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遭遇“買藥”悲劇的陳發樹,正在遭遇假慈善的口誅筆伐。承諾的慈善股票變臉了,慈善籃子股票套現了,到底是假捐還是真慈善?律法可以讓以慈善名義謀私利者無處藏身?!尽蹲C券市場周刊》記者趙靜 白蘭】/文
新華都集團董事長陳發樹現在頗為尷尬。
2009年,陳發樹花22億元收購了云南白藥12.3%的股權。一個月后,陳發樹將持有的云南白藥股權捐給了當年成立的新華都慈善基金會(下稱“新華都基金”)。800多天后,云南白藥股權收購局終,陳發樹空手而歸。捐贈的股票也化作泡影。
云南白藥收購失敗,立即令新華都基金83億元的慈善股票面臨一個巨大的缺口。更讓世人關注的是青島啤酒的董事長離職的前夕,陳發樹將持有的青島啤酒股權套現15億元以上。在陳發樹的股權慈善承諾中,青島啤酒也是慈善基金的籃子股票。
陳發樹陷入了內幕交易跟“假捐”的輿論漩渦之中。陳發樹搞的到底是“真慈善”還是“假捐款”?變換的慈善股票池中,陳發樹怎樣填補慈善的缺口?他究竟是“巨騙”,還是慈善家?專家認為,只有律法才能讓假捐跟謀私利者無處藏身。
股權捐贈的變臉
2012年6月21日,青島啤酒(00168.HK)公告稱股東陳發樹減持3200萬股,每股作價介乎47元至48.55元,持股量由12.38%降至7.49%。陳發樹套現涉資15.04億元至15.536億元。
陳發樹的減持立即招致人們對他股票慈善的口誅筆伐。
2009年10月20日下午,新華都集團總裁唐駿和陳發樹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高調宣布成立福建新華都慈善基金會。發布會上,唐駿公開發布了陳發樹將捐出其個人持有的市值83億元股權資產的消息。
唐駿在致辭中慷慨激昂,而陳發樹卻是簡明扼要地把講稿念了一遍。陳發樹當時公布了捐款的主要來源:“青島啤酒7.01%的股份、云南白藥12.3%的股份,還有我占有新華都集團的股份。”按照捐贈時近20天的平均價格計算,陳發樹捐出了個人所持有、市值高達83億元的流通股股票,占其個人資產的45%。
2012年6月21日,由于陳發樹對青島啤酒捐贈股權的減持,他的公益行為再次受到超高的關注度。一時間,“假慈善”、“諾而不捐”、“逃避稅款”等猜疑讓捐款再次成了輿論的焦點。
6月27日,青島啤酒停牌稱“待公布股價敏感資料”,下午4時,青島啤酒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宣布,董事長金志國辭職,由原總裁孫明波接任。
“假慈善”惡名還未洗清,陳發樹再次陷入“內幕交易”泥潭。陳發樹與金志國,兩位同窗密友,前者剛大舉拋售股票套現,后者就蹊蹺地提前離職。
6月29日,新華都慈善基金公開宣稱,“陳發樹先生及新華都集團承諾將其持有的7222.5萬股紫金礦業和4123.86萬股青島啤酒股份捐贈給新華都慈善基金會。捐贈當日收盤價為紫金礦業每股9.91元人民幣、青島啤酒每股31.45元港幣,經換算,上述股票當日市值共計83億元人民幣。
相比三年前的承諾,陳發樹捐贈的股權發生了明顯變化,當初12.3%的云南白藥股權已然悄悄變成了紫金礦業的股權。事實上,新華都集團發布說明的6月29日,紫金礦業收盤價為3.88元、青島啤酒H股收盤價為44.05港元。兩筆捐贈的股權價值為56.45億元。
股票變臉了,市值縮水了。83億元縮水了32%,現在新華都基金會的慈善股票到底到賬沒有?陳發樹的股票捐贈到底是“諾而不捐”還是“諾而補捐”,記者通過調查,揭開了陳發樹捐款的真實過程。
云南白藥的無效捐款
陳發樹的慈善義舉到底是唐駿慫恿,還是早有打算呢?
