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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2011年04月27日14:21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n | 給編輯寫信 字號:T|T
關鍵詞: 保稅港區 綱要 城市綜合體 生產性服務業 科學發展觀 物流節點 保稅物流園區 韭山列島 建設創新型 智慧服務

寧波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2011-2015年)規劃綱要根據《中共寧波市委關于制定寧波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編制,主要闡明寧波市委戰略意圖,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導市場主體行為,是未來五年寧波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是寧波寧波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

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

“十二五”時期是寧波市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是全面建成惠及寧波寧波全市人民的小康社會、努力實現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新跨越的關鍵時期,必須繼續抓住和用好重要戰略機遇期,保持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努力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

(一)現實基礎

“十一五”時期是寧波發展史上極不平凡的五年。面對國內外發展環境的深刻變化,寧波全市上下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中央和浙江省委的重大決策部署,積極實施“六大聯動,六大提升”發展戰略,不斷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經濟社會發展取得重大成就,“十一五”規劃《綱要》確定的主要目標任務如期完成。預計2010年全面小康社會的實現程度達到97%左右,繼續向著建設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穩步邁進。綜合實力顯著增強,2010年寧波全市生產總值達到5125.8億元,人均生產總值保持1萬美元以上,財政一般預算收入達到1171.7億元,港口集裝箱吞吐量達到1300.4萬標箱。結構調整成效明顯,具有寧波特色的臨港產業體系基本形成,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三次產業結構調整到2010年的4.2比55.6比40.2。創新型城市建設成效顯著,科技帶動和創新驅動趨勢明顯。生態文明建設扎實推進,節能減排如期完成規劃目標。城鄉區域統籌取得積極進展,“中提升”戰略深入實施,中心城區輻射功能不斷提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成效明顯,城鄉一體化走在全省前列。寧波象山港區域保護力度加大,統籌余慈地區步伐加快,寧波杭州灣新區建設順利推進。社會民生明顯改善,和諧社會建設走在全國前列,被評為全國文明城市和最具幸福感城市。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城鄉居民收入不斷提高,到2010年市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達30166元和14261元,年均增長11.6%和12.8%。社會保障覆蓋面繼續擴大、標準不斷提高。服務型教育體系日趨完善。文化大市和“平安寧波”建設穩步推進。改革開放深入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積極進展,開放型經濟水平不斷提高,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和活力進一步增強。總體上看,“十一五”時期是寧波市經濟發展速度最快、質量最高、協調性最好的歷史時期之一,是城鄉面貌變化最大、城市功能提升最快、人民群眾得到實惠最多的歷史時期之一。面向未來,我們站在一個新的更高起點和平臺上。

(二)發展環境

縱觀國內外宏觀環境,“十二五”時期寧波市發展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既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也面對諸多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挑戰。

從國際環境看,和平、發展、合作仍是時代潮流,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世界經濟政治格局出現新變化,科技創新孕育新突破,國際產業轉移深入推進,這使得外向度極高的寧波經濟面臨著良好的發展機遇。同時,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深遠,世界經濟增長速度減緩,全球需求結構出現明顯變化,圍繞市場、資源、人才、技術、標準等的競爭更加激烈,氣候變化以及能源資源安全、糧食安全等全球性問題更加突出,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抬頭,寧波市經濟發展又面臨著更為復雜的國際環境。

從國內環境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我國經濟發展態勢繼續長期向好。長三角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加速推進,浙江海洋經濟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這為寧波開拓國內市場、調整經濟結構、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同時,我國區域發展格局正在發生重大而深刻的變化,競相發展、你追我趕的態勢進一步凸顯,區域競爭更為激烈,資源環境約束更趨強化,生態文明建設任務更為艱巨,社會矛盾不斷增多,這對寧波現有的產業結構和增長模式提出了嚴峻挑戰。

從寧波實際看,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的發展,寧波全市經濟實力比較雄厚,產業基礎比較扎實,港口資源、對外開放和民營經濟等具有比較優勢,加快發展的現實基礎和物質條件良好。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寧波市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主要是:經濟發展的資源環境約束加劇,科技創新能力不強,城鄉區域統籌任務繁重,社會發展相對滯后,改革攻堅更為艱巨。

總體上,“十二五”時期寧波市經濟發展處于較快增長期,結構調整進入加速推進期,城市建設進入加速發展期,社會建設進入強力推進期,生態文明進入全面提升期,體制改革進入攻堅克難期。我們必須進一步增強推進科學發展的自覺性和堅定性,進一步增強轉型發展的機遇意識和憂患意識,科學判斷和準確把握發展趨勢,充分利用各種有利條件,加快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全力以赴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把經濟社會發展轉入到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軌道上來。

(三)指導思想

“十二五”時期寧波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省委“八八戰略”和“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繼續推進“六大聯動、六大提升”,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深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開放為動力,以富民強市、文明和諧為根本目的,加快打造國際強港,加快構筑現代都市,加快推進產業升級,加快創建智慧城市,加快建設生態文明,加快提升生活品質,全面建成惠及寧波全市人民的小康社會,為建設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打下堅實基礎。

按照上述指導思想,在“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中,必須牢牢把握以下幾點:

——必須堅持轉型發展。推動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切實改變低端加工為主、二產帶動為主、資源要素投入為主、出口和投資驅動為主的傳統發展模式,把經濟社會轉入到一二三產協調帶動、內外需協調拉動、科技引領和創新驅動、生產生活生態統籌協調的科學發展軌道上來。

——必須堅持內外需并舉。全面貫徹中央擴大內需的戰略方針,在充分發揮寧波市對外開放的優勢,牢牢抓住國際市場的同時,把更多注意力放到國內市場的開拓上來,努力擴大消費需求,推進投資平穩增長,建立健全擴大內需的長效機制,保持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

——必須堅持推進新型城市化。以新型城市化為主導,加快建設現代都市,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和形態,提升城市服務功能和管理水平。積極推進新農村建設,促進要素合理配置,促進公共服務城鄉對接,實現新型城市化與新型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新型城市化與城鄉一體化統籌發展。

——必須堅持創新發展。以建設創新型城市為目標,更加注重科技創新、管理創新和制度創新,加快集聚各類創新要素,建立完善區域創新體系,全面提升產業技術水平和核心競爭力,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向科技引領、創新驅動轉變。

——必須堅持特色發展。更加注重因地制宜、錯位發展,充分發揮港口資源、對外開放和民營經濟等特色優勢,抓住浙江省海洋經濟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的契機,大力發展海洋經濟,擇優發展臨港工業,推動傳統塊狀經濟向現代產業集群轉變,再創民營經濟發展新優勢,大力提升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

——必須堅持和諧發展。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加快發展社會事業,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努力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平。更加注重生態文明建設,大力發展低碳經濟和循環經濟,努力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不斷提升城鄉居民生活品質。

(四)發展目標

“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是:科學發展走在全省全國前列,惠及寧波全市人民的小康社會全面建成,建設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基礎更加牢固。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城鄉居民收入、城市化水平、服務業增加值比重、研發和教育經費投入增幅高于“十一五”實績,綜合實力、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

——經濟保持平穩較快發展。寧波全市生產總值達到10000億元,年均增長10%左右,累計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18000億元。五年新增城鎮就業60萬人,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明顯提高。

——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消費需求持續增長,居民消費率年均提高0.6個百分點,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3300億元。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聯動發展,服務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提高到45%,現代農業發展水平穩步提高,現代產業體系初步建成。自主創新能力明顯增強,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2.5%。

——城鄉區域統籌協調發展。新型城市化取得新突破,現代都市框架基本確立,中心城區的功能和形象進一步提升,城市化率達到70%。新農村建設成效顯著,成為全省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區域統籌取得重大進展,主體功能區戰略有效實施,基本形成定位清晰、導向明確、區域協同的市域發展新格局。

——港口發展能級明顯提高。港口綜合服務功能不斷增強,全國性物流節點城市基本建成,亞太地區重要國際門戶和上海國際航運中心主要組成部分的地位更加鞏固。港口貨物吞吐量和集裝箱吞吐量分別達到5.5億噸和2000萬標箱。海洋經濟快速發展,成為浙江省國家級海洋經濟核心示范區。

——人民生活品質全面提升。市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10%,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0.5%,城鄉居民收入比縮小到2.1比1。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完善,城鄉三項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加快發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程度顯著提高。社會建設全面推進,民主法治更加完備,社會更加和諧穩定。

——文化大市建設深入推進。文化事業繁榮發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更趨完善,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文化產業蓬勃發展,文化產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超過5%。文化改革發展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進一步提高,文明城市創建縱深推進,國際港口城市的人文素養不斷提高。

——生態文明建設成效顯著。生態市建設深入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成效明顯。節能減排取得新進展,低碳經濟加快發展,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下降、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減排實現階段性目標,資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林木蓄積量達到1245萬立方米,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提高。

——改革開放水平快速提升。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重大進展,科學發展體制機制基本形成。開放型經濟水平進一步提升,貿易結構和外資結構進一步優化,“走出去”步伐加快,區域合作取得新進展,自營進出口總額達到1500億美元,基本形成內外對接、互利共贏、高效安全的開放型經濟體系。

二、加快打造國際強港,建設海洋經濟強市

以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納入國家戰略為契機,推進港口綜合開發,強化綜合服務功能,提升海洋經濟發展水平,加快“世界大港”向“國際強港”、“交通運輸港”向“貿易物流港”、“海洋經濟大市”向“海洋經濟強市”戰略性轉變,努力建設浙江省國家級海洋經濟核心示范區。

(一)提升港口開發管理水平

優化港口資源開發。堅持“深水深用、淺水淺用”原則,重點推進寧波梅山、大榭、穿山三個港區專業碼頭建設,建成梅山港區3#到5#集裝箱碼頭、寧波大榭港區小田灣油品碼頭等,新建寧波梅山港區6#到11#集裝箱碼頭、鎮海港區19#到20#液體化工碼頭、寧波鎮海港區通用散貨碼頭等。規劃開發寧波象山港、三門灣等岸線。力爭新增5000萬噸的港口貨物吞吐能力和600萬標箱的集裝箱吞吐能力。加快整合現有業主的岸線碼頭,推進其向公共碼頭轉化,優化港口結構與布局。疏浚石浦下灣門航道,拓展港口錨地。推進集裝箱陸域堆場建設。

加快發展海鐵聯運。加快寧波海鐵聯運集裝箱中心站和港口支線建設,完善提升鎮海大宗貨物海鐵聯運物流樞紐港功能。開通到江西、安徽、四川等的集裝箱班列,培育海鐵聯運市場。完善海鐵聯運市場發展的政策扶持體系,強化貨運代理、船運代理企業等市場主體培育,拓展港口輻射范圍,到2015年,形成30萬標箱的作業能力。

優化“無水港”布局。編制實施寧波港口“無水港”發展規劃,鼓勵民間資本和寧波港集團等到中西部地區開發建設“無水港”。強化與“無水港”所在地的戰略合作,聯合研究出臺扶持政策。鼓勵寧波市的貨運代理、集裝箱運輸、多式聯運經營、綜合物流服務等不同類型的企業到“無水港”開展業務,強化攬貨體系建設,提升港口攬貨能力,拓展港口經濟腹地。

提升港口競爭軟實力。繼續深化口岸大通關建設,推進海關、海事、檢驗檢疫、邊檢等聯合作業,探索實施“屬地報關、口岸放行”通關模式。積極爭取國家海洋經濟高等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改革試點城市,建設國家級港口物流人才培養基地,提升港口科教研發創新能力。積極推進中國(寧波)港口博物館建設,舉辦港口文化節、APEC港口網絡聯盟會議和發展中國家港口管理研修班等活動,提升港口國際知名度。

