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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出臺意見
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日前發布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出臺包括完善財政撥款制度、完善獎助政策體系、建立健全收費制度在內的三大措施,進一步加大投入,深化改革,加快提升研究生培養水平。
完善研究生教育財政撥款制度。從2012年起,中央財政對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中央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委托培養研究生除外)安排生均綜合定額撥款。同時,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物價變動情況和財力狀況,建立撥款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提高撥款水平。中央財政根據研究生培養質量、科學研究水平等因素確定中央高校研究生教育績效撥款,由學校自主安排用于研究生培養。中央高校按規定統籌利用“985工程”等經費,支持研究生教育發展。各地要參照中央高校研究生教育財政撥款模式,建立健全地方所屬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教育撥款制度,加大財政投入力度。
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將現有的研究生普通獎學金調整為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范圍覆蓋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資助標準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生資助標準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津貼資助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研究生特別是博士生開展自主研究,并對人文社科、基礎學科等科研經費較少的學科給予傾斜支持。
完善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請并及時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提高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年度最高限額,原則上不超過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
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高等學校要綜合采取減免學費、發放特殊困難補助、開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的資助力度。
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
合理確定研究生教育收費標準。研究生學費標準應綜合考慮不同專業研究生培養成本、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辦學條件、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并與本專科生學費標準及已收費研究生學費標準相銜接。原則上,現階段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學費標準,碩士生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過10000元。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以及目前已按規定實行收費政策的研究生,暫執行原收費政策。
加強研究生教育收費管理。研究生教育收費實行屬地管理,研究生學費收入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由高等學校統籌用于研究生教學、科研、改善待遇等支出。
此外,三部門強調,在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同時,大力推進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堅持全面提高質量,加大研究生教育規模和結構調整力度,分類推進培養模式改革,統籌構建質量保障體系,突出創新和實踐能力培養,強化科教結合、產學結合,加快建設高層次人才培養體系。(記者 楊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