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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的首要任務是盡全力將旅客安全接回國。”海航旅業相關負責人9月15日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截至記者發稿時,海航已派出五架飛機飛往韓國,分批次將旅客運送回國。海航同時表示,將根據游客艙房類型的不同,給予每人2000元左右的經濟補償或旅行方案補償。
不過,引發此次扣船事件的海航與沙鋼船務之間近6000萬美元的債務糾紛恐怕不會因游客回國而簡單結束。這不禁令人想起海航另一起懸而未決的訴訟案件——與九龍山原董事會之間的股權轉讓款糾紛。稚嫩的郵輪游艇業在國內才剛起步,海娜號扣船事件值得警醒。行業經營者涉足新型產業的前提,是完善自身管理,游客安全始終應是第一位。
海娜號前途未卜
海航旅業15日下午在首都機場召開新聞發布會稱,最新的賠付方案為現金和旅行二選一模式。現金補償為內艙客人2000元,海景房客人2300元,旅行方案為一年內“海娜號”內艙房船票一張。
“我們預計最快周一放船,現在也正在積極與對方協調溝通。”海航旅游負責人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目前海航方面已把30億韓元保證金支付到韓國當地律師賬戶,但適逢周末,保證金無法及時支付至法院賬戶。由于目前船只還被扣押在韓國,“海娜號”下一步的經營情況暫時也不好談。
9月13日,海航旅業旗下的“海娜號”郵輪被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扣留。原因是,沙鋼船務有限公司以法律糾紛為由,向濟州地方法院申請扣押船舶。沙鋼方面要求繳納30億韓元保證金才能釋放船只,但事發周末,繳納保證金不順利,導致船上1659名游客及650員工滯留。
海航旅業認為,大新華輪船與沙鋼船務之間的糾紛是正常的經濟糾紛,當事各方已約定適用英國法律,由英國法院管轄。沙鋼船務在管轄法院尚未作出判決的情況下,通過濟州法院扣留“海娜號”郵輪,涉嫌違反國際公約。
國際訴訟律師郝俊波認為,海航旅業郵輪需在韓國港口靠岸,如無特殊情況,此時韓國法院對郵輪有管轄權,韓國法院有權扣留上述郵輪。而這或許正是沙鋼船務采取的一種訴訟策略。
北京卓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錢文婕律師則認為,由于濟州地方法院扣留“海娜號”后正值休息日,海航方面無法及時處理保證金繳納、結匯等手續,致使數千名中國公民滯留,法院這一做法有欠考慮。如果原告敗訴,法院和起訴一方有可能要承擔“海娜號”遭扣、游客滯留引發的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