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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事項1.所有條(欄)目均不得刪減、合并、漏填。
2.項目申報書由項目單位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編制,主管部門(單位)指導并對真實性和準確性負連帶責任。項目單位、主管部門(單位)各留存1份。
3. 項目任務第一行寫明“項目名稱”,應當按照“項目實施地+項目類型”模式命名,例如《XX省XX縣XX牛保護項目》或《XX省XX遺傳資源監測項目》等。從第二行起寫項目任務簡介,寫明具體的工作內容、工作量,字數300字之內。
4. 項目承擔單位應為獨立法人,項目單位名稱應與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一致。
5. 項目單位聯系電話請包含聯系人手機號碼。
6. “項目內容”要細化,明確分項金額,并與“申請資金經濟分類明細表”一致。申請單位為保種場、保護區的,應寫明保種群的規模、公母畜的數量或家系數量;申請單位為基因庫的,應寫明已保存的品種數量、規模,以及2015年擬新收集入庫的品種數量、規模。
7.申報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和基因庫項目的,申報單位除提交項目申報書外,還應提交“畜禽保種方案”。
8. 項目單位賬號中,“收款單位”名稱與項目單位或主管部門名稱不一致的應出具說明并隨附證明材料,“賬號”數字間一般沒有空格或橫杠。期間賬戶變更,應及時告知。
9. “申請資金經濟分類明細表”填報科目說明:
(1)印刷費:項目實施過程中有關報告、材料、保種繁育技術資料、系譜檔案、手冊等印刷支出。
(2)水費:項目應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3)電費:項目應支付的電費支出。
(4)郵電費:項目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及電話費、傳真、網絡通訊費等。
(5)差旅費:指項目承擔人員出差的交通、住宿等費用。
(6)維修(護)費:主要用于維修畜禽圈舍、水電路等基礎設施,以及檢修儀器設備等。
(7)租賃費:項目實施所必須租賃的場地、小型儀器及設備等發生的費用。
(8)會議費:主要用于召開保種專題會議、品種方案制定、技術方案論證等,應從嚴從緊編制預算。會議費僅限于部屬事業單位列支,且不得超過2013年決算數和2014年預算數。
(9)培訓費:用于項目實施所需開展的技術培訓等支出。
(10)專用材料費:主要用于項目所需的選擇優秀個體組建保種群,更新血統,以及購買飼料、藥品、疫苗等支出。
(11)勞務費:指項目聘請專家或人員的勞務支出。
(12)委托業務費:用于需要委托檢測,或需要其他非項目組織單位、參加單位協作才能完成相關工作所產生的費用。
(13)專用設備購置:主要用于購買種畜禽性能測定、數據采集存貯、遺傳物質制作、通風消毒、圈舍溫控、防疫等儀器設備。
一、2014年項目執行進展及下一步進度安排
(2014年未安排執行本項目的,不填寫此欄目)
二、2015年項目任務計劃
(一)項目任務來由(背景)
(二)年度目標與預期效益
(三)項目內容及金額
(四)時間進度(范圍為2015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關單位(包括與實施項目有關的基層單位、科研院校、農資生產經營企業以及項目單位所屬獨立法人等)及事項
三、項目單位情況
(一)單位類型、隸屬關系、職能業務范圍
(二)技術設備條件、財務收支資產狀況、內部管理制度建設情況
(三)有無不良記錄(財政部門及審計機關處理處罰決定、行業通報批評、媒體曝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