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下旬,省環保局將對20個重點(市區)進行全面驗收,驗收結果將向社會公布。”在昨日省環保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省環保局副局長劉四龍通報山西省重點區域環境整治情況,并明確指出,對不能通過驗收的企業,將停止撥付所有環保專項資金,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今年3月和6月,省環保局先后向全省下發了對重點區域進行環境整治的通知,并決定在6個重點區域共20個重點縣(市區)開展為期半年的環境集中綜合整治行動。集中綜合整治主要解決違反環評法進行建設、超標排放污染物等行為。
通過半年的整治,從7月上旬開始的8個重點縣(市區)整治中,已關閉企業1466戶,隨后的12個重點縣(市區)中,有332戶企業被關停,379臺污染嚴重設施被關閉。9名干部被追究責任。
根據安排,10月下旬,省環保局將對20個重點縣(市區)進行全面驗收,驗收結果將向社會公布。
“對未能通過驗收的縣(市區),將停止撥付所有環保專項資金,停止審批各類建設項目,取消本年度各類環保評優創先資格,在全省‘藍天碧水工程’和‘環保目標責任制考核’中予以從重扣分,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列為2009年全省重點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對象。”劉四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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