據了解,唐駿在2008年4月加入新華都之前,陳發樹已經在考慮捐出資產。唐駿到新華都后,建議陳發樹像蓋茨一樣成立慈善基金會。當時,陳發樹希望知道蓋茨基金會是如何運行的,為此,唐駿特意跑到蓋茨基金會北京代表處學習。學習歸來的唐駿給陳發樹帶來了股權捐贈的概念。
2009年5月7日,比利時啤酒釀造商百威英博公司與陳發樹簽訂《股份買賣協議》,轉讓其持有的青島啤酒9164.13萬股H股股份,每股價格為2.5685美元,約占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7.01%及已發行H股股份總數的13.99%,總價2.35億美元。陳發樹成為青島啤酒第三大股東。
2009年9月10日,陳發樹與云南紅塔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紅塔集團”)簽訂了《股份轉讓協議》,將其持有的全部本公司國有股6581.39萬股轉讓給陳發樹。每股轉讓價格為人民幣33.543元,轉讓總價款為2.21億元。
陳發樹收購了青島啤酒和云南白藥股份后,時隔不久即宣布將它們捐出。
但陳發樹當初承諾捐出的云南白藥股權,從他買完之后就從來沒有轉到他的名下。紅塔集團在收到陳發樹的22億元購買對價后,其上級主管部門800多天后才批復,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為理由否決了這次購買行為。
云南白藥因股權從未過戶到陳發樹名下,因此這一部分可以認定為無效捐款。目前,陳發樹與紅塔集團之間正陷入一場曠日持久的股權轉讓糾紛訴訟。日前,在新華都集團的聲明中,云南白藥股權已經退出了捐款名單,但陳發樹卻用自己持有的紫金礦業的股份,填補了云南白藥的這部分無效捐款。
股權慈善兩重門
陳發樹捐款之前,財政部《關于加強企業對外捐贈財務管理的通知》中明確規定,企業不能以持有的股權進行公益性捐贈。
巧合的是,新華都慈善基金會成立宣布的2009年10月20日當天,財政部也下發了《關于企業公益性捐贈股權有關財務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企業以持有的股權進行公益性捐贈”表示認可。
《通知》猶如甘露,令陳發樹的慈善之夢不再遺憾。甚至有人猜測陳發樹極有可能事先已經得知《通知》的發布內容和時間。很快,陳發樹就陷入兩難境地,因為《通知》中明確規定:“企業捐贈后,必須辦理股權變更手續,不再對已捐贈股權行使股東權利,并不得要求受贈單位予以經濟回報。”
到目前為此,陳發樹捐贈的股票未見發布股權變更公告。根據《合同法》第185條-188條規定,涉及到公益領域的承諾捐贈可以被認作捐贈。陳發樹通過新聞發布會的方式宣布了捐贈,就形成了事實上的“合同”,新華都基金會應該去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股權變更意味著陳發樹將失去對紫金礦業以及青島啤酒持有股權的控制權,陳發樹是沒有權利進行拋售套現的。讓陳發樹兩難的不僅僅是股東權利問題,基金會還要繳納高額的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金會應稅收入問題的通知》的規定,開展社會公益活動的非營利性基金會購買股票、債券(國庫券除外)等有價證券所取得的收入和其它收入,應并入應納企業所得稅收入總額,照章征收企業所得稅。
有價證券捐贈的受讓方(基金會)的法律地位等同于企業,被捐助有價證券收益等同于收入,將要被征收25%的企業所得稅。按照此規定推算,陳發樹把價值83億元有價證券轉讓給的那一刻,基金會就要繳納20.75億元的營業稅,這就意味著慈善事業還沒開始做,用于產生收益的本金就減少超過20億元。這還不算完,剩下的62.25億元資本,每年產生的收益還要被征收25%的稅。
當然,國家政策有特別規定,慈善股權收益的一部分是可以免征的,但免征額度低于被征額度,考慮到巨額的原始本金,這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國內有稅法專家稱,“慈善機構持有的有價證券產生的收益,如用于非營利性,則也可免交所得稅。陳發樹價值83億元的捐贈數額肯定超過了免稅限額,因此有一部分捐款是肯定要交稅的?!钡越欢悢殿~大、慈善基金減少為由不兌現捐款的說法是似乎站不住腳的。