(二)深化港航戰略合作

推進寧波—舟山港一體化。堅持“優勢互補、共同開發、互利共贏、促進融合”的方針,最大限度地發揮港口“四個統一”的集成效應和品牌效應,進一步完善寧波—舟山港聯合發展機制,強化港口岸線開發、管理運營、資本技術等合作,推動實施口岸管理一體化。按照“市場主導、風險分擔、互利共贏”的原則,以資產運營為紐帶,建立與嘉興、溫州、臺州等港口的聯盟合作關系,形成功能明確、優勢互補、布局合理的浙江港口聯盟。深入開展APEC港口合作,提高港口資源利用效率,提升港口在全球航運體系中的資源配置能力。

參與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充分發揮寧波深水良港和多式聯運優勢,按照“散集并舉、以集為主”方針,大力發展集裝箱運輸和大宗散貨中轉儲運。建立健全與上海港在航運、金融的合作發展機制,優化兩地港口建設、航運服務等的布局,推進金融、航運等資源跨區域高效流動。強化兩港資本、技術和業務等戰略合作,共同開拓國內外腹地資源,共同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

加強政策和體制創新。加快推進梅山保稅港區綜合改革,創新口岸管理等體制,逐步推進寧波梅山保稅港區、寧波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功能疊加,推動其從單一功能向多功能、綜合型園區發展。積極推進以寧波梅山保稅港區為重點的國際航運綜合試驗區建設,爭取享受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優惠政策,探索向自由貿易園區轉型發展的新路子。積極爭取國家在寧波開展海鐵聯運體制創新綜合改革試點,完善港口鐵路網絡體系、場站體系,建立海鐵聯運協調機制,推行海鐵聯運跨省區和不同關區、檢區間的區域大通關模式,提高寧波港口服務中西部發展的能力與水平。

(三)大力培育“三位一體”港航物流服務體系

構建大宗商品交易平臺。按照構建我國區域性資源交易配置中心的戰略要求,加大資源整合力度,以液體化工、鐵礦石、煤炭、鋼材、木材、塑料、糧油、鎳、銅等為重點,積極打造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力爭形成若干個在長三角、全國甚至全球有影響力的交易平臺,到2015年實現市場交易額4000億元以上。在寧波北侖、鎮海、大榭等統籌規劃建設一批大宗散貨儲運基地和交割倉,完善配套設施,提高儲運能力。培育引進一批中轉、運輸、配送等物流企業。

大力發展港航服務業。以保稅港區、國際航運服務中心和物流園區等為依托,出臺政策、完善配套、提升功能,大力發展智慧物流,鼓勵發展國際中轉、國際采購、進口分撥、出口配送等新型物流業態,支持拓展保稅倉儲、加工組裝及配套增值服務,推進港口物流向價值鏈高端轉變。鼓勵航運金融創新,大力發展航運保險、船舶融資、資金結算等航運金融服務,培育和發展離岸金融市場。探索建立寧波船舶交易市場,大力發展船舶交易、船舶租賃等業務。鼓勵船務服務、港航培訓等行業發展,完善港航服務體系。

加強金融和信息支撐。加快推進寧波航運金融集聚區建設,積極引進國內外商業銀行,大力發展航運金融服務。擴大投融資業務和渠道,研究設立與航運相關的政府性創投引導基金或公司。引導民間資本參與港口航運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建設,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設立財務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等。完善電子口岸、智慧物流等平臺,擴大物流公共信息互聯互通范圍。推進航運物流企業信息示范工程建設。

(四)發展現代海洋產業

加快發展海洋制造業。充分發揮港口資源優勢,擇優發展石化、鋼鐵、造船、汽車、裝備制造等臨港大工業。優化空間布局、提高科技含量、推動循環發展,努力成為國內一流、國際領先的臨港產業基地。堅持引進與培育并重,重點發展石化成套設備、核電設備、風電設備、海洋環保設備等海洋裝備制造業。積極推進海洋清潔能源建設,加快寧波LNG儲運交易基地建設,加大東海油氣田資源開發利用,開展象山金七門核電項目前期研究,發展海島和近海風能、潮汐能、生物質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加強海洋生物技術研發與應用,規劃建設寧波海洋生物工程院、寧波海洋生物科技園,重點發展海洋藥物、海洋生物保健品和海洋生物功能材料產業。推進海水淡化和海水綜合利用等工程,加快形成海水利用技術、裝備的產業化體系。

大力發展海洋服務業。圍繞建設全國性物流節點城市和區域性資源配置中心的目標,加快發展“三位一體”港航物流服務體系。充分利用“港、橋、漁、灘、景”等資源優勢,推動象山港-石浦-三門灣海洋旅游板塊發展,重點發展濱海度假、海洋觀光、游艇(游船、郵輪)、海上運動等,建成我國海洋文化和休閑旅游目的地。以中國(象山)水產城、鎮海液體化工交易市場等專業市場為依托,提升海水產品、海洋石油及制品等商貿服務水平,建設成為全國性海洋產品和生產資料貿易中心。大力發展涉海企業投資、涉海法律與公證、涉海知識產權等海洋服務業。積極申報國家海洋博覽會和世界海洋博覽會。

提升發展現代海洋漁業。加強漁船管理,控制捕撈強度,優化捕撈結構。突破發展遠洋捕撈業,加強遠洋漁船更新改造和遠洋漁場開拓,增強獲取國際漁業資源能力。改造提升傳統海洋養殖產業,優先發展高效生態海水養殖,建設一批生態友好型水產養殖園區。深化海產品精深加工,加快建設石浦等水產品加工區,大幅提高水產品精深加工比例。加強水產品市場升級與信息化平臺建設,探索發展主要漁貨遠期合同交易,建成多渠道便捷化水產品物流配送體系。

(五)推進海島分類開發

編制海島資源綜合開發規劃,明確海島分類及發展定位。完善海島交通、水、電等基礎設施,開展海島綜合保護與利用試驗區建設。推進寧波南田島、高塘島、檀頭山島、象山港中底部諸島、漁山列島與韭山列島等海島資源科學開發,形成綜合利用島、港口物流島、臨港工業島、海洋旅游島、海洋科技島、現代漁業島、清潔能源島、海洋生態島等主體功能島,提升海島開發水平。研究出臺《海島保護條例》及相關配套制度,制定系列技術標準,加強海島資源的有效保護。

(六)優化海洋經濟空間布局

堅持以陸引海、以海促陸、陸海聯動,統籌海洋資源的自然屬性和經濟社會屬性,構建“一核、三帶、六區、多點”的空間布局結構。

提升“一核”。即以寧波—舟山港及其依托的城市為核心區,在持續增強國際集裝箱運輸能力的同時,大力發展“三位一體”港航物流服務體系,規劃建設大宗商品交易平臺,優化完善集疏運網絡,加強金融和信息系統支撐,鞏固和提升寧波市作為全國性物流節點城市和上海國際航運中心主要組成部分的地位。

形成“三帶”。即杭州灣、象山港和三門灣及其附近區域,是寧波新型工業化和新型城市化融合發展的重點區域。在科學開發、注重環保的基礎上,統籌規劃建設沿海城市、衛星城市、中心鎮、開發區,強化基礎配套設施建設,科學開發深水岸線資源,加強海洋環境保護。

打造“六區”。即在推進現有開發區開發建設基礎上,重點規劃建設杭州灣區域、鎮海北侖區域、梅山春曉區域、象山港區域、大目涂區域和三門灣(寧海)區域,完善基礎設施體系,發展現代海洋產業,提升發展質量效益,力爭成為寧波海洋經濟發展的戰略支撐區域。

發展“多點”。即在整合提升現有各類園區和產業新基地的基礎上,大力推進海島綜合開發、海洋臨港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推進海洋風景名勝區的開發建設,切實增強沿海縣(市)區海洋經濟綜合實力和區域競爭力。三、加快構筑現代都市,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堅持以新型城市化為主導,加快構筑現代都市,建立健全以城帶鄉、區域統籌的長效機制,努力形成城鄉區域優勢互補、主體功能定位清晰、資源要素配置均衡、國土空間高效利用、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城鄉區域發展新格局。

(一)統籌區域協調發展

深入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區域發展戰略,合理引導生產力布局和要素流動,實現空間集約和協調發展。

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以國家和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為指導,編制實施寧波市具體功能區規劃,根據不同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明確區域主體功能定位,完善開發政策,規范開發秩序,不斷優化人口和國土空間開發格局,促進人口、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推進寧波中心城區和余慈地區優化開發,把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放在首位,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推動產業結構向高端、高效、高附加值轉變,率先實現轉型升級。加快寧波奉化、寧海和象山等市域南部地區重點開發,促進工業化、城市化融合互動,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大力培育新興產業,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提升生態宜居水平,促進經濟集聚和人口集聚同步。

實施區域發展戰略。深入實施“東擴、北聯、南統籌、中提升”區域發展戰略,形成區域協調發展的新格局。加快實施“東擴”戰略,按照“國際標準、世紀精品”的要求,大力推動東部新城開發建設,基本建成中央商務區,全面建成國際航運服務中心、國際貿易展覽中心、國際金融服務中心等。全面實施“中提升”戰略,加快重大功能區塊和城市綜合體建設,推進基礎設施聯網互通,增強創新輻射功能,提升城市發展品位和市民生活品質。大力實施“北聯”戰略,加強余姚、慈溪聯動發展,推進規劃共繪、設施共建、產業共興、環境共保、品質共享,加快寧波杭州灣新區開發建設,使之成為寧波現代都市的重要支撐。深入實施“南統籌”戰略,加快寧波奉化、寧海和象山開發建設,有效承接中心城市功能輻射,拓展發展空間,大力發展海洋經濟,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推進象山港區域保護和利用,建設成為生態經濟型港灣。積極實施四明山區域發展規劃,發展成為寧波市重要的生態功能區和休閑旅游目的地。

建立區域協調發展的長效機制。根據主體功能的定位導向,建立健全分類指導的體制機制、法規政策和績效評價體系,完善差別化的財政、投資、產業、土地等區域政策,引導各地嚴格按照主體功能定位推進發展。充分發揮市場在區域協調發展中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對相對欠發達地區的支持力度。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加大對生態功能區的利益補償。建立區域山海協作、南北合作的發展機制,做好扶貧開發和結對幫扶工作。

(二)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和形態

堅持新型城市化與新型工業化融合發展,著力構筑以中心城六區為核心、以余慈地區和寧波杭州灣新區組團為北翼、以寧波奉化寧海象山組團為南翼、以衛星城和中心鎮為節點的網絡型都市區新格局。

