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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教師
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
國辦發〔2015〕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6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
為深入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實措施加強老少邊窮島等邊遠貧困地區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明顯縮小城鄉師資水平差距,讓每個鄉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特制定鄉村教師(包括全國鄉中心區、村莊學校教師,下同)支持計劃。
一、重要意義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薄弱環節和短板在鄉村,在中西部老少邊窮島等邊遠貧困地區。發展鄉村教育,幫助鄉村孩子學習成才,阻止貧困現象代際傳遞,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事。發展鄉村教育,教師是關鍵,必須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在穩定和擴大規模、提高待遇水平、加強培養培訓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舉措,鄉村教師隊伍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鄉村教育質量得到了顯著提高,廣大鄉村教師為中國鄉村教育發展作出了歷史性的貢獻。但受城鄉發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條件不便、學校辦學條件欠賬多等因素影響,當前鄉村教師隊伍仍面臨職業吸引力不強、補充渠道不暢、優質資源配置不足、結構不盡合理、整體素質不高等突出問題,制約了鄉村教育持續健康發展。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對于解決當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吸引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穩定鄉村教師隊伍,帶動和促進教師隊伍整體水平提高,促進教育公平、推動城鄉一體化建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