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每經記者 曹晟源 發自成都
最近,茅臺已經將知識產權的維護程度調至“頻繁”。幾天前,“國酒茅臺”商標的最終裁定儼然變成了一場將進行三、四年的持久戰,而近日“賴茅”這個商標的收回可能也將引起茅臺和當地酒廠之間的矛盾。
昨日 (10月23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貴州榮和燒坊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和燒坊)相關負責人處獲悉,11月6日,因商標侵權一事,榮和燒坊將與茅臺在北京市豐臺區法院對簿公堂。
這僅僅是短短幾個月時間內茅臺在商標保護之路上的一個縮影,而在專家看來,茅臺近期在知識產權方面的頻繁出手是一個利好的信號。
與“同根”企業對簿公堂
10月22日,茅臺和榮和燒坊在北京市豐臺進行了證據交換。根據榮和燒坊提供的答辯書中了解到,案件起因是2011年5月份,北京市西客站公安段與茅臺打假辦一同查扣了一批貨號為037561、037562貴州榮和燒坊的產品,不過最后因種種原因榮和燒坊便以為此事不了了之。
不料產品被扣16個月后,榮和燒坊方面收到了茅臺的訴訟狀和來自法院的傳票。
茅臺方面認為榮和燒坊瓶身的“MAOTAI”涉嫌侵害自身的商標專用權,不過榮和燒坊方面指出,被扣押產品的生產日期標注的是2009年,茅臺相關的商標注冊成功是2010年8月,茅臺方面還將構成“惡意搶注”之實。
同時,榮和燒坊強調茅臺方面在強調侵權行為時斷章取義,把榮和燒坊酒箱酒盒上的未當商標使用的只標明是 “貴州茅臺鎮”的“GUIZHOUMAOTAITOWN”通用字母割裂開來,把“MAOTAI”作為侵權的“嚴重違法”證據。
針對上述榮和燒坊的說法,記者致電茅臺知識產權部打假辦,相關負責人以不清楚情況為由婉拒了記者的采訪。
事實上,榮和燒坊并不想和茅臺發生正面的碰撞。榮和燒坊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的采訪時坦言,“都是一個地方的白酒企業,并不想撕破臉皮,到最后對哪家影響都不好。”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愿與全茅臺鎮的酒企攜手共進,為中華民族酒文化盡一份力量。”答辯書中的一句話或許正是榮和燒坊最終的心理反應。
曾對商標問題頻繁出手
“相煎太急”的案例也在茅臺酒廠所屬的懷仁市發生。
近日,貴州懷仁工商局一位副局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商標申請委員會已給予茅臺 “賴茅”商標的優先使用權,并同意茅臺享有該商標的專有權,不過,商標許可證尚未頒發。等茅臺正式擁有“賴茅”商標后,其他廠家再生產,就是違法了。
據了解,目前以“賴茅”為商標生產產品的白酒企業多達50余家,而茅臺將要收回“賴茅”商標的舉動將很有可能將打破原有的“蛋糕”分配比例。
2003年以后,由于茅臺集團知識產權管理經驗的欠缺,有企業以茅臺連續三年未使用“賴茅”商標為由,向國家商標總局申請撤銷茅臺集團的“賴茅”商標。2005年,茅臺集團注冊的“賴茅”商標被依法撤銷。
近些年,不斷涌現出的各種“賴茅”酒正在不斷蠶食茅臺酒的市場份額,雖然茅臺的盈利也在不斷增加,但在千億茅臺計劃的壓力之下,茅臺還是在通過各種方式尋求更多的利潤增長點,防止公司核心資產流失。
值得注意的是,在短時間之內,茅臺針對商標問題連連出手,而這么密集地進行知識產權保護在知名白酒營銷專家舒國華看來是一個積極的信號。
“目前市場上‘賴茅’的產品最低的只賣到幾十塊錢一瓶,對于茅臺這樣不斷高端化的品牌來說并不是利好。”舒國華指出,“而近期茅臺頻繁打假,是茅臺在銷售額流失和品牌不斷流失下的必然舉措,隨后也必然可以做到強化公司品牌管理,樹立其醬香型白酒領袖地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