后如何處理也是個難題。那么多的沙查封后放在原地也會對生態造成破環。”鄭州黃河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對《法制日報》記者說。
這名工作人員進一步向記者介紹說,面對那些經過河務局批準的沙場,他們無能為力,“河務部門治理黃河可能需要挖沙降河,但是沙場對生態的破環也是顯而易見的。”同時,這名工作人員還表示,依據相關條例,對這種破環自然保護區的行政處罰力度也很小,罰款金額在1萬元以下。
法律法規之間存在沖突
對于挖沙降和與生態保護之間的沖突,鄭州黃河濕地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里面主要還是法律法規上存有沖突。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進行挖沙活動,但同時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則規定,國家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
“在這種情況下,條例需要服從法律,但是從實際來看,這里面存有沖突。”濕地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說,他們只能對沙場是否經過審批進行監督檢查,但是對經過審批的沙場對濕地帶來的破壞卻無法監管。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與環境研究所博士后王燦發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這種困境凸顯了我國目前環境立法上亟待加強的方面。
“濕地作為蓄洪防旱、防浪促淤、調節氣候的重要生態系統,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王燦發說,沙場對濕地的破環肯定是不正確的做法,近年來,我國局部地區的濕地等生態資源由于種種原因遭到破環,從而造成氣候、生態惡化的情況不容忽視。
針對黃河特殊的治理方式和黃河濕地遭受的破環,王燦發認為,應當提高自然保護區保護條例的立法層面,同時增加多個部門參與立法,進一步協調環境保護遇到的難題。
濕地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也認為,“最理想的狀態是,能夠在政策或者法律層面有聯動協調的條款機制,這樣聯合執法就變的順暢很多,沙場也就更可能采取一些保護環境的措施”。
這名工作人員說:“我們也在積極地與河務部門進行溝通,希望能在一些管理方法上進行協調、聯動,并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盡可能地減少破壞。”本報記者任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