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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殘疾人是需要格外關心、格外關注的特殊困難群體。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福利保障工作。為解決殘疾人特殊生活困難和長期照護困難,國務院決定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以下統稱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這是保障殘疾人生存發展權益的重要舉措,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為此,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統領,以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為目標,以殘疾人需求為導向,加強頂層制度設計,制定殘疾人專項福利政策,逐步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
(二)基本原則。
堅持需求導向,待遇適度。從殘疾人最直接最現實最迫切的需求入手,著力解決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和長期照護支出困難。立足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科學合理確定保障標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堅持制度銜接,全面覆蓋。注重與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公益慈善有效銜接,努力形成殘疾人社會保障合力。做到應補盡補,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殘疾人。
堅持公開公正,規范有序。建立和完善標準統一、便民利民的申請、審核、補貼發放機制,做到陽光透明、客觀公正。加強政策評估和績效考核,不斷提高制度運行效率。
堅持資源統籌,責任共擔。積極發揮家庭、社會、政府作用,形成家庭善盡義務、社會積極扶助、政府兜底保障的責任共擔格局。
二、主要內容
(一)補貼對象。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對象為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擴大到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的認定標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參照相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長期照護支出,對象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逐步推動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長期照護殘疾人的護理補貼制度。長期照護是指因殘疾產生的特殊護理消費品和照護服務支出持續6個月以上時間。
(二)補貼標準。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殘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長期照護需求統籌確定,并適時調整。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殘疾人的不同困難程度制定分檔補貼標準,提高制度精準性,加大補貼力度。
?。ㄈ┭a貼形式。殘疾人兩項補貼采取現金形式按月發放。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詳細劃分補貼類別和標準,采取憑據報銷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四)政策銜接。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特困人員供養保障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