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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12月20日電 (記者 馬海燕)擇校亂收費問題由來已久,民眾對其反映強烈。教育部今日舉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典型案例通氣會,希望將先行一步的浙江經驗推廣全國。治理擇校亂收費需下重拳獲得各方認同。
擇校問題錯綜復雜,究其原因,大約四點:一是民眾普遍有送孩子接受優質教育的迫切愿望和要求;二是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個逐步的過程,學校間的差距仍然存在;三是一些地方財力困難,教育經費保障不到位;四是教育收費管理上有漏洞。
浙江省教育廳廳長劉希平坦言,這些年對擇校亂收費總是下不了大決心,許多人在思想深處常常不同程度地認為,現階段優質教育資源不足,“以錢擇校”總好過“以權擇校”、“以關系擇校”。因此,擇校亂收費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很好解決,以致有些地方甚至愈演愈烈。今年初網上對浙江個別地方嚴重的擇校亂收費現象進行了披露和批評。民眾的強烈反映,讓浙江省教育廳深刻認識到必須切實有效地治理擇校亂收費問題。
而大多數被迫交納各種名目擇校費的家長多選擇隱忍,因為一旦舉報,錢是退回來了,孩子獲得的入學資格也將取消。為此,浙江的做法是對擇校亂收費,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實行“退費不退人”,讓招收擇校生的學校“賠了夫人又折兵”。同時把治理擇校亂收費與義務教育均衡評估、業績考核掛鉤,真正做到“零容忍”。
劉希平認為,治理擇校亂收費需要“標本兼治”,“治標”包括實行陽光招生,對捐贈行為和亂收費行為要嚴格區分,堅決制止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款。
“治本”則要多管齊下,一是要按規定要求撥足教育經費;二是要合理劃分學區,保證大多數孩子就近入學,享受免費政策;三是要加強薄弱學校建設;四是要推進高質量民辦教育發展;五是完善高中招生辦法,讓每個學生都有公平享受優質教育資源的機會。
據統計,今年秋季開學,浙江全省90個縣(市、區)中已有62個實現了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零擇校”,占68.9%;20個縣的擇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內。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司長王定華表示,近年來,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等都對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提出了明確要求。減輕學生負擔、解決擇校問題是落實“辦人民滿意”教育的要求,是個復雜而長期的問題,教育部將不斷總結各地比較好的經驗向全國推廣,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問題的解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