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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廣州市有關部門獲悉,廣州市勞動執法、市總工會、公安、建委等八個部門聯合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時發現,廣州市蘿崗區一家規模較大的世界500強企業子公司,使用實習生多達1200多名,多過正式員工,被勒令短期內進行整改。
有關部門沒有透露這家被查處的公司的名稱,但證實檢查當天,事件就由市公安局接手調查,詳細情況要等公安局的調查結果出來。
據悉,該企業有正式員工1100多名,有勞務派遣工900多名,主要生產電子產品。由于勞動力缺口大和行業生產的季節性因素,電子制造業超時加班情況普遍,為了保證生產,公司聘用了1200多名中專、中技學校實習生。于是,實習生的數量比正式員工還要多,遠遠超過廣東省有關法規20%的上限。
這1200多名實習生主要來自湖南、四川、甘肅等省的中專、中技學校三年級在校生,年齡在17~18周歲之間。盡管該企業和實習生所在學校和實習生本人都簽訂了勞動協議,但其中并未明確一旦出現工傷和安全責任等情況如何處理。在個人協議上,也只寫明了每月正常工作的實習補貼為1030元,另外有352元的食宿補貼。
據披露,檢查人員還發現,這些實習生在經過短時間的培訓后,就立即和正式員工一樣進行每個月上百小時的高負荷加班,遠遠超過了《勞動法》規定的36小時。
“實習生和正式員工是同工同酬,每個月最多可以拿到3000多元”,該企業相關負責人這樣解釋?!皩嵙暽谝荒陮嵙暺跐M后,只要考核合格并本人同意,即轉為該廠正式員工?!?/p>
據記者了解,對于大中專院校學生來說,畢業實習已經成為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很多中專、中技學校會組織學生到工廠工作,讓學生參與實踐。部分學生因家庭困難等各方面原因需要工作報酬的幫補。他們踴躍報名參加實習工作,甚至有學校因提供不了太多實習崗位,而在學生中進行選拔。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黃利紅告訴記者,《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明確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因此,實習的在校學生不能算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企業要和實習生簽合同,最好是等他拿到畢業證以后。
黃律師指出,企業高負荷地讓實習生加班這種盤剝學生勞動力的行為是一種違法的行為。企業因招工困難,而和學校結合,使用實習生代替正式員工,以達到規避繳納社會保險,降低成本的目的,這屬于使用黑工。受害學生及其監護人可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實習生蘇卓圖 蔡淡銀 記者葉小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