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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資料圖片:2007年9月3日,剛入學的農民工子女林逸萌(右一)和同學們正在積極回答老師的提問。在她所在的新店中心小學,農民工子女已經占全部學生的60%以上。 自今年秋季入學起,福州市所有公立學校都向農民工子女敞開大門,農民工子女上學和當地學生一視同仁。所有就近入學的農民工子女免除借讀費,特困學生享受“兩免一補”政策。 新華社 記者 孟昭麗 攝
中國教育部24日公布《教育部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刪除了《小學管理規程》中第十二條中的“并可按有關規定收取借讀費”。
據了解,在《小學管理規程》中的第十二條,原本的條文內容為“小學對因故在非戶籍所在地申請就學的學生,經有關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可準其借讀,并可按有關規定收取借讀費。”刪除“并可按有關規定收取借讀費”,讓小學收借讀費沒有了相關依據。
教育部修改和刪除部分規章有兩方面原因,由于在規章中引用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名稱修改或者廢止、失效的規定作出修改;規章中一些內容明顯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改革發展要求。
出于這兩方面原因,教育部共修改和刪除了12條規章。其中,“集資辦學”也從《普及義務教育評估驗收暫行辦法》中刪除。
另外,因已經明顯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改革發展要求或者已經被新的規章所代替,教育部決定對《國家教育委員會直屬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民辦高等學校設置暫行規定》《義務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操作規程(試行)》予以廢止。
以上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