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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強對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的組織領導
25、高度重視。各地區要充分認識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的重要意義,要把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按照黨管人才的原則,加強對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的政策研究、宏觀指導和組織協調,進一步發揮留學人員回國服務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的積極作用。在各地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發揮政府留學人員回國工作綜合管理職能作用,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指定專門機構,負責本地區的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各有關部門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
26、加強協調。各地區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建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服務工作協調機制,綜合協調當地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進一步加強對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的宏觀指導。建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定期交流制度,加大地區、部門、行業間交流合作,盤活留學人員資源,探索建立海內外留學人員組織合作機制,以留學人員服務機構為主體,發揮海內外各類留學人員組織、社會團體的積極作用,不斷開創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服務工作新格局。
27、突出重點。各地區要進一步完善鼓勵和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和發展留學人員創業園,為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提供專業服務,充分發揮各地國家級留學人員創業園的示范、引領和推廣作用,要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制定專門的支持留學人員創業工作計劃,把工作重點放在支持高層次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上。集中優勢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力爭在引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留學人員回國創業企業方面有所突破。
28、強化服務。各地區要將回國創業留學人員納入當地重點人才服務對象的范圍,建立服務機制。要研究制定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服務機構工作章程和制度,明確專門服務機構,設立專門服務窗口,為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提供無障礙、一站式、個性化、全方位的服務。有條件的地區要根據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的特點和要求,開發特色服務項目,構建多元化、立體化服務產品體系,支持廣大留學人員回國創業。要積極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留學人員創新創業體系,進一步加大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服務工作力度。對做出重大貢獻的回國創業留學人員,要以適當方式進行宣傳和表彰,營造留學人員回國創業良好氛圍。要通過完善留學人員創業信息庫,增強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要建立與海外留學人員聯系的有效渠道,充分發揮各類社會團體機構的聯絡作用,加強與海外留學人員的聯系,為他們回國創業牽線搭橋,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