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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安全監管總局
關于做好汛期危險化學品風險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
工信明電〔2016〕 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交通運輸廳(局、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近日,全國各地相繼進入主汛期,部分地區降水量明顯偏多,特別是南方部分地區出現了1998年以來的最大洪澇災害。根據氣象部門預測,近期仍將出現較大范圍較高強度降雨,因雷擊、強風、洪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引發危險化學品燃爆、意外流失、外泄等事故風險大幅增加。為進一步加強汛期危險化學品風險防控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
各地要充分認識危險化學品汛期風險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充分發揮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全面做好防控工作。要根據氣象部門關于特殊災害天氣、防汛抗洪、防臺抗臺等預警信息通知,通過文件、短信等多種途徑,提醒相關企業落實防范措施。針對汛期危險化學品風險防控的特殊性,督促相關企業制定周密的工作計劃,扎實抓好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嚴防因雷電、暴雨、臺風、洪澇等災害性天氣引發的安全事故,確保汛期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安全。
二、加強隱患排查,開展分類管理
各地要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采取企業自查、專家檢查、部門抽查等形式,突出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單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的監督檢查。尤其要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活動,切實治理事故隱患。要針對汛期危險化學品特點,開展分類管理。
(一)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風險防控
沿江沿河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做好排水系統的疏導和其他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加強生產裝置的運行維護,及時更換腐蝕嚴重的儲罐、管道、法蘭和設備等,防止跑、冒、滴、漏。對易積水的生產區,要提前做好設置圍堰、加高圍墻、疏通排雨水管溝、檢修排水閘閥等工作,并做好排水機泵、應急防汛器材和其他物資的準備工作。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在雷雨、臺風等惡劣天氣情況下應停止動火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等特殊作業。
(二)嚴格危險化學品儲存風險管理
一是嚴格危險化學品儲罐、倉庫和露天存放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危險化學品企業要認真落實儲存設施區(包括危險化學品倉庫、罐、桶、瓶或堆場)防洪、防汛措施,對照危險化學品儲存相關規范的要求,檢查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防洪能力以及露天存放的危險化學品包裝完好情況,及時整改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嚴防危險化學品意外流失或外泄事件的發生。企業要嚴格按照有關規范要求,定期開展對油庫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防雷、防靜電檢測,確保各項防雷、防靜電設施完好有效。二是妥善保管劇毒化學品和遇(濕)水發生化學反應的物質。要確保氰化鉀和氰化鈉等劇毒物品的汛期安全,對處于防汛形勢嚴峻地區的劇毒化學品,應當及時用專業車輛進行安全轉移;對電石等遇水燃燒、爆炸的物質,不得放置在潮濕、透水和屋面滲漏的庫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