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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事 項
1.實施面積。在示范區帶動下全年按保護性耕作技術模式實施的耕地面積。一年兩熟地區,上茬作物實行少免耕播種而下茬作物未實行少免耕播種的,不計入實施面積。
2.技術模式。應按全年作物品種,順序列出作業技術路線和要求,相同作物采用多種技術路線時,分別說明其比例或面積。
3.機具配置。要根據作業量和實施面積科學配置示范用免少耕播種機等保護性耕作機械設備數量,根據技術模式(或路線)選擇適宜機型。示范用機械設備要發揮農民、農機大戶和農機作業服務組織現有設備的作用。
4.保護性耕作試驗監測基地項目申報書格式參照附件30-2,要求對試驗監測目標、內容、資金使用計劃及相關工作安排等進行說明。
5.已完成竣工驗收的《保護性耕作工程建設規劃(2009—2015)年》項目縣,應附項目通過省級驗收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