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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教育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教育局:
針對2014年上半年學校食堂食品污染、飲用水污染事件多發現象,為進一步做好學校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和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預防學校食物中毒、腸道傳染病流行事件和飲用水污染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身體健康,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學校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和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視食源性疾病監測和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工作預案的要求,進一步明確衛生計生、教育部門及相關技術機構的工作職責,建立定期溝通與協商的工作機制,全面落實各自的工作責任。強化對學校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的部署和安排,認真排查食品和飲用水安全隱患,對農村、邊遠地區學校食源性疾病要加強重點防控,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風險。強化部門協作,加強督導檢查,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學校要認真開展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工作,并將監測結果及時通報衛生計生和教育部門; 教育部門要積極配合衛生專業機構做好監測工作,并對監測分析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學校進行整改。
二、查缺補漏,嚴格落實相關制度
學校應當嚴格執行食品安全制度,切實落實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制度以及食品貯存、加工、供應管理等要求;應當嚴格落實飲用水衛生管理措施,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要加強水源衛生防護,使用二次供水的要對蓄水設施定期進行清洗消毒,使用的水處理設備必須有衛生許可批件并定期清洗消毒和維護,確保水質合格,一旦發生飲用水污染事件要及時報告當地衛生計生部門。各地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要加大學校飲用水衛生監督與指導力度,重點監督檢查學校飲用水衛生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對學校蓄水設施、飲水設備的清洗消毒進行指導,對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要按照有關預案,認真做好學校食源性疾病暴發和流行處置應急準備和特殊藥品等物資儲備,加強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
三、依法做好食源性疾病的監測、報告與通報
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抓好學校食源性疾病監測與報告工作,要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做好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和流行病學調查、衛生學處理等工作的組織管理。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將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與食源性疾病監測相結合,加強學校食源性疾病致病因素的溯源分析工作,及時對食源性疾病監測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進行監測檢驗。醫療機構在全力做好醫療救治的同時,認真做好食源性疾病病例和事件報告工作,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食源性疾病信息核實與分析。在學校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的調查處理過程中,一旦發現食源性疾病來源于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與之有關聯,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依法及時通報同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于重大的食源性疾病信息,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還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配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向社會發布食源性疾病警示信息。
四、大力開展健康教育
各地衛生計生、教育行政部門要密切合作,對學校有關人員開展學校食源性疾病、飲用水衛生等相關知識宣傳培訓,提高學校食品安全與飲用水衛生管理水平。各地學校要進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力度,落實《體育與健康》課程中的相關教學內容,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學生了解常見食源性疾病的危害和預防方法,提倡在正規餐飲場所就餐,提倡飲用開水,避免食用來歷不明的食品,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范意識和能力。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2014年9月30日