提升中心城區功能。優化中心城區空間布局,促進資源要素合理配置,理順城市開發建設體制,提升中心城區整體發展水平。加快三江片、鎮海片、北侖片的功能融合,形成中心城組團發展格局。三江片要統籌規劃建設,推進“三江六岸”品位提升工程,加快甬江兩岸新老外灘建設和北高教園區、高新區互動發展,促進寧波奉化江兩岸長豐區塊、鄞奉路區塊沿江延伸,啟動姚江兩岸開發。加快推進東部新城、南部新城、東錢湖旅游度假區等重點區塊建設,推進基礎設施向城西延伸,強化創新和服務功能,提升城市文化和生活品位。寧波海曙區要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商貿商務、文化教育、都市旅游等,建設成為寧波中心商貿商務區、寧波歷史文化名城核心區。寧波江東區要加快發展商貿物流、金融會展、科研創意、行政管理等,建設成為承載城市核心功能的現代化新中心城區。寧波江北區要發揮空間資源優勢,高水平開發甬江區塊、姚江區塊和慈城衛星城,建設成為宜居宜業的寧波中心城區北部新城區。寧波寧波寧波寧波寧波鄞州區要加強與海曙區、江東區融合對接,加快經濟結構、城鄉建設、社會管理、生活品質的優化升級,建設成為寧波都市區現代化品質城區。北侖區要大力發展港航服務業,做強做優臨港先進制造業,開發建設北侖濱海新城,建設成為長三角對外開放門戶區、先進制造業基地和寧波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區。鎮海區要提升發展優勢臨港工業,做大做強特色商品交易平臺,加快鎮海新城、甬江北岸區塊開發,建設成為寧波臨港產業基地、浙東港口物流中心和現代化生態型港口強區。

建設都市區南北兩翼。都市區北翼要加快推進余慈地區統籌發展,改造提升傳統優勢產業,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基本形成余姚城區、慈溪城區、寧波杭州灣新區、姚周新城組團式發展的新格局。余姚要積極推進新型城市化、新型工業化、城鄉一體化協調發展,建設成為浙江省區域性中心城市、長三角南翼先進特色制造業基地、生態旅游休閑勝地和現代和諧宜居城市。慈溪要發揮大橋門戶優勢,推動新型工業化和新型城市化深度融合,建設成為全國城鄉一體化發展示范區、長三角先進特色制造業基地和富裕文明、綠色生態、更具活力的現代化中等城市。寧波杭州灣新區要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重點發展優勢制造業,著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省級產業集聚區建設,促進產業與城市融合發展,建設成為我國統籌協調發展的先行區、長三角亞太國際門戶的重要節點區、浙江省現代產業基地和寧波都市區北部綜合性新城區。都市區南翼要發揮山海資源優勢,加快區域聯動發展,提升生態經濟和海洋經濟發展水平,建設成為工業化和城市化融合發展的重要拓展區、海洋經濟發展的重要承載區。寧波奉化要全面對接寧波中心城區,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大力發展旅游度假、特色農業、休閑人居等產業,建設成為寧波現代都市產業拓展區、寧波南郊現代化生態城市和海內外著名旅游城市。寧波寧海要積極改造提升傳統優勢產業,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大森林大景區”建設,建設成為長三角區域生態旅游名城和宜居宜業的現代化濱海城市。象山要發揮橋海資源優勢,全面實施“橋海興縣”戰略,建設成為浙江省海洋經濟示范區、寧波都市濱海特色新區和現代化濱海休閑城市。

培育衛星城市和中心鎮。在首批七個衛星城市建設的基礎上,擇優選取一批發展基礎好、區位條件優、輻射能力強的中心鎮和重點鎮,創新管理體制,加快城鎮建設,推進產業發展,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實現由“鎮”向“城”的戰略性轉變,建成一批現代化小城市。按照“人口集中、產業集聚、要素集約、功能集成”要求,以鎮區人口規模3萬-5萬為目標,優化資源要素配置,合理城鎮空間布局,做優做強特色產業,建成一批產業特色鮮明、生態環境優良、功能設施完善的中心鎮。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堅持“建管并舉、重在管理”的方針,樹立以市民需求為導向的城市管理理念,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的現代化水平。創新城市管理方式,提高“數字城管”水平,全面推進“人性化、精細化、智能化、網格化”城市管理。強化老城區精細化治理,加強舊城整治,推進背街小巷治理,完成“城中村”改造,深化城郊結合部綜合治理,切實改善人居環境。大力實施公交優先戰略,推進城市公交專用道建設,積極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發展智慧交通,加強交通管理,有效緩解交通“出行難”。建立以軌道交通為骨干、常規公交為基礎、出租車為輔助的公共交通體系,常規公交出行比例提高到30%。充分挖掘現有停車場所的潛力,加快公共停車場建設,有效緩解城市“停車難”。加強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管理,規范城市立面管理,完善垃圾收集系統,提升城市衛生保潔水平。加強城市防災減災和應急服務救援聯動體系建設,提高城市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三)建設“幸福美麗”新農村

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和專業技能培訓,提高農民綜合素質和創業創收能力。鼓勵農民優化種養結構,發展現代農業,提高生產經營水平和經濟效益。因地制宜地發展特色高效農業、休閑農業和農村服務業,充分挖掘農業內部增收潛力。鼓勵農民開展財產性、經營性的創業就業,發展多種形式的合作經營和股份經營,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鼓勵興辦或參與農村社區經營性服務業,促進農村勞動力穩定就業、就近就業。完善強農惠農補貼政策,加大對農業的轉移支付力度。

建設農村新社區。推進農村住房制度改革和農房集中改建,加快建設農村新社區。編制實施村莊規劃,優化農村集中居住區布局,積極推進中心村建設,加快連線成片村莊整治。全面深化農村社區服務,推進城市公共設施向農村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加快建立以就業幫扶、醫療衛生、文化教育、健身養老等為重點的農村社區服務網絡,推進農村社區功能提升和服務創新。

優化農村人居環境。圍繞建設“幸福美麗新家園”,深入推進村莊整治建設,拓展整治建設內涵,加強農村生態環境建設,全面提升農村宜居樂居水平。鞏固提升百村示范和千村整治工程,繼續創建全面小康村,重點培育中心村,全面整治保留村,科學保護特色村,推進建設森林村莊。加強農村生活污水、垃圾、農業面源污染等治理,推進村莊、庭院綠化和生態鄉村建設,打造一批城郊都市型新村、田園宜居型靚村和生態文化型美村。

加快相對欠發達地區發展步伐。進一步加大對山區、海島、革命老區等的扶持力度,健全扶持政策體系,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改善生產生活條件。明確山區、半山區開發與保護功能定位,充分發揮生態資源優勢,大力發展生態農業、觀光農業、綠色食品加工業和生態旅游業,提高生態經濟發展水平。建立符合主體功能區要求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進一步加大對生態經濟區、保護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繼續實施萬戶下山移民工程,加強人口內聚外遷,實現異地脫貧。加大對低收入農戶的幫扶力度,加強低保和救助制度建設。加大對相對欠發達地區的對口支援、定向援助等支持力度。

(四)加快城鄉一體的基礎設施建設

完善綜合交通網絡。按照國家級綜合交通樞紐的定位,推進“一繞五射”鐵路網建設,建成杭甬客運專線和寧波鐵路樞紐工程(含貨運北環線、南站改建、北站遷建等項目),規劃建設滬甬(跨杭州灣)鐵路、甬金鐵路等。完善“一環六射”高速公路網,建成象山港大橋及接線、穿山疏港高速公路等,加快推進甬臺溫高速復線、杭州灣跨海大橋杭甬高速連接線和六橫大橋寧波接線等項目建設。提升空港發展水平,堅持“客貨并舉、以貨為主”,推進機場三期擴建工程。加強內河航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提升中心城區路網服務水平,建成運營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基本建成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加快軌道交通1號線二期工程建設,積極推進軌道交通后續線路建設,謀劃市域軌道交通,預留規劃通道。加快機場快速路、南北環快速路等項目建設,逐步構筑以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相結合、縱橫貫通、干支相連、集疏成網的中心城區綜合交通網絡。加快推進杭甬高速公路復線、高速公路余慈連接線建設,形成余慈組團高速公路環網,推進“三橫三縱”快速路建設。積極推進軌道交通余慈線項目,啟動余北快速路等建設,強化中心城區與北部組團間的交通聯系。加快推進環象山港高速等項目建設,完善快速路網體系。加快綜合運輸樞紐場站建設,加強城際城鄉交通與港口、城市公共交通的相互銜接,提高組合效能。

加強水資源利用。著力構建以供排水和防洪防澇等為重點的水資源綜合利用體系。推進跨區域引供水重大工程建設,實施欽寸水庫及引調水工程、曹娥江至寧波引水工程、鄭徐水庫和慈西水庫等工程,開展青溪水庫和富春江引水工程前期規劃研究。有序開發海水淡化及再生水利用等非常規水源,推進實施農村聯網供水和管網改造。推行分質供水,開展水網改造。加強人工影響天氣能力建設,有效開發利用空中云水資源。繼續推進農民飲用水、清水河道建設、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等工程。完善沿海防御防潮、高標準城市防洪排澇和主要江河堤防工程體系,基本建成寧波奉化江、姚江及重要支流組成的甬江防洪工程,完成萬方以上屋頂山塘整治工作。

增強能源保障能力。改善能源供應結構,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加快打造能源儲運基地,構建電網、氣網、油網三大能源網絡,形成安全、可靠、清潔、高效的能源保障體系。提高成品油、電煤、天然氣等應急儲備能力,確保能源安全運營。加快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和地熱能等的開發利用,提升可再生能源技術和產業化發展水平。規劃建設與省天然氣主干網配套的天然氣管網,促進中心城區和余慈組團管網日益完善,推進寧波奉化、寧海、象山供氣管網建設。

四、加快推進產業升級,構建現代產業體系

堅持把推進產業升級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大任務,促進產業化、信息化、城市化融合發展,推進產業集中、促進產業集聚、打造產業集群,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完善供應鏈,著力構建現代產業體系,顯著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

(一)積極發展現代農業

優化農業空間布局。加快建設沿灣水產養殖產業帶和沿山林特生態產業帶兩大特色產業帶,重點推進余慈北部、寧象南部、姚奉兩江沿岸和環象山港等農業區塊建設,整合提升都市農業圈發展水平,基本形成產業集聚、功能融合、特色鮮明的區域化農業布局。基本建成20個現代農業綜合區、60個主導產業示范區和120個特色農業精品園。積極推進農業與工業、服務業融合發展,促進農業生產標準化、經營規模化、要素集約化、設施專業化和生態循環化發展,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增強輻射帶動能力。

增強糧食保障能力。全面建成80萬畝糧食生產功能區,高質量保障150萬噸/年糧食生產能力。繼續落實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等扶持政策,擴大補貼力度和范圍,保護農民生產糧食的積極性。嚴格執行國家耕地保護政策,推進土地開發整理復墾。深入實施地力提升工程,確保191萬畝標準農田數量和質量。深入實施糧食高產示范工程,努力提高單產水平。加強糧食物流、儲備和產銷合作。

發展新型業態農業。加大農業開放合作力度,加快出口型農業產業基地建設,增強國際市場競爭力。積極實施農業“走出去”戰略,建立市外生產和加工基地。提高生態農業和循環農業發展水平,建成1個示范縣、3個示范園、20個示范項目和50個推廣項目。加快發展農家樂、鄉村旅游、景觀農業等新型休閑農業。加快科技興農步伐,大力發展科技設施型農業。以現代產業示范園為依托,大力推廣噴滴灌等設施,推進農業精細化生產。積極創新農作制度,提高土地產出率。推進現代漁業發展,加快海洋牧場建設。健全規范土地流轉市場,建立完善林地流轉機制,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

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完善農業科技服務體系,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提高農業科技和信息化服務水平,健全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和農村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加快轉變農業經營方式,大力培育和壯大農業龍頭企業、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等現代經營主體。完善農產品流通市場體系,繼續做好農產品展示展銷,拓展對外流通市場渠道。加大農村金融扶持力度,完善農業金融和保險服務體系。深入實施好種子種苗工程,健全良種繁育體系。建立健全農業標準化體系和農產品市場監管體系。完善動植物防疫設施體系,加強農業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

