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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投入不再是企業創新之痛(政策解讀·讓企業引領技術創新①)
解讀人:科技部創新體系建設辦公室主任 徐建國
政策背景
沒有創新投入,就談不上技術創新。據統計,2011年,我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R&D)經費支出為5994億元,僅占主營業務收入的0.71%。其中,大中型工業企業R&D經費支出為5031億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僅為0.93%,而主要發達國家這一比例為2.5%至4%。科技型小企業普遍融資困難,發展受到很大制約。
企業強則國家強。我國能否實施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從“中國制造”轉向“中國創造”、實現可持續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企業的創新能力。
雖然我國已涌現出一批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但從總體上看,企業創新能力依然薄弱,許多領域缺乏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企業尚未真正成為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應用的主體。為此,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出臺了《關于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全面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創新投入是企業開展技術創新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意見》就此提出了哪些主要舉措?記者獨家專訪了科技部創新辦主任徐建國,請他分別進行解讀。
國企負責人抓創新有了“硬約束”
通過制度建設、形成長效機制,讓加大創新投入成為企業的自覺行為,是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的關鍵之舉。
實行創新考核制度。我國大中型企業雖然具有資源和人才優勢,但創新動力不足,創新投入比例較低。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剛性的考核措施,對企業負責人沒有“硬約束”。《意見》明確指出,要進一步完善引導企業加大技術創新投入機制。主要措施包括: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技術研發的責任,加強研發能力和品牌建設,建立技術儲備制度;建立健全國有企業技術創新的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將國有企業研發投入視同利潤,納入考核等。《意見》明確提出,2015年,大中型工業企業平均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提高到1.5%,行業領軍企業達到國際同類先進企業水平,企業發明專利申請和授權量實現翻一番。
創新財政投入方式。企業了解市場需求,面對市場競爭決策效率快,但技術創新投入大、風險高,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企業增加創新投入。為此,《意見》提出了“先研發、后補助”的思路:推進科研項目經費后補助工作,鼓勵和引導企業按照國家戰略和市場需求先行投入開展研發項目。這是一項探索性強的改革舉措,科技部、財政部將在加強試點、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推廣。
讓企業承擔更多國家科技項目。由財政支持的國家科技計劃大致分兩類:基礎研究型和技術開發型。近年來,科技部在后者的組織實施中逐步加大了企業的參與度。據統計,“十一五”期間,90%的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由企業牽頭或參與實施,50%的科技重大專項和35%的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項目由企業牽頭組織實施。
為提高企業的參與程度,《意見》進一步提出,產業化目標明確的重大科技項目由有條件的企業牽頭組織實施,支持企業參與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充分發揮企業技術創新的主體作用,帶動企業增加研發投入。
稅收優惠激勵企業加大投入
實踐證明,稅收優惠政策是激勵企業研發投入的有效之策。自2006年以來,國家出臺了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含金量很高的稅收優惠政策。比如,2011年全國有1.8萬家企業享受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減免稅收208億元;2008至2011年,高新技術企業累計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2259億元。這些減免極大調動了企業研發投入的積極性。
目前的問題是,這些政策沒有得到完全落實,有些地區執行得不好。為充分發揮稅收的杠桿作用,《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完善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加大落實企業研發設備加速折舊、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此外,《意見》還指出,在風險可控原則下和國家允許的業務范圍內,加大政策性銀行對企業轉化科技成果和進出口關鍵技術設備的支持力度,鼓勵商業銀行開發支持企業技術創新的貸款模式、產品和服務,加大對企業技術創新的融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