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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中山大學大四女學生鄭楚然用自行車帶了500封倡議信來到學校郵局。她給全國500強企業的首席執行官分別寄去一封關于取消就業性別限制的建議信,呼吁企業發表平等用工的聲明,關注并解決企業招聘大學畢業生時對女性不公正的要求和限制。
在找工作的時候,鄭楚然發現很多企業都會在招聘告示中寫著“限男性”、“女生身高1.65米”等不平等的條件,在面試時也會問及女生“談戀愛了沒、打算什么時候結婚”等與工作能力無關的問題。
在實際情況中,女生找工作時常常會遇到以下不公平的限制:一是區別對待——不拒絕女性求職者,但會安排女性從事技術不強、條件較差、收入低廉的“崗位”;二是公開排除——招聘中拒絕錄用女性或提高女性錄用標準,明確表示“男性優先”,或指出“此崗位適合男性應聘”等條件。
此外,女性入職的不平等常常是多種歧視結合在一起的,比如外貌、氣質、年齡、身高等,都成為了女性勞動力的附加值,有的企業甚至將女性能否喝酒作為招聘標準。更有甚者,有用人單位對女性求職者的婚孕狀況作出公開或不公開的限制,比如要求女性承諾“三年內不結婚、不生育”,或者迫使部分女性懷孕后“主動”離職等。
2011年《北京市高校女大學生就業情況調查報告》顯示:61.5%的女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受到過歧視,比男生高9.9%。其中,16.7%的女大學生表示經常受到歧視。全國婦聯發展部發表的《女大學生就業創業狀況調查報告》指出,56.7%的被訪女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感到“女生機會更少”,91.9%的被訪女大學生感受到用人單位的性別偏見。被訪女大學生中,21.1%的人“經常”感覺到性別偏見,25.3%的人“時常”感覺到,45.4%的人“偶爾”感覺到。
鄭楚然希望企業量才適用,不要給女性貼上“工作能力低下”的刻板標簽。她說:“我今天寫信,不僅僅是因為我自己,如果今天我不呼吁,下一個被歧視的將會是你。”(記者王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