(二)大力推進工業轉型升級

擇優發展臨港工業。按照國家戰略布局和長三角區域規劃的要求,充分發揮港口資源優勢,堅持“集群化、循環化、高端化”方向,重點發展市場前景好、環境影響小、產出效益高的臨港先進制造業,努力打造國內一流、國際先進的臨港先進制造業基地。妥善處理好臨港工業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進一步優化生產力布局,推進臨港工業集中發展,實現臨港制造功能、生活居住功能、物流交通功能的合理分區和空間獨立;實行更為嚴格的節能與環境準入標準,推進臨港產業循環化發展;鼓勵引進和使用國際一流的生產裝備和生產線,重點發展附加值高、進口替代型的臨港制造高端產品。

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依靠技術進步,強化自主創新,打造自主品牌,擴大市場份額,繼續保持傳統優勢產業發展的領先地位。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有選擇地推動一批傳統支柱產業的改造升級,全力打造紡織服裝、家用電器、電子電器、精密儀器、汽車零配件、模具文具等10大產業集群,加快推進新興產業和特色優勢產業基地建設。依托產業園區和產業新基地,促進人才、技術等要素集聚,提高專業化分工協作水平,增強產業研發、標準、營銷等服務功能,推進傳統塊狀經濟向現代產業集群轉變。

合理引導產業梯度轉移。按照“有利、有序、可控、可持續”原則,搭建政府公共服務平臺,合理引導產業梯度轉移。編制實施寧波參與中西部地區開發規劃,合理引導寧波企業“走出去”建立生產基地,就地招工、就地生產、就地銷售。把產業梯度轉移與產業結構升級、總部經濟培育結合起來,鼓勵發展離甬金融等高端服務業,著力提高產業的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提升創新發展能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推進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水平,努力實現“寧波制造”向“寧波智造”轉變。深入實施品牌、標準和專利戰略,鼓勵企業向研發設計和品牌營銷拓展,引導企業由貼牌生產轉向發展自主品牌,努力打造品牌強市。大力培育創新型企業,積極引進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央企、外企,支持優勢企業跨地區跨領域并購重組,推進企業組織結構轉型。培育一批擁有核心技術、自主品牌和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組織實施中小企業成長計劃,鼓勵和引導民營經濟做大做強,走高端化、品牌化和國際化發展之路。到2015年,力爭培育5家銷售收入超過500億元、20家超過100億元、200家超過10億元的龍頭骨干企業,以及2000家超億元的“專、精、特、新”成長性中小企業。

(三)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

加快發展服務業重點行業。適應港口轉型和制造業升級的需要,加快發展國際貿易、現代物流、金融保險等為重點的生產性服務業,促進產業鏈向高端延伸,實現生產性服務業與港口和制造業發展良性互動。順應城市化快速推進和居民消費升級新趨勢,加快發展旅游休閑、社區服務、體育健身、家庭服務和老年服務等就業容量大、市場前景廣的生活性服務業,促進群眾生活便利化和品質化。順應現代經濟發展新要求,培育壯大文化創意、研發設計、現代會展等新興服務業,大力發展總部經濟、服務外包、電子商務等新興業態。推進服務業標準化和品牌建設,培育形成一批主業突出、競爭力強的服務業大企業、大集團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小型巨人”服務企業。

突出服務業重點區域發展。中心城區和各縣(市)城區要重點發展商貿商務、金融保險、現代物流等現代服務業,加快城市綜合體、現代服務業基地、總部經濟基地等建設,率先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衛星城市和中心鎮要順應城鄉一體化趨勢,重點發展特色優勢服務業和生產性服務業。海港、空港等口岸及相鄰區域,重點布局物流園區和專業市場。到2015年,建成20個左右現代服務業產業基地。規劃建設一批跨區聯動、資源共享的生產性公共服務平臺。

完善鼓勵服務業發展的政策。積極推進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完善落實服務業發展優惠政策,清理妨礙服務業發展的政策規定,進一步完善土地使用、價格收費、財政扶持等政策措施,重點支持服務業薄弱領域、重點行業、基地項目和新型業態發展。加快理順服務業發展管理體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政府與市場間的橋梁紐帶作用,提高其服務水平。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引進競爭機制,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發展。繼續推進公共服務領域市場化改革。完善服務業統計體系,建立健全考核評價制度。

(四)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推進重點領域突破發展。按照“市場主導、創新驅動、重點突破、引領發展”原則,以高技術和高附加值為導向,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實施重大產業項目,大力發展新裝備、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電子信息等四大主導型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培育海洋高技術、節能環保、生命健康和創意設計等四大先導型戰略性新興產業。建成一批國家級產業基地,形成若干個千億元產值規模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力爭到2015年,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6000億元左右,占生產總值比重達15%。

實施產業創新發展工程。加快建設國家高新區,集聚知名科研機構和高層次人才,使之成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引領區。支持企業建設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研究中心、專家工作站等科研機構。建成一批國家級工程實驗室和技術研究中心。實施一批關鍵核心技術突破和重大產業項目,形成自主知識產權。加快建設公共技術服務機構和交易平臺,促成科技成果集成轉化。

加強新興產業政策支持。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規劃和發展目錄,破解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瓶頸制約。進一步強化政策扶持,引導人才、技術、資金、稅收等資源要素向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整合擴大產業專項發展資金,鼓勵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實施重大項目。積極建立多元投融資體制,鼓勵企業上市融資,進一步擴大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模。制定自主創新產品采購政策,加大政府產品采購力度。

(五)著力構建產業集聚區

優化產業集聚區布局。高水平建設寧波杭州灣、梅山兩個省級產業集聚區,加快規劃建設慈溪工業園區、江北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和寧海三門灣工業園區,研究推進寧波奉化濱海區塊、象山濱海區塊等新產業集聚平臺建設,打造成為轉型發展的產業新基地和城市新空間。推進各類重點開發區和工業園區整合提升,著力形成“三區互動、三沿布局、三產融合”的產業空間新格局。

加強政策要素保障。建立健全產業集聚區建設的協調機制和管理體制。推動優質科技資源向產業集聚區集聚,推進公共創新平臺建設,建成以應用為導向的區域創新體系。加快推進用地、用海、用島和環境容量指標向產業集聚區傾斜。研究出臺推進海洋經濟和產業集聚區發展的實施意見,設立海洋經濟專項資金。加強財稅和金融等支持,建立健全多渠道融資機制。推進區域交通、能源、環境等配套建設,增強產業集聚區承載能力。

五、加快創建智慧城市,提升信息化水平

把握物聯網等新一輪信息技術發展的新機遇,以全國電子商務試點城市建設為契機,以智慧應用為導向,以智慧產業發展為重點,促進信息化與工業化、城市化的融合,力爭到2015年,智慧應用體系、智慧產業基地、智慧基礎設施等建設取得明顯成效,智慧城市模式創新和標準化建設走在前列,寧波信息化水平繼續保持全國領先。

(一)推進十大智慧應用體系建設

構建四大智慧產業應用體系。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加快構建智慧制造、智慧物流、智慧貿易和智慧能源四大產業應用體系。推動機械裝備、精細化工、生物醫藥、紡織服裝等重點行業的制造過程逐步向信息化制造高級階段發展,開發家電、電機、儀器儀表等傳統產業數字化、智能化的新產品,提高制造企業管理水平和經營效益。強化信息技術在現代物流、現代商貿、服務外包和電子商務等服務行業的應用,創新企業的經營管理和業務模式,加快向智慧服務業轉型。依托各級現代農業園區和糧食生產功能區,大力推廣應用信息化管理、農業專家咨詢服務等系統,提高農業生產、經營和管理的現代化水平。加快發電、輸電、配電、供電等的智慧應用,推行各類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統一入網管理和分布式管理,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

構建五大智慧公共應用體系。強化信息技術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應用,積極推進智慧公共服務、智慧健康保障、智慧交通、智慧安居服務、智慧文化服務五大應用系統建設。完善面向城鄉居民和企業的智慧公共服務系統,不斷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務能力。建立覆蓋城鄉各類衛生醫療架構的信息化網絡體系,推進醫療急救系統、遠程掛號系統、電子健康檔案等智慧醫療系統建設,提高醫療保障健康服務水平。加快推進智能出行服務系統、交通應急指揮系統、港口信息管理系統等智慧交通應用系統建設,提高城市交通的科學管理和組織水平。加快智慧家居、智慧樓宇、智慧社區建設,為市民提供便利、舒適、放心的家庭服務、養老服務和社區服務。加強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學藝術等信息化建設,促進數字電視、電子娛樂、數字圖書館和數字檔案館等發展。全面推進住房、教育、就業、文化、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智慧應用系統建設,大力推進行政審批、企業信用、食品藥品監管、農村服務等公共服務信息平臺建設,提升綜合信息服務水平。

構建智慧社會管理應用體系。按照全方位、實時化的要求,加快推進社會治安監控體系、預警應急體系、安全生產重點領域防控體系等指揮安保系統建設,完善公共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加強警務地理信息平臺建設,提升公共安全管理和服務水平。進一步推進數字城建、數字城管平臺建設,提升城市建設和管理的規范化、精準化、智能化水平。加強工商、稅務等重點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和整合。加快推進綜合電子監察系統和紀檢監察業務網絡系統建設,為打造高效、廉潔、法治型的服務政府提供支撐。全面實施信息系統等級保護工作。

(二)推進六大智慧產業基地建設

建設網絡數據基地。進一步提升政府數據中心、互聯網交換中心和數據容災中心的建設水平,加快培育和建設物聯網公共服務平臺、智慧城市感知計算服務平臺,引進移動通信數據中心、金融數據處理中心、重點產業和資源數據中心、市民健康數據中心等一批面向重點行業應用的數據中心項目,大力推動國家電信、廣電運營商與本地企業合作建立云計算中心,建立健全海量數據收集、保存、管理機制,形成分類挖掘利用能力和云計算處理能力,不斷拓寬服務領域。

建設軟件研發推廣產業基地。加快發展軟件服務業,規劃建設寧波國家高新區軟件研發與創新基地,鼓勵基礎條件較好的市級各類開發區、功能區和縣(市)區建設應用軟件設計開發產業基地、創新基地、推廣和服務基地,重點在智慧城市十大智慧應用系統軟件、行業應用軟件、集成電路、嵌入式軟件以及動漫新媒體等領域形成規模。充分發揮浙江大學寧波軟件學院、寧波軟件園、寧波開發區數字科技園、和豐創意廣場等平臺的作用,推動產學研合作。依托產業基地和平臺,重點引進和培育一批具備較大規模和較強創新能力的軟件企業,吸引世界IT百強及國內大型軟件公司在園區落戶。

建設智慧裝備和產品研發制造基地。加快制造企業轉型升級,重點提升發展一批智能家電、智能電表、數控設備等設計制造企業。推進現代裝備制造產業基地建設,培育發展新一代寬帶移動通信裝備、信息傳感裝備、智能交通裝備、智能工業控制裝備、智能環保裝備、智能光電顯示技術裝備和智能電網裝備新興制造產業群。加大與國家科研機構和重點院校合作力度,共建智慧裝備和產品研發設計基地,引進一批國內外有實力的大企業、科研機構,爭取在網絡應用裝備設計和制造產業發展方面實現新突破。

