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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過一年多的調查后,吉林省原副省長田學仁貪污受賄一案近日在北京提起公訴。紫鑫藥業(002118.SZ)極有可能成為案件中卷入最深的企業。
北京檢方的指控中,田學仁在1995年至2011年之間先后85次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1919余萬元。其中“吉林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郭某某”先后7次向田學仁行賄178萬美元,折合1217余萬元人民幣,成為田受賄的最大來源。
9月2日,知情人士向記者表示:“檢方的卷宗中關于田學仁案的其他行賄人員,均具體到所在單位、職務、姓名。唯獨行賄額最高的郭某某,其所有信息都是代稱,這一點非常奇怪。目前只知道郭某某所在的是家上市公司。”
遍數吉林省內上市公司,從事醫藥、前任董事長姓郭的只有紫鑫藥業一家,因此紫鑫卷入田學仁案幾乎無疑。而且2012年4月份,紫鑫藥業原董事長郭春生就已經明確被監視居住。但他目前仍是紫鑫藥業的實際控制人。
紫鑫藥業似乎并未受到案件的影響,9月2日,公司董秘鐘蕓香介紹:“郭春生早已退出公司的經營管理,我本人也已很長時間沒有見過他。”對于已提起公訴的田學仁案,她表示并不了解。
田、郭關系還原
田學仁2005年擔任吉林省企業上市工作辦公室組長,紫鑫藥業則是上市辦力推的第一個公司。
根據北京檢方的卷宗,田學仁共從吉林天河藥業、長春皓月清真肉業、延邊的全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手中收受賄賂1919余萬元,幫這些企業在承攬項目、獲得貸款、股權收購等業務上提供便利。
這其中,“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是田的最大金主。2005年4月至2010年8月,田接受“郭某某”的請托, 7次收受郭給予的178萬美元,合1217萬元人民幣。指控稱,田學仁為“該公司經營提供了幫助”。
與卷宗中其他涉案企業不同,“郭某某”除了行賄金額確定之外,涉案事由等其余信息都是謎。記者從檢方內部獲得的信息顯示,郭某某的確就是郭春生,田學仁正是栽在紫鑫藥業身上。
將支離破碎的信息串聯起來,大致可以還原田和郭二人的聯系。
田學仁2004年12月起開始擔任吉林省常務副省長。2005年,吉林省成立企業上市工作辦公室,田學仁是該辦公室的組長。吉林省上市辦的目的就是推動省內企業上市,紫鑫藥業則是上市辦力推的第一個公司。
2007年3月2日,紫鑫藥業登陸中小板,打破吉林的“中小板荒”。而卷宗所反映的2005年4月郭某某開始行賄,則很可能與紫鑫藥業上市有關。郭春生此前曾多次表示:“吉林省、市各相關部門領導對企業上市功不可沒,正是在各相關部門全力以赴的支持下,公司才順利沖關成功。”
不過,此后的事實證明,紫鑫藥業在募集了1.61億元上市之后并沒有特別突出的表現。2008年1月,田學仁卸任副省長之后,調到新成立的吉林銀行任黨委書記、董事長。
表面上看,此后田學仁已不在一線領導崗位,但郭春生依然向其高額行賄。
2010年11月,紫鑫藥業突然宣布涉足人參業務。僅當年兩個月時間,這一業務就為紫鑫藥業帶來3.59億元的收入,紫鑫藥業也一舉成為資本市場關注的重點。鐘蕓香曾介紹:“2010年時只是簡單將鮮參加工成飲片,主要是地方政府給予了政策扶持。”這一政策扶持實際指的是通化當地培養了紫鑫藥業等幾家壟斷型的人參加工企業。
這一政策優惠的獲得是否與田學仁有關,目前尚不得而知。可以明確的是,紫鑫藥業趁這一利好迅速開展定向增發,吸引眾多機構參與。這輪募集的10億元中,有2.995億元存入了吉林銀行延邊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