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月7日訊 上交所晚間公告:決定自2016年1月8日起暫停實施《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規則》第四章第五節規定的“指數熔斷”機制。
附:
關于暫停實施指數熔斷機制的通知
上證發〔2016〕4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維護市場平穩運行,經中國證監會[微博]批準,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決定自2016年1月8日起暫停實施《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四章第五節規定的“指數熔斷”機制。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