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江西省南昌市政府日前召開全市污染減排攻堅戰暨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會上,市長與各縣區和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簽訂了污染減排責任書,同時發布了《南昌市污染減排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
未完成減排任務,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南昌市要求各級政府、各有關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切實負起責任,抓好抓實污染減排。并規定各級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轄區內污染減排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
在剛剛發布的《南昌市污染減排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中,要求將減排核查結果匯入年度考核,并規定,未通過年度考核的責任單位應在1個月內向市政府做出書面報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對未通過年度考核且整改不到位,未按國家、省、市要求建設必需的污染治理設施及采取有效措施減排的,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未通過考核縣區實行限批
《辦法》還規定,經南昌市政府審定后的考核結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作為各級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問責制。通過年度考核的,市政府優先加大對該地區污染治理和環保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并進行表彰獎勵;未通過考核的縣、區、開發(新)區,將實行限批,暫停新增工業污染項目審批,暫停安排環保專項資金。
今后,南昌市政府將嚴格按照下達的計劃對各責任單位完成情況進行核定,對沒有完成任務的責任主體實行“環保一票否決”,不得參加年度評先,并暫停審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員,監察部門要按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加快污水處理廠建設,確保完成減排任務
據了解,南昌市今年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排放量要分別控制在3.56萬噸和5.72萬噸以內。為確保完成減排目標,南昌市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措施,一是加快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建設,認真制訂污水處理廠管網建設工程進度表,明確工程業主、責任領導、施工工期。二是加快南昌縣、進賢縣、安義縣、新建縣望城新區和桑海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建設進程,確保今年年底前完工投運。三是采取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方式,大力挖掘減排潛力,對未進入城市規劃管網的生活污水,推廣運用分散式污水處理設備,提高綜合減排能力。(熊志強 章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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