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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媒體報道稱,監管機構日前向商業銀行下發了一份可以獲得銀行貸款的房地產央企名單,建設銀行相關人士昨天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會嚴格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發放貸款,但他拒絕透露關于貸款名單的詳細情況。
根據媒體披露,目前多家銀行已經要求分支行只能對名單中的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等16家房地產央企提供新增房地產開發貸款,對16家之外的非房地產主業央企不得提供新增房地產開發貸款,而此前下發的存量貸款也要及時回收,做好資產保全工作。
名單9月已下發
中國銀監會相關人士昨天表示,為使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貫徹《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有關“嚴禁非房地產主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與商業性土地開發和房地產經營業務”的要求,今年9月,銀監會曾向銀行下發主業含房地產的中央企業名單,要求銀行加強對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的貸前審查和貸后管理,繼續加強風險管控工作。
昨天某銀行人士表示,銀行已經根據監管部門下發的“紅名單”,要求分支行對名單中所列示的16家房地產央企提供房地產開發貸款的授信額度,對除了16家之外的房地產央企,存量貸款要采取保全措施,盡早回收。存量到期收回的,項目貸款無法續貸。原則上不得對16家以外央企提供新增房地產開發貸款。
有銀行人士透露,監管部門在通知中明確要求,嚴禁非房地產主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與商業性土地開發和房地產經營業務,國有資產和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大查處力度,商業銀行要加強對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的貸前審查和貸后管理。
此外,對于存在高價購地、跨業經營、過度擴張、負債率偏高等問題的高風險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密切關注其經營狀況,一旦資金回籠出現緊張,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對有土地閑置、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竣工事件、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記錄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停止對其發放新開發貸款和貸款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