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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7月5日電(記者吳晶)根據教育部網站5日公布的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征求意見稿),中小學校嚴禁以任何形式私設小金庫,嚴禁賬外設賬,嚴禁公款私存。
根據征求意見稿,中小學校財務制度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工讀教育學校、成人中學和成人初等學校。
征求意見稿對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體制、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財務清算、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等逐項進行規定。提出“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不得進行對外投資”,“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不得從事股票、期貨、基金、企業債券等投資”等禁令。同時嚴禁中小學校舉借債務、使用虛假票據。
“中小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加強資金監督管理,對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征求意見稿說。
根據征求意見稿,中小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等監督制度;應當建立民主理財制度和學校財務信息公開制度,按規定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和社會公開財務信息;應當依法接受主管部門和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征求意見稿還要求中小學校努力節約支出,加強經濟核算和資產管理,防范財務風險。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7月5日至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