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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記者昨日從財政部獲悉,為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自2014年秋季學期起,研究生普通獎學金將調整為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國家助學金最高每生每年12000元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出資設立。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2000元,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
地方所屬高校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參照普通本??粕鷩抑鷮W金資金分擔辦法共同承擔。中央財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標準以及普通本??粕鷩抑鷮W金分擔辦法,承擔地方所屬高校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高校應按月將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發放到符合條件的學生手中。
設學業獎學金支持學生完成學業
同時,中央財政還將針對中央高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勵支持表現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
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財政對中央高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所需資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標準以及在校生人數的一定比例給予支持。
按照規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不得超過同階段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標準的60%。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名額分配應向基礎學科和國家急需的學科(專業、方向)傾斜。
獲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勵的研究生,可以同時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等其他研究生國家獎助政策以及校內其他研究生獎助政策資助。
中央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當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學生,并將獲得學業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背景
研究生全部繳費 獎學金支持面擴大
2007年之前,我國研究生培養方式分為計劃招生、自籌經費、委托培養等多種方式。其中,占研究生主體的國家計劃招生的“公費生”,由國家下撥培養費,不僅學費免收,并且每月還有基本生活費。而所謂“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就是指將公費、自費并軌,所有學生都要繳納學費。
2007年開始,有10所高校進行研究生培養機制的試點改革,改革的內容之一,就是研究生學費、獎學金和助學機制的改革。
此次試點改革共有10所高校參與,分別是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國農業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沿用多年的研究生培養類別停止使用,這十所高校不再有“計劃內”、“計劃外”、“定向培養”、“委托培養”、“自籌資金”之分,而是開始全部繳納學費。
與此相適應,也改革了相應的獎學金和助學金的改革。以北大為例,在2007年的試點改革中,獎學金的數量提高,可以充抵培養經費和部分生活費。兩年制的碩士研究生一等獎學金為每年2.07萬元,三年制的一等獎學金則為1.72萬元,每降一個等級,減少3600元。
獎學金的支持面超過了改革前,其中博士研究生獎學金的覆蓋面為招生人數的100%,碩士研究生不低于90%。
獎學金和助學金的來源渠道很多,有統籌國家撥款、學校專項經費、院系配套經費、導師資助經費以及社會捐贈等。其中,導師的資助經費會有明顯增加,而且獎學金還是動態評審機制,學生提出申請后,學校將實行獎學金動態評審制度,據學生的學習成績、科研進展和其他方面的表現綜合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