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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承擔之前國資委履行的部分職能,逐漸探索國資管理新架構,幫助國資委成為“干凈的出資人”
●一批較弱小的央企將陸續劃入國新公司旗下,通過股份制改革和重組整合,實現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
●“2010年中央企業數量減少至100戶”已無實現的可能,今后將條件成熟一家重組一家
12月22日,傳聞已久的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終于掛牌成立,寶鋼前董事長謝企華出任董事長,國資委國有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劉東生任總經理,首期注冊資本金45億元。
并非“中投二號”,而是主營央企資產整合的特殊企業
此前,有傳聞將國新公司稱作“中投二號”。但22日揭幕的國新公司既不是生產經營性企業,也不是專門搞投資的公司,而是一家主營央企資產整合的特殊央企。
“我們把國新公司定位為配合國資委優化中央企業布局結構、專門從事國有資產經營與管理的企業化操作平臺。”國資委主任王勇說。
國新公司的主要任務在中央企業范圍內從事企業重組、資產整合,持有所劃入中央企業的國有產權并履行出資人職責。由于國新公司專事資產整合的企業性質,使這個平臺更具專業化、企業化、市場化,較國資委直接介入企業間重組更符合市場要求。
此前,國資委已經擁有2家資產經營管理公司,即中國誠通和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主要負責對央企“主輔分離、輔業改制”過程中的輔業進行托管。國新公司的職能與這兩家企業有類似的地方,但范圍更廣,不僅是小型央企整合的平臺,還擔負著更大范圍的國有資產優化配置、整合重組任務,在很大程度上將承擔之前國資委履行的部分職能。
據介紹,國資委將探索由國新公司對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其他產業進行輔助性投資,支撐相關產業前期發展;將委托國新公司參與中央企業股份制改革,以貨幣出資作為擬上市公司的發起人之一,配合中央企業重組上市。國資委還可能委托國新公司參與中央企業的非上市股份制改革。
正因如此,人們也寄希望國新公司在實際運營中逐漸探索國資管理新架構,幫助國資委更好地實現“干凈的出資人”的定位。
一批較弱小的央企將陸續劃入國新公司旗下,劃入后可能重組上市也可能徹底退出
不論是央企內部,還是證券市場,近來都在密切關注:國資委打算把哪些央企“打包”劃入國新公司?
國資委主任王勇表示,打算劃入國新公司的企業,都是不屬于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且規模較小、實力較弱的企業。同時,這些企業與其他大型中央企業的產業關聯度不大,它們之間重組的資源優化配置效應不大;或者是承擔公益性等特殊職能,不宜進入某一家產業型企業的企業。
不過,這些企業不會在國新公司掛牌的同時一并劃入。而且,這些企業劃入國新公司不是最終目的。王勇說,劃入后,國資委將要求國新公司通過股份制改革和重組整合,實現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
國新公司承擔著促進劃入企業發展、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任務。對于具有潛在市場競爭力的企業或者優質業務、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的業務、產業化優勢明顯的科研項目等,國新公司在股份制改革包括重組上市、資本金注入等方面將予以支持。對于承擔公益性等特殊職能的企業或業務,國新公司會在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等方面充分考慮其特殊性,保障其完成國家交給的各項任務。對于喪失持續發展能力的企業或業務板塊,國資委要求國新公司在支付改革成本等方面給予支持,保護好職工權益,促其平穩退出。國新公司同時將配合中央企業整合存續企業資產和非主業資產。雖然這些資產占中央企業總資產的比例不高,但總量不小。
推進央企重組、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方向不動搖,今后條件成熟一家重組一家
2006年國資委曾提出,“2010年中央企業數量減少至100戶”。 因此之前風傳國新公司成立之日也是100戶目標實現之時。現在看來,國新公司的成立無疑會使央企重組大大加速,但今年央企縮減至100戶已無可能。
2003年國資委成立時,央企的數量是196戶。國資委副主任邵寧說,當時國資委提出重組企業戶數計劃和完成時限,目的是進一步推動央企重組。從2006年到現在,每年都有約10家規模較小的企業并入大型優勢企業。到今年8月,如果按原定計劃和時限,年底前還需要完成20多家這類企業的重組,遠超過之前每年重組企業的戶數,難度很大。
面對這種情況,需要從實際出發,總結和堅持過去的成功經驗:一是在企業自愿或同意的基礎上推進重組,這樣才能確保重組后雙方能夠順利融合并保證企業的穩定;二是優化配置資源,保證重組的質量和效果。因此,實現原定目標還需要一定的時間。
“我們的想法是:推進央企重組、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方向不動搖,具體進度要服從于實際工作需要,首先要保證重組的質量和效果、確保企業的穩定,條件成熟一家重組一家。” 邵寧說。
邵寧特別強調,央企重組是國有資本等資源在企業間的集中,由此自然帶來戶數的減少。但重組的目的不是戶數減少,戶數變化只是外在表現,而是要追求國有資本等資源優化配置,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這才是檢驗重組成效的唯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