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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所有條(欄)目均不得刪減、合并、漏填。
2.項目申報書由項目單位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編制,主管部門(單位)指導并對真實性和準確性負連帶責任。項目單位、主管部門(單位)各留存1份。
3. 項目任務應當按照“項目實施地+項目類型”模式命名,例如《XX種畜禽質量安全監督檢驗項目》等。
4. 項目承擔單位是獨立法人,項目單位名稱應與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一致。
5. 項目單位聯系電話請包含聯系人手機號碼。
6. “項目內容”要細化,明確分項金額,并與“申請資金經濟分類明細表”一致。
7.項目單位賬號中,“收款單位”名稱與項目單位或主管部門名稱不一致的應出具說明并隨附證明材料,“賬號”數字間一般沒有空格或橫杠。期間賬戶變更,應及時告知。
8. “申請資金經濟分類明細表”填報科目說明:
(1)印刷費:項目實施過程中有關報告、材料、技術資料、手冊等印刷支出。
(2)水費:項目應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3)電費:項目應支付的電費支出。
(4)郵電費:項目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及電話費、傳真、網絡通訊費等。
(5)差旅費:指項目承擔人員出差的交通、住宿等費用。
(6)維修(護)費:主要用于維修水電路等基礎設施,以及檢修儀器設備等。
(7)租賃費:項目實施所必須租賃的場地、小型儀器及設備等發生的費用。
(8)會議費:主要用于召開專題會議、方案制定、技術方案論證等,應從嚴從緊編制預算,原則上不得超過2013年決算數和2014年預算執行數。
(9)培訓費:用于項目實施所需開展的技術培訓等支出。
(10)專用材料費:主要用于購買項目所需的飼料、藥品、疫苗等支出。
(11)勞務費:指項目聘請專家或人員的勞務支出。
(12)委托業務費:用于需要委托檢測,或需要其他非項目組織單位、參加單位協作才能完成相關工作所產生的費用。
(13)專用設備購置費:主要用于購買種畜禽性能測定、數據采集存貯、消毒防疫等儀器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