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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四個階段接近“錢學森之問”
提問紛至沓來,65歲的朱清時委員有些吃不消了,抬頭問:“現在我是不是可以離開了?”
可是記者們有點“薄情”,繼續提問:“很多大學都說要做世界一流大學,在這個過程中最需要解決哪方面的問題?最需要突破哪方面的瓶頸?”
沒想到,這個問題打開了朱清時委員的話匣子:“過去十年,我對這個問題的認識經過了四個階段。”
他說,第一個階段,1998年他當中國科技大學校長時,覺得中國大學的教學大綱、教材太落后,就帶了很多人到全世界各地大學調研,想做改革。
但是改革推進不下去,發現更深層次的問題是老師沒有積極性,因為老師想評職稱,想得成果獎,想得到經費,就必須出論文。“他們并不在意講好課。最容易講的是他熟悉的東西,他沒有積極性講新東西。我們意識到,光改教學大綱不夠,深層次是要改人。”
第二階段,中科大開始引進各種人才,把教師隊伍換了一遍,還引進了國外人才,但還是不行。
“他們到了中國又變了,也競爭經費、競爭成果獎,也發表論文去了。因為規章制度和體制在那里,他們的前途在那里,他們對講課也沒興趣了。”朱清時委員顯得很無奈,“所以橘子在南方叫橘,在北方叫枳,這是中國一個古話,說得很貼切。”
第三階段,朱清時發現還有更深層次的問題,就是各種規章制度和體制。“所以我們開始提倡去行政化,不要由誰的官大誰說了算。評職稱驅使老師像運動般干各種行為,這都是行政行為,都是行政官員的政績工程。”
由此,他開始要求大學追求學術,按照學術規律來推動學校的事情。可是,仍然磕磕絆絆。
第四階段,他又發現了更深層次的問題。“關于教育的一些規定已經法制化了,我們走一走就碰到法律法規的邊界。”他說,“這時我才意識到,過去制定的有些不利于教改、不利于教育發展的內容必須改掉,這樣我們才可能順利發展。”
由此,才有了南方科大突破制度障礙的嘗試。“現在我們一些教育法律法規是三十年前制定的,那時候并不懂‘研究型大學’,也不懂得錢學森所說的‘創新型人才’培養。以那時經驗制定的法規,就卡死、堵死了創新人才培養,堵死了新型大學的發展之路。”
“為什么我們的學校總是培養不出杰出人才?”這是著名的“錢學森之問”。朱清時委員認為,要想回答這一“世紀之問”,最緊迫的任務就是完善有關教育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