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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2015年農業部部門預算編制工作,農業部特印發2015年農業部部門預算項目指南。具體內容如下:
附件62
一、項目目標
圍繞農業部門主體職能任務,以“兩個努力確保、兩個千方百計、兩個持續提高”為總目標,突出兩個重點。一是農獸藥殘留、飼料安全、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投入品安全使用方面的標準;二是依法行政、履行職能和現代農業產業發展亟需的項目。對技術要求高、工作量大的重大項目,實行分年度實施、按進度撥付項目資金的管理方式。原則上,2015年對一般性的農產品標準、等級規格、生產加工技術規范等標準項目不予立項。
二、項目內容
(一)農業標準制定和修訂
1.食品安全類國家標準。包括農藥殘留限量及檢驗方法,獸藥殘留限量及檢驗方法。
2.飼料安全類標準及檢驗方法。
3.農業投入品管理和執法類標準。包括種子、農藥、獸藥、肥料、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安全指標要求,農業轉基因和其他農業執法亟需的標準。
4.農業資源保護利用類標準。包括重要的動植物種質資源保護,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外來生物防控等。
5.農業產業發展中亟需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和規范。
(二)農業標準組織管理和配套支撐
包括農業標準制修訂的組織管理、技術審定和跟蹤評價,農業標準的印制、宣貫、培訓、信息傳遞和技術服務,農業標準的官方評議和國際標準的跟蹤研究,農業標準體系隊伍建設和相關農業質量標準政策研究等方面的配套支撐類項目。
資金使用方向按照財政部、農業部《農業行業標準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財農〔1999〕418號)執行,主要用于農業標準的擬訂、驗證、修改、審定以及標準的審查、清理、宣傳、研究等方面。
三、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原則上應當在一年內完成。申報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與項目相關的專業背景和科研基礎,有配套的技術、設備及人員條件。
(二)項目首席專家應當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具備農業標準化知識,熟悉標準制定修訂要求,并能對標準項目進度、質量及經費使用負全責。
(三)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對農業標準專項經費管理熟悉,能確保項目經費專款專用。在歷年審計結論中無違規記錄。
四、申報方式和程序
(一)項目申報主要依據《2015年農業行業標準制定和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項目申報目錄》(見附件62—1),《目錄》以外其他急需制定的標準項目,也可以自主申報。請各申報單位抓緊按要求編制項目申報書(見附件62—2),一式五份,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于2014年10月31日前報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指定的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見附件62—1)。除報送紙質材料外,還需要在農業財政項目管理系統(http://www.caiwumis.com)和中國農業質量標準網(http://www.caqs.gov.cn/)“農業行業標準制修訂管理系統”進行注冊上報(具體填報方法可在系統首頁下載《操作手冊》)。不通過系統上報或逾期未上報將視為未申報。
(二)部各業務對口司局要及時組織各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將初審合格、擬推薦立項的項目申報書及項目匯總表報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綜合審定。
(三)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對擬制修訂標準項目進行統籌規劃和綜合審定,委托農業部科技發展中心進行形式審查,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經專家評審符合立項條件的項目,納入2015年農業國家、行業標準制定和修訂計劃草案,報請部領導審批,以農業部文件形式下達計劃,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代表農業部在項目申報書上簽署審定意見。經批準的項目及項目申報書,返還各項目申報單位和相關主管部門,作為項目組織實施和考核驗收的依據執行。未批準的項目,申報書不返還申報單位。
(四)標準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在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形成標準送審稿或相應的驗收材料報對應的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進行初審。屬于標準制定和修訂的項目,部各業務對口司局應當依托各業務對口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在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標準的審定,并在審定后10個工作日內將全套報批材料報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項目申報過程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聯系。聯系電話:010-59193156,59192313。
“農業行業標準制修訂管理系統”使用方面的問題,請咨詢農業部科技發展中心。聯系電話:010—59199375、59199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