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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對上半年查處的部分教育亂收費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此次通報涉及甘肅、安徽、江西、湖北、四川、河南6省的12所中小學,相關責任人13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3人被免去校長職務。
通報主要涉及四個方面的教育亂收費:一是虛報冒領寄宿生生活補助款(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三河初級中學和外納初級中學);二是統一為供書商代購教輔材料(安徽省滁州市鳳陽縣府城小學、江西省九江縣一小、九江縣二小、湖北省監利縣中小學校);三是以舉辦實驗班等名義自立項目亂收費(江西南昌縣武陽中學、四川省達州市宣漢縣東鄉鎮二完小、河南省信陽市商城縣余集鎮儀學小學);四是學校違規收取其他代收費(江西省豐城市同田鄉同田中學、同田小學)。
據悉,為推進教育行風建設,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教育亂收費問題,教育部建立了查處案件通報制度,對教育亂收費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通報結果。此次通報,是繼公布教育亂收費全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之后推進教育行風建設的又一新舉措。教育部治理辦負責人表示,定期對治理工作查處情況進行通報將成為常態。這再次表明了教育部對教育亂收費的“零容忍”,對整治亂收費的堅定態度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