建設智慧服務業示范推廣基地。依托各級各類服務業產業基地,強化規劃引導,注意各自特色和優勢的培育,引進和培育一批具有較強示范帶動作用的智慧服務企業,培育各具特色的智慧服務產業示范推廣基地。以梅山保稅港區和寧波保稅區為龍頭,大力推廣射頻識別、多維條碼、衛星定位等信息技術,推進智慧物流產業基地建設。以寧波國際貿易展覽中心、大宗商品交易平臺為依托,大力發展集產品展示、信息發布、交易結算于一體的綜合電子商務企業和國家級行業電子商務網站,建設集貿易、物流、金融和口岸服務為一體的專業國際貿易服務平臺。

建設智慧農業示范推廣基地。加快應用現代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農業,重點依托現代農業綜合開發區以及各縣(市)區的特色農業產業基地、都市農業園區和節水農業基地,大力推廣應用信息化管理系統、農業專家咨詢服務系統和農業電子商務,逐漸實現農產品生產、加工、儲藏、運輸和市場營銷的科學化和智能化。通過提升、培育和引進等多種途徑,集聚一批農業龍頭企業,帶動現代農業的整體發展。

建設智慧企業總部基地。注重特色,加強規劃,抓好智慧總部基地建設。選擇信息化基礎較好的總部企業,建立跨區域的現代研發、先進制造和營銷體系。鼓勵裝備制造、紡織服裝、文具模具等傳統型總部企業,加快智慧技術在研發、制造、管理和營銷等環節的應用。加強對外合作,著力引進一批智慧型的企業總部。

(三)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構建新一代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加快物聯網試點推廣,著力推進光纖到戶和第三代移動通信網絡等建設,努力構建“隨時隨地隨需”、統一高效的泛在網絡。推進城鎮地區光纖到樓入戶,推進寬帶向政府、公共服務機構和社區中心覆蓋。以兩岸產業合作無線城市試點建設為契機,推進無線城市建設。統籌規劃物聯網和云計算服務平臺建設。

加快推進“三網融合”。優化整合數字電視網絡,實現整體轉換和網絡升級,積極推進互聯網、電信網、廣電網“三網”融合,加大內容資源開發和業務創新,大力發展手機電視、互聯網視頻等融合業務。力爭到2015年,實現互聯網城域出口帶寬達到1000G以上,互聯網寬帶接入率達到95%以上,無線寬帶網絡覆蓋率達到98%以上,寧波全市有線電視雙向數字化率達到100%。推進寧波杭州灣新區“三網”融合試點建設,積極探索建立適應三網融合的運營模式、市場體系和政策體系,逐步在寧波全市推廣。

加強信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立法和執法工作,強化互聯網安全管理。全面落實“三網融合”新技術的專項安全管理措施,建立信息安全建設與管理同步實施的工作機制。全面實行重要單位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完善數字認證、信息安全等級測評等工作機制。規范重要數據庫和信息系統的開發、運營和管理等信息安全工作。建立重要數據容災中心,掌握信息安全主動權。

(四)推進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享

大力推進基礎平臺和數據庫建設。加強信息資源整合,加快政府信息資源交換與共享平臺、物聯網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進一步推進法人、人口、自然資源與空間地理、宏觀經濟等基礎數據庫建設。加快推進教育科研、社會保障、食品藥品、醫療衛生等專業數據庫建設,為政府公共管理、企業經營管理等提供支撐服務。

建立健全信息資源開發和共享交換機制。加快政府信息資源目錄和交換體系建設,探索建立多層次、跨區域、跨部門、跨領域的信息資源開發和共享機制,推進信息由單一系統共享向多系統共享轉變。建立健全政府信息資源共享交換管理機制,建設信息資源共享交換中心(平臺)和相關制度。

加快培育信息資源市場。研究建立信息資源的產權制度,推動政府部門以非政務性服務外包、政府采購等方式從市場獲取高質量、低成本的信息服務,引導企業、公眾和其他組織開展公益性或商業性信息服務。推進智慧城市知識普及化,加快信息亭、市民卡等工程建設,完善公共場所上網環境,為公眾提供便利的信息獲取渠道,不斷提升居民信息應用能力。

(五)推進智慧支撐體系建設

加大智慧人才培養引進力度。以浙江大學軟件學院、寧波大學等為依托,推動專業和學科調整,建設智慧城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軟件開發人才教育培訓基地,著力培養智慧城市建設人才。以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技師學院、高級技工學校和行業龍頭企業、重點骨干企業為依托,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加強與國內外科研院所合作,引進高層次智慧城市人才,打造智慧城市人才高地。

推進智慧城市標準法規建設。加強信息化技術標準、法規規范、制度規則的創新和應用示范工作,形成由技術通用標準、網絡活動信用制度、監管制度和法規制度等組成的支撐保障體系。加強智慧城市地方性立法工作,引進培育一批相關領域的標準化研究機構。

六、加快建設生態文明,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深入貫徹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推進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形成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和消費模式,努力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

(一)深入推進節能減排

加大節能降耗力度。按照國家節能技術標準,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企業的節能技術改造力度,全面推廣節能降耗新工藝新技術。嚴格控制高耗能行業盲目擴張,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步伐。加強重點用能企業動態監測管理和對標考核,推進重點企業余熱余壓利用和工業區集中供熱。突出抓好建筑、交通、商貿、公共機構等領域的節能工作。推動全社會節能,開展節能產品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活動。

強化污染物排放控制。加強污染物排放整治,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加快推動各類園區、企業開展生態化改造。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流域、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的環境污染整治力度,嚴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面淘汰中心城區燃煤鍋爐。加快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等環境基礎設施工程和電力、鋼鐵等行業的脫硫脫硝工程建設,降低主要污染物和特殊污染因子的排放量。謀劃建設一批氮氧化物和氨氮減排工程。加大對污染物排放執法檢查和處罰力度。

建立節能減排長效機制。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強制性標準,嚴格執行新建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提高能耗和環境準入門檻,堅決遏制“兩高一資”項目建設。建立節能減排約束機制,全面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建立完善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評價制度。加強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節能減排意識。

(二)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構筑循環型產業體系。全面開展國家、省、市三級循環經濟試點示范建設,在企業、園區和社會三個層面,農業、工業和服務業三大領域,構筑不同層次、不同類型、比較完善的循環型產業體系。到2015年,爭取創建市級循環經濟示范區20個、示范企業50家。構建循環經濟產業鏈,重點圍繞石化、鋼鐵、能源等重大產業,大力發展深度加工業、高端制造業,積極構建循環型臨港工業產業鏈、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鏈、農產品加工循環產業鏈等,實現資源的綜合利用和梯級利用。

推進資源節約利用。以能源的資源清潔化、利用高效化、機制市場化為重點,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積極開發可再生能源。實施高耗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提高工業用水的重復利用率,加強城市再生水開發利用。健全水資源配置體系,實行用水總量和用水效率控制,實施高耗水行業節水改造,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強化用地規劃和年度計劃管控,繼續實行建設用地投資強度和容積率“雙控”標準。實行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加強重點行業原材料消耗管理,鼓勵使用高性能、低消耗的可替代材料和再生材料。大力倡導垃圾分類回收處理,實施城鎮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積極實施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程,提高工業廢棄物的綜合利用程度。建立健全全社會再生資源回收和循環利用體系,促進能源、水資源、土地、廢棄物、海洋資源等的綜合利用。

倡導綠色生活方式。深入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加快推進城市軌道交通體系和公共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加大新能源汽車在公交車、出租車、集卡車等領域的推廣使用。完善公眾消費綠色產品補貼政策,推廣節水器具、節能燈具和節能電器等,逐步提高可循環使用產品、可再生產品的政府采購比例,鼓勵民眾使用綠色產品,營造良好的綠色消費環境。

(三)切實加強環境保護

加強大氣環境保護和治理。全面推進清潔空氣行動,開展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廢氣專項整治。實施全社會用煤總量控制,加快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替代步伐,推進集中供熱和中心城區無燃煤區建設。加強對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管理,控制工業粉塵排放。加大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力度,加強重型車輛尾氣排放的污染防治,提高機動車環境準入標準,加強城市揚塵防治,凈化城區空氣環境。城市空氣質量優良率穩定在90%。

加強水環境保護和治理。加大飲用水源地保護力度,嚴格禁止與水資源保護無關的開發,限制山林開墾和旅游開發,治理水土流失,建立飲用水源地保護長效機制。推進“千里清水河道”工程,深入開展三江流域及其上游山區小流域綜合治理,改善水生態環境。繼續鞏固姚江治理成效,深化以甬江流域為重點的市域內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控制和治理農村水環境污染。加快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開展城區截污納管和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優化污水處理設施布局,完善污水處理配套管網設施,全面提升城鄉污水處理水平。

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全面推行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從源頭減少工業固體廢棄物排放。繼續推進危險廢棄物、醫療廢棄物、電子廢棄物、生活垃圾、餐廚廢棄物等有害廢棄物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提高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和社會源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效率。加強城鄉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統籌城鄉污染防治,加快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完善垃圾清運體系。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和秸稈綜合利用,控制農村面源污染。

(四)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制訂實施《寧波應對氣候變化方案》,加強應對氣候國際合作交流,建立健全二氧化碳排放量統計、評價和考核機制。加強森林資源保護,開展植樹造林活動,推進沿海防護林體系建設,全面建設“森林寧波”。繼續開展生態公益林建設,在江河源頭、大型水庫、森林公園、沿海單面坡及水土流失易發區等重要的生態區域或生態脆弱區域,全面建設生態公益林。

發展低碳產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快提高服務業比重,促進工業、建筑、交通等產業低碳化發展,逐步形成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低碳產業結構。扶持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逐步實現消減碳排放、增強碳吸收、縮減碳足跡。調整優化能源消費結構,明顯提高天然氣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重,推進形成低碳的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強化企業生產工藝和流程低碳化改造。

建設低碳社會。加大應對氣候變化的宣傳力度,提高公眾低碳意識,形成崇尚低碳生活的新風尚。開展低碳機關、企業、社區、學校、醫院、飯店、家庭等創建活動,建設一批機關、社區、企業等低碳示范基地。開展低碳社區示范方案設計,積極推進低碳化社區試點,提升低碳社會建設水平。

(五)保護和修復生態系統

加大生態建設力度。按照主體功能區建設的要求,加強對四明山區域、杭州灣區域、象山港區域、東錢湖區域以及近岸海域的自然保護和生態修復。建設杭州灣、三門灣等生態濕地,提高生態環境自凈能力。嚴格實施海洋功能區劃,實施海域專項整治和海洋生態修復,保護好漁山列島海洋生態特別保護區、韭山列島海洋生態自然保護區等海洋功能區。推進山海協作和移民下山,維護和改善山區自然生態系統。開展綠色礦山建設,控制礦山開采規模,實施礦產區重組改造,推進礦山自然生態環境的綜合治理。推進污染土壤修復工作。

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健全生態保護約束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不斷提高資源要素的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反映資源環境成本的價格收費政策,實施階梯水價、電價制度,進一步完善礦產、森林、水、海域等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強化排污費征收及監管,開展多種形式的排污權有償出讓及排污權交易試點。加大生態補償力度,逐步提高生態公益林、飲用水源地保護等生態補償標準,完善對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海洋自然保護區財政補助政策,建立健全生態環境轉移支付制度。

推進生態文化建設。加強生態文明教育,廣泛宣傳生態文明建設的優秀典型。大力開展國家級生態市和國家級、省級生態縣(市)區創建。制定完善符合市情的綠色創建辦法,推動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綠色企業、綠色機關、綠色家庭等系列創建活動。組織開展“世界環境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動,提高全社會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關注度和參與度。

七、加快提升生活品質,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快推進以全面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機制,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普遍提高城鄉居民生活品質。

