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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中新網11月18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日前,財政部發布關于統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統一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標準,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標準統一為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稅額的2%。
通知指出,統一開征地方教育附加。尚未開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份,省級財政部門應按照《教育法》的規定,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盡快研究制定開征地方教育附加的方案,報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級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31日前報財政部審批。
通知要求,統一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標準。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標準統一為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稅額的2%。已經財政部審批且征收標準低于2%的省份,應將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標準調整為2%,調整征收標準的方案由省級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31日前報財政部審批。
通知強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教育法》規定和財政部批復意見,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確?;饝毡M收,專項用于發展教育事業,不得從地方教育附加中提取或列支征收或代征手續費。
通知稱,凡未經財政部或國務院批準,擅自多征、減征、緩征、停征,或者侵占、截留、挪用地方教育附加的,要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和《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281號)追究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