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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政教育投入持續大幅增長,2001-2010年,教育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從14.3%提高到15.8%,已成為公共財政的第一大支出。
2010年5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到2012年實現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達到4%的目標。為確保按期實現這一目標,國務院日前公布關于進一步加大財政教育投入的意見。
《意見》指出,中國財政教育投入持續大幅增長。2001-2010年,公共財政教育投入從約2700億元增加到約14200億元,年均增長20.2%,高于同期財政收入年均增長幅度;教育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從14.3%提高到15.8%,已成為公共財政的第一大支出。
《意見》稱,新形勢下繼續增加財政教育投入,實現4%目標,是推動科學發展、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落實《教育規劃綱要》,推動教育優先發展的重要保障;是履行公共財政職能,加快財稅體制改革,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一項緊迫任務。
《意見》指出,按期實現4%目標,資金投入量大,任務十分艱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拓寬財政性教育經費來源渠道的各項政策措施,進一步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切實提高公共財政支出中教育支出所占比重。
此外,中央財政要充分發揮表率作用,進一步加大對地方特別是中西部地區教育事業發展轉移支付力度,同時增加本級教育支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按照《教育規劃綱要》要求,根據本地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統籌規劃,落實責任,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為切實提高財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比重,《意見》提出如下要求:
——嚴格落實教育經費法定增長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年初安排公共財政支出預算時,積極采取措施,調整支出結構,努力增加教育經費預算,保證財政教育支出增長幅度明顯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對預算執行中超收部分,也要按照上述原則優先安排教育撥款,確保全年預算執行結果達到法定增長的要求。
——提高財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的比重。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壓縮一般性支出,新增財力要著力向教育傾斜,優先保障教育支出。各地區要切實做到2011年、2012年財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的比重都有明顯提高。
——提高預算內基建投資用于教育的比重。要把支持教育事業發展作為公共投資的重點。在編制基建投資計劃、實施基建投資項目時,充分考慮教育的實際需求,確保用于教育的預算內基建投資明顯增加,不斷健全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的長效保障機制。(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