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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11月2日訊日前,來自財政部、教育部等四部委的消息說,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實施后,公辦中等職業學校不得因免學費而提高其他收費標準,或者擅自設立收費項目亂收費。
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0月30日在北京聯合召開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政策工作視頻會議。同時,財政部在其網站上公布了財政部等四部委《關于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意見》。
會議指出,國務院同意,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將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擴大到所有農村學生,同時進一步完善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制度,將助學金資助對象逐步調整為一、二年級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意見》強調,在免學費的城市家庭經濟困難中職學生中,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不在享受免學費的范圍之內。
《意見》指出,免學費補助資金由各級財政共同分擔,西部、中部和東部地區,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承擔的比例不同;對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比例,也因地區不同而不一樣。
合乎條件的民辦中職也可享受這一政策優惠
《意見》規定,經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符合國家標準的民辦中職的一、二年級符合免學費政策條件的學生,可與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職享受同等待遇。此外,民辦中職經批準的學費標準高于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
而中職的助學金則回歸“助貧”本位。《意見》說,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將中職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由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農村(含縣鎮)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逐步調整為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