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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主要指標解釋
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指統計年度內全社會實際用于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的經費支出。包括實際用于研究與試驗發展活動的人員勞務費、原材料費、固定資產購建費、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支出。
基礎研究指為了獲得關于現象和可觀察事實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識(揭示客觀事物的本質、運動規律,獲得新發展、新學說)而進行的實驗性或理論性研究,它不以任何專門或特定的應用或使用為目的。
應用研究指為了確定基礎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為達到預定的目標探索應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徑而進行的創造性研究。應用研究主要針對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標。
試驗發展指利用從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實際經驗所獲得的現有知識,為產生新的產品、材料和裝置,建立新的工藝、系統和服務,以及對已產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項作實質性的改進而進行的系統性工作。
2.統計范圍
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的統計范圍為全社會有R&D活動的企事業單位,具體包括工業企業、政府屬研究機構、高等學校以及R&D活動相對密集行業(包括農、林、牧、漁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中從事R&D活動的企事業單位。
3.調查方法
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政府屬研究機構、高等學校采用全面調查取得,其他行業的企事業單位采用全面調查、重點調查及使用第二次全國R&D資源清查資料推算等多種方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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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GDP初步核實數據。
[2]產業部門僅包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即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
(據統計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