另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私募慈善基金每年必須將上年資金余額的8%用于慈善。如果由股權捐贈構成的基金會也適用此條,那么按照83億元計算,新華都基金每年必須花掉近7億元。當初陳發樹承諾將每年股權的分紅收益作為慈善資金來源,目前價值83億元的股權每年可分紅1億元左右。
招標捐贈的游戲規則
新華都慈善基金掛牌后宣稱,基金將考慮做到增值、保值,并通過幾種方式保證每年在慈善領域的投入:“第一通過收益權,因為基金中都是股票,每年會有相當可觀的分紅,我們會捐獻出來;第二增量的部分也會拿出來,如果碰到重大的項目可以通過在二級市場減持的方式來投到慈善基金當中?!?/p>
新華都慈善基金會從開始便承諾,將捐贈股份每年產生的權益性收益作為慈善資金來源。
根據福建省民政廳的備案統計,截至目前,新華都慈善基金會通過資助辦學、獎學助學、提供就業培訓、慈善捐贈等不同形式共計對外捐贈1.87億元。其中紫金礦業1.44億元、青島啤酒1402萬元,其差額部分已通過減持819萬股紫金礦業股票予以彌補。
在新華都基金會成立首日,新華都慈善基金會宣布了首批慈善基金的三大項目,即“星火計劃”、“陽光行動”和“藍天工程”。但由于股權并未實際轉讓給新華都基金,那么對于捐款的機構在審核時有什么條件或者說走什么程序?是否由新華都基金來決定捐款對象?
新華都基金向本刊記者稱,“關于合作對象的選擇上,新華都慈善基金會有專門的部門通過公開透明、公平合理的招投標通告程序,按照常規的、正常的流程進行篩選,最終確定的。每年,慈善基金會會通過項目年度審核制度和財務審計制度審查合作企業運行項目的效果和管理、財務等情況,一旦發現問題,我們會立即中止合作關系。”
在新華都基金看來,股權是否過戶并不是保障慈善效果的關鍵,關鍵是看基金會是否按照當初的承諾,將股權收益全部用于公益慈善中,并且公益慈善運作過程透明公正,經得起社會各界監督,如果是這樣,公益慈善的目的就已經達到了。
律法可遏制假捐謀私惡行
比爾·蓋茨和沃倫·巴菲特主導的基金會慈善模式一直聲名大噪。由李亞鵬夫婦、李連杰等人開創的華人明星創辦慈善基金會方式也存在于民間。而以捐贈股票等有價證券的方式做慈善,陳發樹以及老鄉曹德旺則是先驅。
2009年2月,曹德旺表示將成立以其父之名命名的“河仁基金會”,捐出個人持有的福耀玻璃股份中的70%,約占公司總股本的35%,當時價值30多億元。后因股權轉移超過30%將觸動全面收購要約,遂降低捐贈額度為總股本的29.5%并發布公司公告。如果捐贈完成,曹將由大股東變為二股東。盡管曹德旺為此在捐贈協議中,要求受捐單位在持有公司股票期間授權自己表決,但仍然未通過證監會的批準。
對于陳發樹捐贈一事,也有相關官員曾出面表示了質疑。在質疑之余,中國的慈善事業也到了該反思的時候:現有的各類慈善福利基金是否有足夠的透明度?有關主管部門是否為慈善事業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環境?只有法律保障的透明度,才是慈善事業長遠良性發展的生命線。有了足夠的透明度,那些可能有的假捐或借捐贈謀私利的行為終將無所逃遁。
法律建設的滯后已經嚴重影響了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目前,中國沒有一部統一的慈善事業法,涉及慈善捐助的法律法規多屬于行政法規、部門規章,這些法律法規立法層次不高,法律制度上存在著缺失和相關制度不配套以及可操作性不強或過時的情況。
不過,環境也許正在改善。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在上個月表示,民政部積極推動和參與慈善立法工作,已經將“慈善法”初步草稿上報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登記管理暫行條例》3個社會組織行政法規的修訂工作也正在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