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五是加強招生信息管理。嚴格執行《高等學校招生信息管理規定》各項工作要求,嚴格履行信息傳輸、交接和校驗手續,配合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少數不法分子圖謀竊取或篡改招生數據等違法行為。對于販賣所謂高考考生信息的,要求屬地教育部門要配合公安機關一查到底,依法懲處。
六是加強考試招生全過程的考生資格審查。認真執行考生報考資格、加分資格的公示及復查工作流程和具體辦法。對涉嫌報考或加分資格造假的考生,要積極協調公安、民族、體育、科協等部門,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已入校的取消其學籍,考生的違規事實須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七是打擊非法招生中介活動。要積極配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有效打擊非法招生中介活動。進一步加強對違規舉報的受理和核查工作,加大對涉嫌招生詐騙信息的監測和處理力度,適時進行預警或案例宣傳,提醒考生和家長避免因求學心切上當受騙。
八是做好新生報到入學工作。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和“綠色通道”入學制度,不讓新生僅因經濟困難而棄學。對新生報到所須提交的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等相關證明材料,須與考生所在省傳送的電子檔案和寄送的錄取考生名冊、紙質檔案進行認真核對,嚴防冒名頂替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此外,通知還要求高校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必須采用郵政專遞等給據郵件方式寄送,不得采用平信或代領方式遞送,保證錄取通知書準確送達已錄取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