(一)積極擴大社會就業

多渠道增加就業。完善和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推進寧波逐步從“最容易就業城市”向“充分就業城市”轉變。多渠道拓展就業增長空間,大力發展就業容量大的服務業,積極發展中小企業,大力開發社區服務、公共服務等公益性崗位,鼓勵多樣化就業。抓住產業結構升級的契機,培養一批適應新興產業發展需要的勞動者和創業者,努力形成新的就業增長點,推動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協調發展。五年新增城鎮就業60萬人,每年開發(保持)公益性就業崗位6000個,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

促進創業帶動就業。深化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綜合運用財稅、金融、產業等政策,進一步完善創業扶持政策體系,重點支持高校畢業生、城鎮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勞動力等人群創業,積極推動創業帶動就業,促進創業致富。推動建設一批創業創新平臺,強化創業載體建設,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探索建立社會化、市場化創業服務模式。每年新辦創業實體5萬家。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大力開展和諧企業創建工作,深入推進勞動合同制度,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和《浙江省集體合同條例》,進一步提高勞資雙方法律意識,引導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減少勞資糾紛,保持就業穩定。加強欠薪維權長效機制建設,維護外來務工人員合法權益,規范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引導企業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薪酬管理體系、員工激勵體系和員工培訓體系。

完善就業公共服務。完善覆蓋城鄉的人力資源市場網絡,建立健全就業信息動態監測體系,提升公共就業服務社會化、制度化、專業化水平。強化職業培訓,重點提升新增就業和轉崗就業人員就業能力,促進勞動者整體素質的提高。加強就業援助,推動就業幫扶服務向就業全過程轉變,通過社區就業援助、結對幫扶、職業中介等多重渠道,優先幫助有就業能力和愿望的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

(二)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健全工資要素分配制度。調整優化國民收入分配關系,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者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落實國家工資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最低工資和工資指導線制度,穩妥擴大工資集體協商覆蓋范圍,探索建立最低工資標準與人均生產總值聯動增長機制,建立健全勞動者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加強對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控制。完善公務員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健全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事業單位工資分配制度。創造條件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健全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分配制度。

完善再分配調節機制。按照國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總體部署,進一步建立健全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社會保障投入,逐步提高居民轉移性收入。健全法律法規,強化政府監管,加快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保護合法收入,堅決打擊取締非法收入。進一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遏制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到2015年寧波全市基尼系數為0.3左右。

(三)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健全城鄉基層醫療服務體系。按照政府主導、統一標準、城鄉一體原則,加強城鄉基層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構筑以市級醫院為龍頭、縣級醫院為骨干、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為基礎的城鄉醫療衛生服務網絡。重點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建設,形成便捷、高效、均衡的城鄉醫療資源配置格局,每千人病床位數達到5.4張。建立“大院帶小院、縣院帶鄉鎮、鄉鎮帶村級”的城鄉醫療衛生統籌發展機制,構建市級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之間分工協作體系,逐步實現社區首診、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的診療機制。加強學科建設,深入開展基層衛生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基本建立“穩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城鄉基層醫療衛生隊伍,每千人醫生數和注冊護士數分別達到3.5人和3.2人。

加快建設體育強市。開展全民健身運動,提高市民身體素質。優化城鄉體育空間布局,推進市奧體中心、縣(市)區體育場項目建設,建成一批城市社區體育健身中心,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動競技體育可持續發展,提高競技運動水平。引進重大體育賽事,提高賽事承辦能力,多渠道引進具有國內外影響力、觀賞力強的大賽,打造長三角南翼體育賽事中心。建立健全體育產業政策,推進體育及關聯產業發展,打造特色體育休閑產業基地。

(五)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優化社會人口結構。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穩定適度低生育水平,不斷提高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水平,確保實現人口總量目標。實施出生人口缺陷干預、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和生殖健康保健等優生優育工程,提高出生人口質量。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和出生人口綜合治理,努力實現人口性別比合理化。引導人口合理分布,向重點開發區域和優化開發區域集聚,促進人口均衡發展。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依法保障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逐步消除阻礙人口流動的制度和政策障礙。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順應人口老齡化趨勢,建立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機構養老、社區養老、居家養老“三位一體”的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老年人權益保障和優待政策法規,加大對生活困難老人的救助力度,建立高齡老人補貼機制。推進基層養老院標準化建設,力爭“十二五”末寧波全市每百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3.5張。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鼓勵社會力量和民間資本參與養老產業。積極推動老年文教體育事業發展,不斷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保障婦女兒童權益。認真貫徹落實《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有關法規,編制實施婦女兒童事業發展專項規劃,保障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權益,依法平等行使民主參與權利。消除就業性別歧視,保障女職工的特殊勞動權益。關注婦女兒童心理健康,深化婦女健康促進工程和母親素養工程,加強未成年人保護,構建維權服務網絡。

加強外來人口服務管理。堅持新老市民共同參與、共同建設、共促社會和諧,全面深化社會融合組織規范化建設。創新建立多層次的激勵引導機制,深化實施外來務工人員積分落戶政策。進一步完善外來務工人員服務、權益保障長效機制,強化子女教育、計劃生育、公共衛生和文化生活服務,切實保障外來務工人員合法權益。完善各方聯動的社會協同機制,營造尊重、關愛和善待外來務工人員的良好氛圍。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體系建設,推進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的信息共享,強化基層組織機構和綜合管理隊伍建設。

(六)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

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全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工作,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加快構建源頭治理、動態協調和應急管理相互聯系、相互支持的社會管理機制,力爭到2015年,率先形成與市場經濟體制、當今時代發展、人民群眾期待相適應的現代社會管理體系。積極推進城鄉社區建設,發展社區專業服務,努力把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培育發展社會組織,促進公益性社會組織規范化運作,加強社會中介組織培育和管理,充分發揮其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作用。加強基層政法綜治組織建設,繼續推進綜治網絡向城鄉社區和企業延伸。加強網絡社會管理,規范網絡傳播秩序。推進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設,加強區域性、行業性專業調委會建設,健全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大調解”工作體系,建立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和權益保障機制。建立和完善矛盾排查、信息預警、應急處置和責任追究機制,維護群眾正當權益。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各類群體性事件。加大反邪教工作力度。

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深入推進“平安寧波”建設,切實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基層公共安全監管網絡,構建動態型、聯動型、高效型治安管理模式。加強校園安保長效機制建設,完善基層平安創建聯動機制,啟動實施社會治安動態視頻監控系統二期工程,到2015年基層系列平安創建覆蓋面達到100%,創建合格率達到90%以上。更加注重安全發展,編制安全發展專項規劃,控制高危行業的項目投資,淘汰高危行業的落后產能,培育和發展安全服務產業。健全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深化政府、社會、企業多方參與的企業安全監管方式。加強以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為重點的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推進國家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建設示范試點,增加藥品監督和食品評價性檢驗批次,建成國家口岸藥檢所,健全網上監管系統,建立完善安全管理體系,強化檢驗檢測、風險預警和監管機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應對突發重大公共安全事件處置能力。強化檔案和電子文件安全監管,確保重要公共檔案信息安全。加強國家安全工作,不斷完善專群結合的國家安全工作體系。積極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切實做好國防動員和民兵預備役工作,廣泛開展軍民共建活動,努力蟬聯“雙擁”模范城。

提高防災減災能力。進一步完善城市防災減災體系,強化事前預警、事中救援和事后恢復的災害綜合處理能力。完善落實城鄉消防規劃,深入實施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立健全公共消防安全體系,加強公共防災和應急救援建設,重點提高高層建筑和公共場所的消防處置能力。構建氣象公共服務體系,推進氣象災害預警和應急系統工程建設,完善水文基礎設施布局,保護防洪排澇等基礎設施,建立數字化防汛等指揮體系,提高對臺風、洪澇、干旱、地震等自然災害的監測和預警能力。提高對火災、交通事故、地質災害、化學污染等各類安全事故預警和應急能力。加強應急、救災儲備體系建設,規劃建設各級政府應急平臺,強化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綜合防災減災能力。普及全民防災減災知識,以供水、供電、供氣和學校、醫院、商場、娛樂場所安全為重點,提高綜合防災減災意識。

(七)推進民主法制建設

發展社會民主政治。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鞏固和壯大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工作,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認真貫徹民族、宗教、僑務等政策。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設,健全立法機制,完善立法計劃,加快形成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配套、比較完備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繼續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嚴格執法程序,推進綜合執法。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持續開展依法維權活動,高度重視土地征收、房屋拆遷等突出問題,加大對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農民工等社會群體的法律援助力度。全面實施“六五”普法規劃,提高全社會法制素養。大力扶持法律服務業的發展。

加強廉潔從政建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廉潔從政長效機制,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廉潔從政制度體系。嚴格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建設廉潔高效政府。

八、提升對外開放水平,構建開放型經濟體系

以對外開放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為統領,堅持“引進來”與“走出去”并舉,擴大開放領域、優化開放結構、提高開放質量,加快“開放立市”向“開放強市”轉變,加快開放型經濟向內外對接的開放型經濟體系轉變,努力形成“立足寧波、依托浙江、服務長三角、聯合中西部、對接海內外”的對外開放新格局。

(一)轉變貿易發展方式

構建新型貿易體系。以發展開放型總部經濟為重點,加快推進寧波國際貿易示范區建設,積極構建內外對接的新型貿易體系,加快傳統市場經營模式向現代經營模式轉變。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強化投資決策中心、科技研發中心、金融信貸中心、財務結算中心、營銷分撥中心等功能,提高企業拓展市場空間和資源配置能力,力爭到2015年,培育形成100家本地總部型大企業,引進落戶、合作建設各100家總部型大企業。推進國內營銷網點建設,鼓勵服裝、家電、模具等組建區域性貿易物流集團。加快發展智慧貿易和智慧物流,建成一批智慧型進出口專業市場,把寧波建設成為內外對接的區域性資源交易配置中心。

優化進出口貿易結構。進一步穩定外需市場,穩步提升歐美等傳統市場份額,積極開拓中東、拉美等新興市場。鞏固一般貿易優勢,促進一般貿易率先轉型升級。優化加工貿易發展模式,重點發展生態環保型、資源節約型、高技術產業的加工貿易,促進加工貿易出口向產業鏈高端、高附加值環節延伸。鼓勵和引導加工貿易企業逐步由代理加工向設計制作和自創品牌發展。深入實施“科技興貿”和“品牌強貿”戰略,推動出口產品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加快確立“寧波智造”、“寧波渠道”、“寧波價格”。做大進口貿易,鼓勵進口重要能源、原材料、先進技術、關鍵設備和中高檔消費品等,培育進口專業市場。

大力發展服務貿易。充分發揮保稅區、保稅港區、保稅物流園區、空港保稅物流中心等的政策優勢,重點發展特色服務貿易,爭取成為全國服務貿易示范區。依托梅山保稅港區,加快發展轉口貿易,建設亞太地區重要的轉口貿易中心。推進新興服務貿易與傳統勞動密集型服務貿易出口相結合,重點擴大工程承包、設計咨詢、國際運輸、教育培訓、民族文化等服務貿易出口。培育服務外包市場,鼓勵發展離岸服務外包,創建國家級服務外包強市。放寬對服務貿易市場準入的限制,鼓勵跨國企業來寧波市開展服務外包業務。

優化培育貿易主體。構建具有國際國內市場資源配置功能的市場體系,完善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等專業服務市場體系。集聚能級高、活力強的貿易主體,吸引國內外大企業和地區總部,引入現代國際貿易企業和中介組織機構,提高商品和服務的技術含量。做大做強專業貿易企業,為中小企業開拓境內外市場提供服務。

