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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2月,國家計委在報送中共中央的《富春同志關于編制長期計劃工作的講話要點》中提出,第三個五年計劃的目標是集中力量基本上解決吃穿用;同時,大力提倡節育。1964年1月7日,李富春在全國工業交通會議上談到長期計劃的方針和方法問題時指出,第三個五年計劃必須以農業為基礎,把農業擺好,把國防擺好,在這個基礎上來搞工業,這樣基礎工業的服務對象也就明確了。這是一個方針性問題。同年2月14日,國務院召開工交長期規劃會議,討論編制長期計劃的政策思想,計劃方針和中心任務問題。會議認為,第三個五年計劃的中心任務:一是按不高的標準,基本上解決人民的吃穿用;二是兼顧國防,解決國防的常規武器,突破國防尖端……
1964年5月中旬,中共中央在京舉行工作會議,重點討論國家計委提出的《第三個五年計劃(1966-1970)的初步設想》。設想提出的"三五"的基本任務是:大力發展農業,基本上解決人民的吃穿用問題;適當加強國防建設,努力突破尖端技術;與支援農業和加強國防相適應,加強基礎工業,使國民經濟建設進一步建立在自立更生的基礎上;相應地發展運輸業、商業、文化教育和科研事業,使國民經濟有重點、按比例地向前發展。但是后來,根據毛澤東"備戰、備荒、為人民"的指示和國際形勢日趨緊張,國家計委于1965年7月21日向周恩來匯報了調整和修改后的第三個五年計劃初步設想。其實它是以國防建設為中心的備戰計劃。1965年9月12日,國家計委又將修改后的第三個五年計劃匯報提綱報送中共中央和毛澤東。該"提綱"重新規定"三五"計劃的方針、任務,要求"三五"計劃必須立足于戰爭,從準備大打、早打出發,積極備戰,把國防建設放在第一位,加快三線建設,逐步改變工業布局;發展農業生產,相應地發展輕工業,逐步改善人民生活;充分發揮一、二線的生產能力;積極地、有目標、有重點地發展新技術,努力趕上和超過世界先進技術水平。"提綱"特別強調了必須集中國家的人力、物力、財力,把三線的國防工業等相配套工業逐步建立起來,使三線成為初具規模的戰略后方。當時提出的主要指標是:工農業總產值5年平均增長速度為7%左右,國家基建投資5年共850億元,1970年糧食產量要達到4400-4800億斤,棉花4400-4800萬擔,鋼1600萬噸,原煤2.8-2.9億噸,原油1850萬噸,職工平均工資水平1970年達到737元,5年提高12%,農民總收入5年提高35.7%。
"三五"計劃的執行,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嚴重干擾和破壞。但是,由于"三五"是在3年調整的良好基礎上執行的,加上計劃規定的指標留有較大的余地,到1970年,計劃主要指標基本上完成和超額完成。但"三線"建設步子過急,給整個經濟協調發展帶來影響,造成很大浪費和后遺癥。"三五"期間,國民經濟年平均增長9.95%,最高年25.7%,最低年-9.6%;工農業總產值平均每年增長9.6%,其中農業總產值年均增長3.9%,工業總產值年均增長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