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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開廉政會議沒空和老板們賭博“更重要”
從第一次收錢的恐慌到以后的心安理得,王思飛不管是平時還是過節(jié)、不管是朋友還是陌生人、不管是人民幣還是港幣,也不管是在局里還是在家中,只要別人送,他幾乎就照單全收。
張家港一針織廠負責人徐某為了拿到海門學生校服面料的生意,先后3次送給王思飛1萬元;老板趙某為了給海門學校統一提供某指定用品,送給王思飛1.5萬元;上海一家公司為了在教育現代化裝備采購招標中中標,4次送給王思飛5.3萬元;南京一家公司為了承接軟件業(yè)務,5次送給王思飛4.8萬元;深圳一家電腦公司老板張某為了承接海門教育系統的電腦主板業(yè)務,送給王思飛2萬港幣……記者發(fā)現,王思飛的單次受賄數額從3000元到4萬元不等。
收人錢財,替人“謀財”,有些他分管范圍內的事,自己還能擺平,但有些事需要集體決定,王思飛即使收了別人的錢,事情卻沒有辦成。受賄成癮、逐漸變質的王思飛,漸漸被金錢沖昏了頭腦。今年3月22日上午,海門市召開全市干部大會,市委書記曹斌同志號召干部要樹形象、正風氣,要清廉從政。但當天的會議,王思飛不僅無故缺席,還去和老板賭錢,來的是“一元錢”長牌“篤子胡”。
據說,這種規(guī)格的賭錢,“一場胡”輸贏要在兩三萬元左右。而王思飛賭錢,成了一些供應商、企業(yè)老板和局長聯絡感情的“紐帶”。
案發(fā)獲刑
受賄24萬
獲刑6年半
為了掩飾亦或是假裝清廉,王思飛也曾向當地廉政賬戶退過錢,只不過,收得多退的少。在收取黃某的25000元后,在2005年上半年,據王思飛說,他將其中的5000元上繳到了廉政賬戶。
檢察機關指控,王思飛于2004年至2010年期間,利用擔任海門市教育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幣共計225000元、港幣20000元(折合人民幣17308元),共折合人民幣24萬多元。
雖然在被刑拘前,王思飛也陸續(xù)向行賄人退還了贓款,但卻為時已晚。今年5月27日,因涉嫌犯受賄罪,經海門市人民檢察院決定,海門市公安局對王思飛執(zhí)行刑事拘留;6月10日被執(zhí)行逮捕。今年9月6日,海門市人民法院對王思飛開庭審理,認定了檢察機關的指控。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王思飛有期徒刑六年半,沒收財產12萬元,并對其非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通訊員 陳亞東 沈國鋒 本報記者郭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