(二)提高利用外資質量

優化利用外資結構。提高臨港工業選資標準,引進石化、鋼鐵、汽車、造船等工藝水平高、產業關聯性強、價值鏈高端的臨港大工業項目。加快引進具有國際前沿水平的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醫療設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項目。圍繞提升城市服務功能,鼓勵引進金融物流、研發設計、專業中介、服務外包、高端培訓、文化創意等現代服務業項目,大力引進城市綜合體、現代農業等項目,重點吸引跨國公司來寧波設立研發設計總部、采購營銷總部和品牌標準總部。五年累計實際利用外資130億美元。

打造利用外資平臺。充分發揮寧波杭州灣新區、梅山保稅港區等重點區域和東部新城、南部新城、鎮海新城等重點區塊的招商引資主力軍作用。整合現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提升國際貿易、保稅倉儲、采購配送等綜合功能,完善保稅物流服務體系,發揮其在對外開放中的先導作用。整合提升產業功能區,重點提升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高新區等省級以上開發區功能,使之成為引進優質外資的重點平臺。

創新利用外資方式。深入推進以民引外、以外引外、以僑引外、以貿引外,加強重大產業項目引資,發展中介和代理招商,推進市縣聯動、部門聯動招商。堅持直接引資和間接引資并重,鼓勵通過外資參股、外資并購、境外上市等方式擴大引資規模,引進產業基金、擔保基金、創投基金、股權投資等境外各類投資基金。支持外資企業增資擴股和戰略投資。重視智力資本引進。加強與在外甬商和海外寧波幫的溝通聯絡,鼓勵和吸引其回鄉投資創業,促進各類優質要素向寧波集聚。

(三)提升“走出去”水平

引導企業開展對外投資。支持企業“走出去”到國外設立營銷網點、直銷基地和交易中心,建設具有自主性國際營銷網絡的跨國現代物流大集團。支持紡織服裝、家用電器、機械設備等優勢企業建立境外生產基地、經貿合作園區或商品專業市場。鼓勵支持企業在發達國家設立研發中心,并購國際品牌,拓展營銷渠道,建立服務中心,主動獲取市場信息和跟蹤前沿技術。鼓勵優勢企業參與境外資源開發,多渠道建立礦產、森林等境外重要資源基地。支持企業到國內資源富集地區建立糧食、原材料、天然氣等資源供應基地。

加快發展對外經濟合作。積極發展對外承包工程,支持工程企業與成套設備制造企業建立戰略聯盟,優先推動一批PMC(管理總承包)、BOT(建設—營運—轉讓)、EPC(設計—采購—施工)項目,增強工程帶動成套設備與裝備出口的能力。引導國際工程承包企業提高電信、成套工程、交通基礎設施等技術型、高附加值行業比例,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總承包資質和能力的實力型大企業。

優化“走出去”環境。編制“走出去”發展規劃,完善扶持政策,制定企業對外投資指南,建立貿易壁壘安全預警、信息通報和應急處理機制。加大對重要資源開發、自主國際品牌創建等的扶持力度,完善企業境外投資保險制度。支持發展國際性中介服務機構,著力發展項目運作、商務咨詢、資本經營、法律援助、信息咨詢等服務,優化企業“走出去”環境。

(四)參與國內區域合作

推進省內及周邊區域合作。深化與紹興、舟山、臺州、嘉興等周邊城市的合作,推進重點項目和重點區域的合作開發,提升浙東經濟合作區的一體化水平,著力打造寧波都市經濟圈。積極實施新一輪“山海協作”,突出重點、拓寬領域、提升層次。加強與周邊沿海城市經濟合作,促進寧波都市經濟圈與浙北、浙中及海西經濟區等區域的互動發展。

加強長三角區域合作。貫徹落實《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劃》,深度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積極參與上海“兩個中心”建設。堅持發揮優勢、錯位發展、互利共贏,主動承接上海輻射,培育發展相互融合的新興產業,爭取在上海“兩個中心”建設中取得突破性發展。以港口合作提升現代航運能級,實現寧波港與上海港功能互補。加快與長江三角洲其他城市的一體化步伐。

參與中西部及東北地區開發建設。積極實施國家西部開發、中部崛起、東北振興等戰略,發揮“寧波周”平臺功能,強化與成都、重慶、武漢、南昌等城市的戰略合作,進一步拓展寧波的港口腹地和發展空間。加強與中西部及東北地區在煤炭、石油、天然氣、有色金屬等資源的合作開發。借助“西博會”、“渝洽會”、“中國-東盟博覽會”等平臺,推進寧波與中西部及東北地區在項目建設、市場拓展、科技人才、醫療、教育、就業等經濟社會領域的合作對接。充分發揮寧波國際貿易口岸功能,加強與長江沿岸和國家鐵路干線城市合作,促進其與專業生產基地的有效對接。

切實做好對口支援工作。認真落實國家、省下達給寧波的對口支援要求,明確目標任務,強化工作落實,促進對口支援地區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諧發展。提高當地農民收入水平,不斷提升群眾生活質量和自我發展能力。

九、實施科教興市和人才強市戰略,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

深入實施科教興市和人才強市戰略,建立健全科技、教育、人才三位一體的工作體系,增強科技創新能力,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

(一)增強科技創新能力

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以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為載體,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管理創新和制度創新,推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向產業集聚區集中、向重大科研機構集成。發展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型企業、建設一批面向產業集群的創新平臺和載體、引導一批優質科技資源集聚發展、實施一批重大科技專項、推廣轉化一批科技成果,支持重大科技創新基地、重點創新平臺和載體建設。堅持主動設計和聯合攻關相結合,全面實施重大科技成果專項和科技成果轉化工程,力爭到2015年發明專利授權數突破2500件,高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20%以上。

完善區域創新體系。以國家高新區等平臺為重點,著力構建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區域創新體系。加快創新型企業試點示范,推進省市級和國家級創新型企業建設。引導優質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支持有條件的大中型企業建立研究開發機構,優先在行業龍頭骨干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布局建設一批國家和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提升寧波大學、中科院材料所等高校院所的創新服務能力,加快建設寧波工業技術研究院、中國兵器集團北方材料科學與工程研究院、寧波高等技術研究院等重大創新平臺,大力推進寧波市大學科技園、寧波研發園區、和豐創意廣場等創新載體建設。力爭到2015年,形成企業研發機構1000家、高新技術企業1000家,創新創業服務機構1000家、研發人員10萬名。

推進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組織實施重大科技聯合攻關和突破,研究開發一批支撐產業結構調整的共性關鍵技術。加強人口健康、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公共安全等重點領域的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引導企業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實現重大突破。大力發展研發設計與文化創意、信息網絡技術、節能環保、檢驗檢測、技術交易及技術咨詢評估、知識產權、科技金融等七大領域的科技服務業,打造一批科技服務業示范項目、示范企業和示范基地。整合利用科技成果轉化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等中介服務機構,構筑技術交易機構、知識產權交易機構等科技成果供需轉化大平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優化創新服務環境。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力度,完善科技投入增長機制,力爭到2015年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生產總值比重提高到2.5%。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優化科技資源配置。強化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培育和發展科技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完善以國家高新區和產業新基地為基礎的平臺建設機制,加快建設一批公共科技基礎平臺和共性技術平臺。完善創新政策體系,優化整合創新資源。深入實施《寧波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推動“寧波制造”向“寧波智造”轉變。注重科技惠民,完善科學技術普及體系,提高公眾的科學素養和創新意識。

(二)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

提高教育發展質量。樹立以提高質量為核心的教育發展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整體素質。高標準高質量普及十五年基礎教育。優化學前教育結構,大力推進規范辦園。切實減輕義務教育學生負擔,提升學生綜合素質。推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發展需要。提升職業教育軟實力。穩定高等教育規模,創新培養模式,提高辦學質量,加強研究生教育。積極發展繼續教育,加快發展特殊教育、老年人教育,深入推進城鄉社區教育和現代化遠程教育。

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統籌教育資源配置,優化教育結構,建立覆蓋城鄉的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充分銜接、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有機結合的教育體系,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健全學前教育服務體系,實現學前教育普惠化。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機制,加強對農村和相對欠發達地區基礎教育的扶持,逐步縮小教育城鄉差距、區域差距和校際差距。加大對農村和相對欠發達地區職業學校建設的幫扶力度。扶持和規范民辦教育發展。實施困難家庭孩子就學幫扶行動計劃,逐步實現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完善服務型教育體系。構建以服務型為主的多元化高等教育的人才培養模式,加大服務型重點學科和專業建設。建立以社會需求為導向的專業設置制度,大力發展港口物流、航運航海、海洋生物等專業,擴大寧波市在海洋經濟等領域的招生規模。大力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促進校企合作深度推進。率先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制度。積極推進“卓越工程師”培養計劃,加快發展高端培訓市場,推進先進制造業和高端服務業的公共職業技能培訓平臺建設。

深化教育改革創新。轉變政府教育管理職能,逐步實行管辦評分離,探索建立多方參與的社會化評價體系。全面實施國家、省級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推進辦學體制改革,開展公辦學校聯合辦學、委托管理、組團發展等試驗。探索民辦學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加大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扶持力度。推進中小學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完善公辦中小學管理制度。繼續推進高等教育發展和改革,創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現代大學制度。

(三)實施人才強市戰略

集聚創新型科技人才。推進實施以高端人才智力為重點的人才引進品牌工程,打造以中國人才科技周為載體的各類引才引智特色品牌平臺,深入實施高層次海外人才和創新型高端人才引進計劃。以重大項目引人才、重要崗位納人才、重點產業聚人才為抓手,有效集聚國際化高端人才、高水平創新團隊和高層次緊缺人才。加快推進人才創新創業載體建設,扎實推進院士工作站、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留學生創業園、創新創業基地等載體建設。力爭到2015年,基本建成區域性國際化創新型人才高地。

加大人才培養力度。統籌實施各類人才培養計劃,重點加大對高素質創新型人才、高級技工人才、現代物流人才、金融服務人才、國際商貿人才、文化創意人才、社會建設和管理人才、新農村建設人才等的培養力度。精心實施以企業人才為主體的“3511”人才培養工程,重點培養30萬名企業技能人才、5萬名企業技術和管理人才、1萬名重點產業緊缺人才、1萬名熟悉經濟和管理的黨政人才。選派各層次公務員、企業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到國內外高等院校繼續學習,以掌握先進管理經驗和技術,提高人才隊伍的創新能力。

優化人才使用環境。牢固樹立人才是第一資源的理念,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社會氛圍。健全人才政策保障體系,完善人才就業服務網絡和人才公共信息發布渠道、人才收入分配、知識產權保護、社會保障等政策法規體系。切實維護人才的合法權益,充分調動人才的積極性。深入實施企業人才優先開發戰略,強力推進人才特區建設,持續加大人才發展投入,重點提升人才資源市場配置功能,著力優化人才創新創業環境。

十、推進文化大市建設,提高城市競爭軟實力

堅持社會主義文化的前進方向,推進文化創新和文化體制改革,加快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著力推動文化發展“1235工程”建設,切實提升文化軟實力,努力推進“文化大市”向“文化強市”跨越。

(一)提高全民文明素質

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倡導公民遵守基本道德規范,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建設,倡導形成文明健康的社會風尚和積極向上的精神文化理念。加強現代公民教育,強化公民的國家意識、社會責任意識、民主法治意識等價值理念。加強愛國主義和民族團結教育,切實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建設好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設。深入開展網絡網吧、校園周邊環境等專項整治,凈化社會文化環境。

大力弘揚寧波精神。著力實施“先進文化引領”戰略,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黨員、教育群眾,完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廣泛宣傳“誠信、務實、開放、創新”的寧波精神,堅決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風,引導人們知榮辱、講正氣、盡義務,用民族精神、時代精神和寧波精神構建共有精神家園,形成懲惡揚善、扶正祛邪的社會風氣,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市民精神境界。

深化精神文明創建。創新公民文明素質提升的活動載體,大力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提高文明城市創建水平。促進社會成員心理和諧,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努力塑造奮發進取、理性平和、開放包容的社會心態。建立精神文明創建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形成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設協調推進的政策導向,不斷增強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的活力和生命力。

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加大對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富有活力的運行機制。加強優勢學科、新興學科和重點科研科普基地建設,推進社會科學軟硬件設施建設,積極引導和規范各類社科研究機構和團體的發展。加強與中國社科院等的戰略合作。

(二)繁榮發展文化事業

完善公共文化服務網絡。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建設示范區,深入實施“公共文化惠民”戰略,推進萬場電影千場戲劇進農村、百萬市民享文化、廣播電視戶戶通、文化信息資源共享等惠民工程。加大政府購買文化服務的力度,優化公共文化服務供給。廣泛開展農民文化藝術節和社區文化藝術節等群眾性文化活動,重點打造“天然舞臺”、“天一講堂”、“社科講壇”、“群星課堂”等公益性服務品牌。組織城鄉之間的“文化走親”活動,辦好農村傳統節慶、民間藝術、社團文化、文體競賽活動。

增強公共文化產品供給。深入實施“文化品牌提升”戰略,建立健全重點文化作品論證、投入效益評估、表彰獎勵等機制,推出一批具有國家一流水準的原創文化藝術精品,力爭形成一批榮獲國家級大獎及全國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的優秀作品。加強面向基層、面向群眾精神文化的產品創作,引導和扶植現實生活、農村和青少年題材廣播影視作品的創作。高度重視傳統和新興媒體的發展,建設寧波市互聯網輿情信息系統導控工程及統一的廣播電視技術和內容監管平臺,提高廣播影視宣傳和輿論引導能力。組建天一閣出版社,扶持寧波市新華書店建設寧波全市連鎖經營、覆蓋城鄉的出版物發行網絡。加大版權保護力度,促進版權產業健康發展。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推進大運河(寧波段)和“海上絲綢之路”申遺工作,實施大遺址保護工程。強化河姆渡史前文化資源的保護和利用。推動江北“天主教堂與外馬路歷史街區”、“新馬路歷史街區”組合申報中國歷史文化名街。加強國家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寧波基地建設。實施月湖西區、伏跗室永壽街歷史文化保護整治工程,發揮慶安會館、保國寺等歷史建筑群文化功能,加大歷史地段重要文物建筑和傳統民居群搶救保護工作力度。實施重點涉臺文物保護工程和名鎮名村保護工程。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弘揚浙東文化、藏書文化、港口文化、慈孝文化等寧波特色文化,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經典旅游景區和產業基地建設。到2015年寧波全市各級文保單位(點)達到1200處,博物館、紀念館、對外開放的文化遺產場所總數達150個。

推進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標志性文化設施提升計劃,改建寧波市藝術劇院(鳳凰百花劇場),完成天一閣博物館陳列改造、保國寺古建筑博物館整體提升兩大工程,加快建設寧波文化廣場、歷史紀念館、檔案館新館等重大文化設施,規劃建設中國(寧波)港口博物館、寧波·中國大運河出海口博物館等特色文化設施,進一步完善“三江文化長廊”、“十五分鐘文化活動圈”建設。力爭所有縣級文化館、圖書館達到國家一級標準,提升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服務功能,普及村(社區)基層文化宮。推進有線電視數字化整體轉換和雙向化改造,構建傳輸快捷、覆蓋廣泛的現代傳播體系。

(三)加快發展文化產業

發展重點文化產業。著力實施“文化產業升級”戰略,以現代影視、印刷出版、廣播傳媒等為重點,加快推進象山國家級影視文化產業基地、高新區動漫影視文化創意產業基地等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建設,進一步做大文化產業核心層;以娛樂休閑產業、網絡文化服務業、文化中介服務等為重點,進一步做強文化產業外圍層;以動漫游戲、創意設計等新興文化產業為重點,進一步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力爭文化產業增加值年均增幅在20%以上,到2015年占生產總值比重超過5%。

培育文化產業發展主體。積極謀劃和實施文化產業科技創新戰略,著力優化政策服務保障,加強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重塑市場主體,培育知名文化品牌,發展外向型文化企業,打造具有寧波特色的對外文化交流品牌。培育文化新業態,完善文化產業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機制,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提升文化產業的科技含量,加快推進文化與經濟、科技、旅游、教育等方面的融合和互動。

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構建文化市場管理信息網絡,健全文化市場監督管理體系。建立依法經營、違法必究、公平交易、誠實守信的文化市場秩序,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文化市場環境。健全現代流通組織形式,加快文化產品物流基地建設,實行新型代理配送制度。推進市場中介和行業性社會組織建設,完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制。構筑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嚴厲打擊侵權、盜版等非法行為。大力促進文化消費,培育農村文化市場,推進城鄉文化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四)積極推進文化創新

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創新公共文化服務運行機制,努力構建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的體制機制。深化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內部改革,增強公益性文化單位活力,著力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深化文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宏觀管理體制。創新文化投入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積極引入社會資本,推動形成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體制機制和文化發展環境,激發文化創造活力。

推進文化內容形式創新。創新文化內容和形式,增強文化發展活力,努力打造具有寧波特色、時代精神的精品力作。推進文化傳播方式和文化業態創新,推動高新技術在報刊、出版、印刷、廣播影視等傳統產業的運用,促進文化與科技融合,培育文化產業增長點。創新文化“走出去”模式,擴大寧波文化的影響力。加快培養大批德才兼備、創新能力強的中青年文化專業人才、文化技術人才、文化創意人才等,為文化發展提供智力保障。

十一、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增強經濟社會發展活力

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建立起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體制機制,全面增強經濟社會發展的活力。

(一)深化綜合配套改革

深入開展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綜合配套改革試點。按照浙江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總體要求,加快構建現代港航物流業的合作發展機制、先進制造業的開放合作發展機制、公共服務和社會事業的協調發展機制、開放大平臺的統籌發展機制、開放高效的要素保障機制、有利于擴大開放的行政服務機制。到2015年,率先建立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的內外開放體制機制。

深化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綜合配套改革。加快推進江北、寧波寧波寧波寧波鄞州、余姚、慈溪等8個試點地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綜合配套改革進程,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積極拓展改革試點內容。深化衛星城市試點改革,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加快由“鎮”向“城”的轉變。深化中心鎮改革,開展戶籍制度及配套制度改革,增強內生發展能力。深化農村綜合配套改革,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完善城鄉要素交換關系。再創城鄉一體發展、產業轉型升級、管理科學高效的體制機制新優勢。

(二)深化企業制度改革

推進民營經濟創新發展。積極引導民營企業加快制度創新、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推進民營企業向高端化、品牌化、國際化發展。引導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參與資寧波市場運作,創新治理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拓寬民間投資領域,加強和改進對民間投資的服務指導和規范管理,鼓勵民營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等領域。鼓勵民營企業并購重組和引進戰略投資者,加快形成一批行業龍頭企業。

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機制,推動國有資本向基礎性、民生性、公共性領域集中。加快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推進有條件的企業整體上市或主業資產上市,促進國有企業做強做大。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國有企業整合重組,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和重大決策失誤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國有企業激勵約束機制。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支持國有、民營、外資經濟融合互動,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完善利用外資的制度環境,優化外資項目審批程序,積極落實外資企業國民待遇。鼓勵各類市場主體與央企、外企、民企等開展多層面的戰略合作,以股權轉讓、增資擴股、戰略協作等方式進行跨區域和跨所有制發展。加強新經濟組織的管理和服務。

(三)深化資源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

健全土地和水資源配置機制。積極推進工業用地分階段出讓和租賃改革試點,探索建立閑置土地退出機制、存量用地流轉機制,完善灘涂圍墾、低丘緩坡綜合開發利用機制。加大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力度,有序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探索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和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試點,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全面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完善林權流轉機制。深化礦產資源開發管理制度改革。開展水權制度改革試點。探索用水總量控制、分類水價和水權交易制度。積極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

加快金融創新發展。加快建設金融集聚區,重點發展特色金融,建設成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重要組成部分和長三角南翼區域性金融中心。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擴大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改革試點,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加強金融產品創新,擴大各類質押抵押貸款,探索中小企業融資模式,推動債券融資,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建設區域性中小企業金融中心和民間投資管理中心。制訂出臺扶持政策,發展壯大產業投資、創業投資等基金。鼓勵企業上市,健全地方產權交易市場。推進發展中小企業保險、涉農保險、責任保險、商業養老和健康保險等特色險種,擴大保險的社會覆蓋面。

推進能源價格機制改革。嚴格執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完善油運價格聯動機制和成品油價格補貼機制。完善電價形成機制,建立銷售電價分類結構,形成有利于公平負擔的銷售電價定價機制。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研究差別化的價格約束機制,形成有利于天然氣推廣應用和節約利用的價格機制。

(四)深化社會體制改革

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原則,積極穩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穩妥推進生產經營性事業單位退出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公益性事業單位的公益屬性。加強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管理體制、收入分配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

完善社會組織協同管理機制。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會組織,支持、引導其參與社會管理和服務。完善培育扶持的政策措施,推動社會團體、行業組織、中介機構、志愿者團體等在內的各種社會組織發展壯大,提高社會組織在社會管理中的協同能力。完善社會組織服務與管理。

改革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引入競爭機制,擴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范圍,逐步形成有序競爭和多元參與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體系。推進非基本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增強供給能力,滿足群眾多樣化需求。加強政府社會建設的投入保障,完善社會建設多元化投入的政策體系,探索社會建設項目的市場化運作機制。

提升社會自治水平。切實加強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的組織建設、制度建設、能力建設和陣地建設,形成以社區黨組織領導為核心、村(居)民自治為基礎、群眾廣泛參與、各類社區組織互動合作的城鄉社區民主治理機制。深入推進城鄉社區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村(居)務公開和民主制度建設。

(五)深化行政體制改革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強化政府公共服務、社會管理職能,減少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理順政府部門職能,深化大部門體制改革。優化行政層級管理,深入推進擴權強縣改革和衛星城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健全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機制。探索跨行政區域發展的體制機制。

健全公共財政體制。加強稅收征管,促進稅收收入穩定增長。優化財政支出結構,逐步提高民生和社會事業支出的比重。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轉移支付比重。深化預算制度管理,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購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完善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和控制機制。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嚴格控制新設立行政許可項目,清理、削減和規范非行政許可項目,創新審批方式,推行聯合審批,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

為確保“十二五”規劃順利實施,必須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的同時,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合理配置公共資源,調控引導社會資源,確保規劃有效實施。必須積極謀劃發展平臺,推進重大項目建設,不斷完善規劃體系,制訂規劃分解落實方案和年度實施計劃,健全規劃監測評估制度,強化政策統籌協調,保障規劃目標和任務的順利完成。

“十二五”規劃是寧波未來五年經濟社會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是寧波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動指南。我們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振奮精神、開拓創新、扎實工作,為順利完成“十二五”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開創經濟社會發展新局面,全面建成惠及寧波全市人民的小康社會和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而努力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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